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第十六章刑事第二审程序【本章重点】1.二审程序的提起主体2.全面审查原则3.上诉不加刑原则4.第二审程序审理后的处理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引言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3一、二审程序的提起主体(一)上诉的主体1.独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非独立: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不影响刑事判决、裁定的效力。(二)二审抗诉的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请问】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有没有上诉权?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4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只享有向人民检察院请求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抗诉的权利,但不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思考】是否应当赋予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以上诉权?【经典例题】一、二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576.甲与乙婚后六年,乙又与另一男子相爱,并通过熟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甲得知后将乙起诉至法院,乙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本案第一审判决,哪些人享有独立上诉权?(2005,多选)A.甲B.乙C.甲、乙的父母D.乙的辩护人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634.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宣告时叶某表示不上诉。其被解除羁押后经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于是又想提出上诉。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2005,单选)A.叶某已明确表示不上诉,因此不能再提起上诉B.需经法院同意,叶某才能上诉C.在上诉期满前,叶某有权提出上诉D.叶某可在上诉期满前提出上诉,但因一审判决未生效,需对他重新收押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7二、二审程序的提起理由(了解)(一)上诉:不服即可。享有上诉权的主体可以因任何理由、甚至无需理由提起上诉。(二)抗诉:认为有错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只有在认为本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或一审法院的活动违反诉讼程序,并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受到侵犯,从而可能影响判决、裁定的正确性的时候才可以依法提起二审抗诉。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8三、二审程序提起的形式与途径(一)上诉的形式与途径1.上诉的形式: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2.上诉的途径:通过一审法院或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注意: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法院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二)抗诉的形式与途径1.抗诉的形式:只能是书面形式;2.抗诉的途径:只能通过第一审法院提交抗诉书(同级抗)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9【归纳】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抗诉要求非常严格,而对上诉要求则比较灵活,也就是“抗诉严格、上诉灵活”的原则:1.抗诉必须有理由、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而且只能通过原审法院提交抗诉书;2.上诉不需要理由,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而且既可以通过原审法院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0四、二审程序提起的期限与效力(一)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上诉、抗诉的效力:在法定期间内,一审裁判不生效。(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1(四)上诉、抗诉的撤回1.上诉的撤回(1)上诉期间内要求撤回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注意】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2)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①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②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22.抗诉的撤回(1)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法院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2)抗诉期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3上诉和抗诉的比较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4五、二审审判的原则(重要)(一)全面审查原则全面审查原则是指二审法院需要对收到的上诉、抗诉案件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对第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也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具体而言: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51.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刑诉法解释》第248条)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62.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刑诉法解释》第256条)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刑诉法解释》第252条)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74.注意两种特殊情况:(1)只有刑事部分上诉:民事部分独立生效。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2)只对附带民诉部分上诉的:刑事部分独立生效。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815.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2003,单选)A.指令下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C.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依法判决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1933.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2004,单选)A.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B.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D.宣布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0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1(二)上诉不加刑原则(非常重要)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二审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或者他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自诉人上诉、检察院抗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1.上诉不加刑的基本含义(1)“上诉人”仅限于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如果是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2)不加刑的“刑”,包括刑种、刑期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例如,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22.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适用(1)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2)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3)法院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4)一审判死缓,二审不能改判死缓限制减刑。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3(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6)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43.共同犯罪中的上诉不加刑原则(1)一并原则: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分离原则: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538.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2004,单选)A.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B.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C.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D.维持原判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637.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单选)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736.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九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八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0,单选)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十二年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仍为十一年D.维持一审判决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877.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多选)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29六、二审审理的方式(一)开庭审理(重要)下列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一审上诉案件对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例外:不开庭审理。对于经过合议庭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后,认为事实清楚,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法学课程教学课件卢锦泉制作30七、二审的审理程序(一)地点: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也可在二审法院)(二)出庭: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