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1of2关于销售积分奖励方案的通知致: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感谢贵司一直以来与我司的良好合作及对我司的大力支持。为了提升门店主管及BA销售产品的积极性,我司特为贵司制定销售积分兑换产品的激励方案,具体如下:一、奖励对象:莎莎门店BA及店铺主管。二、方式:销售积分兑换产品的奖励。三、方案具体内容:莱文品牌BA兑换标准:1、个人每销售20元莱文产品即可换取1分积分,1分积分可以当作1元钱兑换产品。2、可以每月积分每月兑换,也可多月积分一次兑换,不受月份限制。3、该积分只能换取莱文产品。例如:A店员9月份莱文销售业绩为5000元,9月份A店员可以积250分,A店员在10月15日兑换了一支价值为135元的莱文产品,那么A店员还剩115分积分;10月份A店员莱文销售业绩为6000元,可积300分,则到10月份止A店员可进行产品兑换的积分为415分,以此类推。店铺主管兑换标准:1、店铺每销售50元莱文产品店铺主管可换取1分积分,1分积分可以当作1元钱兑换产品。2、可以每月积分每月兑换,也可多月积分一次兑换,不受月份限制。3、该积分只能换取莱文产品。例如:A店9月份莱文销售业绩为10000元,9月份店铺主管可以积200分,店铺主管在10月15日兑换了一支价值为135元的莱文产品,那么其还剩65分积分;10月份A店莱文销售业绩为20000元,可积400分,则到10月份止店铺主管可进行产品兑换的积分为465分,以此类推。格兰玛弗兰BA兑换标准:1、个人每销售20元格兰产品即可换取1分积分,1分积分可以当作1元钱兑换产品。2、可以每月积分每月兑换,也可多月积分一次兑换,不受月份限制。3、该积分只能换取格兰产品。例如:A店员9月份格兰销售业绩为2000元,9月份A店员可以积100分,A店员在10月15日兑换了一支价值为98元的格兰产品,那么A店员还剩2分积分;10月份A店员格兰销售业绩为3000元,可积150分,则到10月份止A店员可进行产品兑换的积分为152分,以此类推。Page2of2店铺主管兑换标准:1、店铺每销售50元格兰产品店铺主管可换取1分积分,1分积分可以当作1元钱兑换产品。2、可以每月积分每月兑换,也可多月积分一次兑换,不受月份限制。3、该积分只能换取格兰产品。例如:A店9月份格兰销售业绩为10000元,9月份店铺主管可以积200分,店铺主管在10月15日兑换了一支价值为168元的格兰产品,那么其还剩32分积分;10月份A店格兰销售业绩为15000元,可积300分,则到10月份止店铺主管可进行产品兑换的积分为332分,以此类推。四、说明:1、莱文、格兰玛弗兰两个品牌销售业绩积分需分开进行累计。2、两个品牌销售积分不能互相兑换产品。3、已兑换的积分立即扣除,剩余积分可继续累计,不受时间限制。4、每月10号前,SASA公司提供各门店BA、店铺主管的莱文、格兰品牌销售业绩给我司KA部,以便数据统计。5、每月20日前,各店铺将兑换明细传真给我司KA,以便奖品发放。6、奖励发放:上海、北京区奖品由我司培训老师发到各店铺,领奖者须签名确认,其它区奖品直接发到店铺,领奖者须签名回传我部(传真:020-81252055,KA部收)7、每月只进行一次产品的兑换。8、此方案执行时间从2009年9月始试行三个月。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二OO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