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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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有关政策学习保定市卫生局申静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从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五方面明确了17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划定了承担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工作安排》提出五大方面17项具体任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3.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结算。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层全覆盖。5.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重塑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6.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7.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8.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9.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10.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质。11.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12.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13.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14.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15.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就医。16.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17.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新医改,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是医药卫生体制重构的庞大工程,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为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卫生部并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医改工作,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重视的高度史无前例。2010.11.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2010.11.2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2010.12.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2011.7.1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2011.7.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2011.7.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32号)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均需要通过乡镇卫生院来完成。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一)为农村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即公共卫生服务(二)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三)积极配合和参与卫生事业管理陈竺部长曾明确指出: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举足轻重,如果卫生改革没有在农村取得应有的突破,就谈不上医改取得了进展,如果没有在农村的成功,就很难说医改的成功。由此可见,农村卫生工作对于医改的成败,对于整体卫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乡镇卫生院的院长如何带领农村卫生工作者在新医改的攻坚时期,发挥好“枢纽”、“核心”作用,关系到我市新医改的顺利实施,大家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作为乡镇卫生院的院长,必须做到: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按照杨新建厅长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善于学习,勤于研究,敢于担当,只争朝夕,“用心、用情、用力”,扎扎实实做好医改工作,打赢这场没有血与火,但比历史上任何一场战争都更加艰难的战争!乡镇卫生院长除了管理好乡镇卫生院外,还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做好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长期以来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遇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国务院办公厅于7月2日以国办发〔2011〕3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于2009.11.17以办字〔2009〕139号转发了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目前,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改革已经起步,正在逐步推进。下面,我们重点学习有关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最新文件精神。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指导意见》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总体要求、乡村医生职责、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目标:确保2011年年底前“每个应设村卫生室的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是指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职责: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三、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一)明确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的举办形式①乡村医生联办②个体举办③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村卫生室的用房和基本设备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执业范围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配备标准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如何确定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我市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工作运行一年多来,逐步得到规范,但在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情况,主要是在一村多室的乡镇对于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核定上,引起矛盾和纠纷。关于补助对象(乡村医生)的核定程序,《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省政府办公厅于2009.11.17以办字〔2009〕139号转发)进行了明确规定,希望各县(市、区)严格按照139号文件确定乡村医生。核定程序: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从在村卫生室执业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中推荐提名,经乡镇卫生院、乡镇政府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卫生局审定、县财政局备案。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管理规定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二)强化县级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求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要求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三)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鼓励各地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四)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一)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鼓励地方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一)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一是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将相应比例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二是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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