-1-党政办政文〔2016〕号河北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单位、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6]32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推动采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采集任务按时完成,学校特制定了《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河北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2016年10月10日-2-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一、数据采集工作的意义(一)服务于政府部门。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二)服务于高等学校。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三)服务于社会公众。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服务于质量评估。提高评估实际效果,形成常态监控的机制;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二、成立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本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组长:孙鹤旭副组长:王锡朝成员:薛晓萍张秀山张建功石金波孙贺安立峰刘恩福张彦开刘立功吴学礼董慧郭红卫陈爱祖王晓凤徐永赞朱文众王德松韩景元刘润静崔建升宋建军白志明高国忠张森崔洪斌王军郭彦平张冬雯秦志刚杜守军田宝川侯沿滨王凤芝李永平甘玲韩育曹东方庞更新张占收办公室主任:刘恩福三、目标要求-3-(一)数据采集工作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的填报工作,并将数据采集信息员上报采集领导小组(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和实验中心主任为本学院(部)的数据采集工作信息员),方便联系与交流。各责任部门应确保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详见《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二)确保数据内容真实、形式规范。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将根据学校的状态数据形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供给审核评估专家,评估专家将带着问题入校考察,目的性极强。因此,要求确保采集的数据原始、真实;要求表格内容按规范填写,电子稿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命名,详见附件2。(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各部门责任人和信息员应认真学习填报指南和附件内涵,保证统一标准采集填报。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加强分工合作,严禁推诿。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执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纪律,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要求(一)数据采集进度安排第一阶段:数据采集填报阶段(2016年10月8日—10月23日)1.10月8日:初始化状态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库,为责任部门建立和分配填报用户账号,并赋予相应表格的访问权限。2.10月9日-13日:学校召开协调会,下达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数据采集人员进行培训。3.10月14日-10月17日:各相关采集责任部门录入“基础数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见附件3)。4.10月18日-10月23日:责任部门采集并录入其他数据。第二阶段:数据审定上传阶段(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1.10月28日-11月5日:教务处初步审核各责任部门上传的数据,并将审核结果向各责任部门反馈。-4-2.11月6日-11月7日:各责任部门对数据进行最终审定后向数据采集小组领导办公室提交最终数据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录入员、审核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报主管校领导签批,同时提交《河北科技大学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4。3.11月8日-11月15日:教务处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库上传最终数据,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部门进行沟通。第三阶段:数据采集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6日—11月30日)1.11月16日-11月20日:教务处整理数据采集工作文件和资料。2.11月21日-11月30日:撰写并提交校级评估采集工作总结。(二)具体要求1.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注意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2.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助部门要积极协助,协助部门采集的数据项应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采集,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录入,详见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3.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提交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将按照“河北科技大学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内容进行。4.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填写《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及《河北科技大学教学状态数据采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验收表》,见附件5。5.统计时点: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5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上学年指的是“2015-2016学年”,本学年指的是“2016-2017学年”。-5-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微调。五、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附件:1.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2.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3.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4.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5.河北科技大学教学状态数据采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