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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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规定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包括施工方案)应执行《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部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由若干个相联系的单位工程组成的建筑群和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工期较长的建设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3、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总平面布置、安全环保措施等内容;4、重点、难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等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审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与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编制,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质量部、工程部、安全部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2、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进行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3、重点、难点、危险性较大分部(详见附件1)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工程部、安全部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件2)专项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单位技术部、工程部、安全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论证报告的要求修改完善,并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2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根据审查或论证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制,并应重新审批;如因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制,并应重新审批。6、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施工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发后实施。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符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第4~6章的规定。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实施前项目部应办理文件的报审手续,并应逐级交底。五、项目部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文件组织施工,并实行动态管理。六、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后,还必须按规定报请专家组进行专项验收。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特房建工技术部2012.3.243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必须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他(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5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必须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撑、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模板、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三)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6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5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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