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马乡突发性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及时控制和除治重大森林病虫害,减轻灾害损失,切实保障林业安全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联动,社会群防群治”的防治机制,动员全社会的防灾资源和力量,迅速控制和扑灭灾(疫)情。(三)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进行编制。(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林业生产严重损失、影响森林生态安全的重大森林病虫害的应急处理工作。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指挥部及职责乡政府成立突发性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指挥部,由乡政府乡长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林业、财政、派出所、农业、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启动本预案,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处置工作;向县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灾情。(二)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1.办公室:由乡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乡林业站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重大森林病虫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动态并及时报告;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传达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意见;负责组建应急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演练。2.信息情报组:由林业站负责人担任组长,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主要职责:监测、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发布森林病虫害信息;向指挥部报告防治动态和进展。3.物资保障组:由乡财政负责人担任组长,林业、民政、供销等部门派员参加。主要职责:组织落实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制订防治物资储备方案;协调、组织防治和救援物资的储备、供应、发放,防治资金的监管。4.应急扑疫预备队:由乡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队长,林业、派出所、卫生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处理疫点、疫区内所有疫木及其产品;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场地进行消毒;疫点、疫区的封锁监管;疫区内与扑疫相关的治安维护。三、灾(疫)情报告与确认(一)灾(疫)情报告乡政府接到灾(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疑似重大森林病虫害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县林业局,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并将调查情况报县林业局,具体调查内容包括:1.发病的时间、地点、树种、数量、范围及对周边森林的影响等情况;2.病虫的生物学特性、危害症状和检验结果;3.疫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4.发病树种的监测和检疫情况;5.已采取的防治措施、灾(疫)情动态及防治工作进展。四、灾(疫)情分级本预案所称重大森林病虫害(以下简称重大病虫害),是指本土森林病虫害暴发成灾或从国(境)外新传入的外来有害生物事件、国家级(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包括不利于森林、林木(包括竹类、果树、花卉、中药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病原微生物、昆虫、线虫、鼠(兔)和植物等。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危险程度,将林业有害生物划分为3级,采取不同等级的应急防治措施,以达到迅速有效的防治效果。(一)特别重大森林病虫害灾(疫)情(I级)1.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事件;2.县(市、区)新发生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3.连片成灾面积在5000亩(含)以上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二)重大森林病虫害灾(疫)情(II级)1.连片成灾面积在1000亩(含)以上、5000亩以下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2.省级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三)较大森林病虫害灾(疫)情(III级)连片成灾面积在500亩—1000亩,经评估属于造成较大损失的常发性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五、预案启动发生III级灾(疫)情,由乡政府乡长宣布突发性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指挥部预案启动。六、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建立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贮运便利且安全的区域。重点储备药剂药械、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运输工具、通信工具等。(二)资金保障应急处置中的经费保障按《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三)人员防护乡政府要对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一线人员加强保护,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四)应急演练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应急演练。(五)宣教培训加强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应急处置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干部群众进行森林病虫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七、附则1、乡政府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并视情对本预案做出相应的修订。2、本预案由渡马乡突发性重大森林病虫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