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版本号:V1.0首件鉴定管理制度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首件鉴定管理制度第1页变更记录版本修订时间修订人修订类型修订章节修订内容V1.02017-11-1品质管理部AAll新建文档*修订类型分为A-ADDED,M-MODIFIED,D–DELETED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首件鉴定管理制度第2页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2.范围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A)试制产品;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一一产品转厂生产;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3.职责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4.首件鉴定的制度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4.3.标识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首件鉴定管理制度第3页2、随零件周转的过程流程卡上作“首件”标识;3、首件零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4、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4.4.生产过程的检验和审查应根据《首件鉴定目录》安排首件生产过程的检验,在首件生产过程中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实施检验。对生产过程的检验和审查的内容应包括:a)生产过程的运作与其策划结果是否一致。按生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并采用工序流转对过程的运作进行控制;b)特殊过程是否经过确认。当生产过程中含有特殊过程时,检查其特殊过程用于生产之前已进行了确认,过程参数获得了批准;c)器材是否合格。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器材经进货检验且有合格证明文件,对于组合件,具有其零(组)件合格状态及可追溯性标识的配套表;d)生产条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为生产过程所提供的资源和信息、涉及基础设施、工作环境、人员资格以及文件和记录均处于受控状态;e)生产过程文实不符的现象是否已解决。当生产过程及资源条件与生产作业文件不一致时,应按规定办理更改、偏离或例外转序的批准手续,并进行记录。4.5.产品的检验和审查应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检验原始记录完整,并按检验原始记录填写《首件鉴定检验报告》。对产品的检验和审查的内容应包括:a)产品特性的符合性。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b)不合格项目重新鉴定的结果。当有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要求时,对不合格项目应重新进行首件鉴定,确定是否符合要求。4.6.重新首件鉴定首件鉴定不合格时,应组织查明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重新进行首件鉴定或针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首件鉴定,记录最终的产品检验结果。4.7.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4.7.1.应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审查。首件鉴定管理制度第4页4.7.2.审查人员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审查的组织工作应由品质管理部负责,参加审查的人员应包括《首件鉴定目录》会签的部门代表。当首件鉴定作为生产定型的一部分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对首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4.7.3.审查的依据和凭证对生产过程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生产过程的作业文件对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特殊过程的作业文件、器材合格证明文件或零件配套表进行审查。对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产品图样对《首件鉴定检验报告》进行审查。当发现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审查重新鉴定后的产品检验记录和重新首件鉴定的检验报告。4.7.4.审查报告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审查后应形成审查报告,并作为审查合格与否的结论。4.8.对生产过程作业文件的确认首件检定合格后,生产部门应对其使用的生产过程作业文件进行确认,并加盖“首件”标识。首件鉴定合格后,才能批量投产。5.相关记录5.1.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5.2.首件鉴定目录5.3.首件鉴定检验报告5.4.首件鉴定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