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确保甲方国家机密事项的安全和经济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乙方在过程中所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保密事宜,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示的或乙方在项目设计工作及实施过程中所知悉的人防工程数量、面积位置及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等。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达其都具有保密性。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图书、光盘、软件、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媒介体现,也可以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该项目有关的目的和用途。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3、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5、乙方应对该项目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作为业绩向外宣传、制作广告。6、乙方应对该项目涉及的文件、资料、图纸和信息数据的阅读、外借和使用,严格履行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和登记各查手续,严格控制涉密人员和范围。7、乙方应对该项目涉及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数据落实专人负责、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扩散,严禁擅自复制,不得丢失,若发生丢失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所用计算机要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严禁上网传送有关信息资料。8、乙方应对该项目资料数据使用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录用,严格落实保密责任,所有项目的招投标和实施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9、该项目信息系统设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将该项目的保密信息返还甲方,不得留存。乙方必须永久保守有关甲方以及项目的涉密事项,包括技术秘密、安全秘密、商业秘密等。10、甲方有权力在提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对乙方进行保密工作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若乙方不配合检查或不具有该项目保密信息管理能力或未按照本协议要求进行保密管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项目合作,并不做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存在泄密风险或已经发生泄密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进行补救,并追究乙方及泄密人员的法律责任。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做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四、免责条款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五、争议的解决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若双方对仲裁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当地提起诉讼,并按法院的判决结果执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六、其他条款1、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规定的除外。2、乙方所用甲方图纸资料务必于年月日归还。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