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危机公关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公司地址:乙方:公司地址: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清除互联网不良信息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双方申明第一条乙方是中国境内的合法经营单位,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互联网不良信息清除业务的专业机构,包括不良信息监督、调查、举报、取证、清除、优化、诉讼的“流水线式”工作模式,通过对信息资源、专家资源、行政资源、律师资源、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使企业和个人不受地域、时间、财力的限制,及时获得不良信息清除及优化服务。第二条甲方系中国境内合法经营单位。第三条甲、乙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方式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不良信息优化(发布正面的信息优化到“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前面)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不良信息指对企业的恶意评价、反面评论及企业信用负面评价等。服务范围:在中国境内的所有网站上的有关甲方的不良信息。第五条乙方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的内容。比如,查找的不良信息链接、不良信息清除的结果、优化的情况等信息。第六条甲方目前提供负面信息关键字有:。甲方可以追加新的关键字,并及时通知乙方。第七条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附件有效。第三章维护费用、付款方式及期限第九条本合同的费用总额为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含税)。甲、乙双方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若一方愿意续约,须于合同到期之日前15日向另一方征询意见,征得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服务合同。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乙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有偿服务。第十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种与互联网不良信息相关的业务咨询与政策咨询,同时也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情况报告与分析,并将处理结果按周及时发送给乙方负责人。第十三条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互联网不良信息清除以外的业务。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有相关根据并经合理论证,无虚假、片面和误导性陈述。第十五条乙方承诺永远依法保护因服务关系而知悉的有关甲方的经营状况及其他隐私,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第五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六条甲方成为乙方的会员,享受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第十七条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交纳维护费。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不良信息研究分析结果或建议泄露给任何第三人。第十八条在乙方处理甲方的不良信息过程中需要甲方协作时,甲方应给予相应的配合,如由于甲方责任导致的不良后果,乙方不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第六章双方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对于乙方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不良信息事件(注:政府行为、行政行为),甲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不良信息,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第二十条乙方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各项权利,加强对商标、专利、实用技术等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企业、个人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第二十一条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相关争议,若双方不能友好解决,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而且仲裁是最终的。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