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绕城北路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人:崔雅哲审核人:郭连东审批人:韩军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蓬安县绕城北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二〇一七年七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二、项目部的每一位职工都负有隐患排查上报的义务和权利,凡在现场内发现的隐患都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重大隐患应向安监站及分管领导汇报。三、生产班组实行班前检查,由班长和兼职安全巡视员负责组织对所有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安全后方可生产。四、安全处每旬必须把安全隐患征集、汇总、筛选,及时将各类隐患分解,提出整改意见。并将隐患下整改通知单到各班组进行落实,督促落实整改。五、施工现场要在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工地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尽快逐级反映,一直到问题得到解决。项目部班组实行日检查,对区域内的生产环节,设施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专业内的不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制订整改情况及重点防范措施。六、项目部每月组织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危险源监控情况、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情况、文明施工、环境条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设施防护用品操作规程执行及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按“三定”原则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复查,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台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不定期有重点地进行检查,及时向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