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届首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汇报展主题——新中国成立60周年首都城市建设成就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首都城市建设成就展筹备会六月五日召开。本次展会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主办。由北京城市规划学会、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承办,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量办公室、北京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北京市政工程协会、北京市质量工程协会、国家体育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创作》杂志社协办。定于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20日在国家体育馆举办。本次展会的指导思想及总体做法:1、新中国成立伊始北京就开展城市规划的编制并指导了城市建设,堪称史无前例,成就非凡。达到了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目的。2、经过60年的城市建设,一条条市政基础设施向八方延伸,一幢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构成了城市的网络和成街成片的城市空间,一座庄严、美丽、现代化的城市呈现在我们面前。在国庆60周处之际,在这喜悦又庄严的时刻,“60周年首都建设成就展”把人民用智慧和汗水铸就的伟大经典项目集中展示给社会,与市民共享。3、经典项目的表达时间基本上按1949-1978-2000-2009年分段,从布局方面的表述构成新中国成立60周年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的发展史。4、初步设想拟按12大项分类,每类中有多项候选项目。展览期间将评选出60-100项经典项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筹备小组2009年6月1日No6-2009总第179期本期要目★第十六届首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汇报展主题——新中国成立60周年首都城市建设成就展★重视公众参与实行“阳光规划”★建筑节能要把好四关建立三项制度★绿色北京:应走低碳发展之路★京津冀达成城乡规划协调机制框架协议★丽泽金融商务区规划方案出炉★北京斥资30亿元建设呼叫中心产业基地★从“建筑是凝固的音乐”说起(下)——评歌德的建筑、音乐、绘画世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留下中国建筑的精魂★国家统计局探询房价高企理由★北京将建11个滨河森林公园★北海总体规划公示★北京博物馆数量列世界第二★北京启动休闲公园建设★周口店遗址展示最新科研成果★探讨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再生——《历史环境的再生之道:历史意识与设计探索》(中英对照)介绍★城市设计者的必读书——评《伟大的街道》本刊各期信息已刊载在北京市规划委网站,网址为“规划园地”栏,欢迎各位会员上网查阅、下载!2009年6月15日2重视公众参与实行“阳光规划”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开创性提出并实施了“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公众参与——“阳光规划”,将城乡规划作为一项社会公共政策推进,强化城乡规划工作的社会监督,规范了城乡规划行为,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公众参与规划公众参与是科学规划的保证。城市规划既是公共政策,也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就其本质而言,城市规划的制定、决策和实施,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离开公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城市规划关系到全体市民和不同利益集体的利益,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和科学合理性的基础。近年来,北京市在规划工作中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征求群众意见,有效地促进了规划工作的科学化。特别是建立并执行了重大项目在开工前充分听取利益相关人意见的制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城市规划从精英走向大众,不再局限在行政与专业之内。只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才能规划、建设得更加合理,才能取得广大市民的认可,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此理念下,北京城市规划委提出并实施“阳光工程”,制定印发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开展“阳光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划审批公开、规划公开、规划监督和违法查处公开等相关要求。(二)开创性建立并完善“阳光规划”理论与实践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有序推进的城乡规划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了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阳光规划”体系。推行“阳光规划”基本原则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城乡规划管理程序,在满足规划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原则,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1.通过实施“八个一”措施,全过程、全方位推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为充分保证公众在城市规划方面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划委在实施“阳光规划”工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实施了“一图、一书、一网、一馆、一牌、一厅、一栏、一片”的“八个一”公开措施。“一图”指公开已审定的各种类规划图,以减少建设单位开发、投资的盲目性。“一书”指将各类规划审批和规划设计的依据汇编成书,以规范审批的行政行为和设计人员的设计行为,减少设计的随意性和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一网”指利用电子网络提高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一馆”指北京市规划展览馆,用图片、模型、多媒体等形式,向公众展示北京城市建设及规划成果。“一牌”即指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方便公众查询、监督新建居住区的设计方案,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一栏”即指在服务大厅门外设立宣传栏,向社会公开、公示、宣传各级各类规划、以及相关规划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为加强对宣传栏的管理,制定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政务公开宣传栏内部管理规定》。“一厅”即指规划服务大厅。大厅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等离子电视、触摸屏等,可不间断地显示规划委的职责、审批的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各项办理内容,以及播放有关北京历史和未来发展的规划宣传片,为公众和建设单位查询、申报以及了解规划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和规划业务值班室,每个工作日有两名处级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值班,负责对公布的内容加以说明、解释。“一片”指用动画片的形式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工作流程形象展示。2.建立了城乡规划事前公示、事后公布、调整公示制度。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重要的详细规划编制期间,负责组织编制单位适时向社会公示规划方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保证公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规划蓝图和规划建设动向,提出意见或建议。城乡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负责组织编制单位通过固定的公示场所、新闻媒体、广告牌、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广大市民了解规划、关心规划、支持规划、遵守规划、监督规划,为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必须按程序进行。规划调整单位在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调整前,应当先就调整的规划意向进行公示,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经批准同意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在城乡规划调整期间向社会公示规划调整的内容。3.建设项目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对于政府及其部门确定需要进行公示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公共设施项目;拆迁量较大,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和涉及相邻权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建设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或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段内的建设项目及其他需要进行公示的建设项目,在批准规划许可前,向社会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在建设工程施工放线前,建设单位要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竖立建设工程公告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用地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或透视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限的距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号、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对不按规划进行建设、擅自修改规划的行为,单位和群众可及时举报。自从2007年7月1日开通便民电话,方便社会监督以来,咨询满意度达99.7%。34.充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实施民主监督,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使公众意见在决策中得到体现。规划委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方针,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专家参加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评审。聘请特约规划监督员实施民主监督。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作为特约城市规划监督员,监督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参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对各项建设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监督,使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监督之下,并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建设的意见、建议及违法建设情况,群众在规划管理的各个环节履行了监督职责。通过实施城乡规划报告制度,认真完成人大或者政协的提案议案。改进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方便人大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5.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监管意识,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把“阳光规划”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印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督促机关、分局建立许可类、服务类、职能类、工作动态类、法规文件类、决策类等六个类别的政务公开目录,实施《北京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使规划系统政务公开从形式到内容有统一规范标准。整合和完善审批流程,推进项目审批下移到分局。组织编制了新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新的《流程图》实现了与发展改革、土地管理、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有机衔接,同时突出了按项目类别优化流程的思路。建立新的信访接待工作机制,方便弱势群体参与,广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访工作实现“一站式”办公和全天候对外接待。实行新的信访工作机制以来,集中上访量明显下降。依法加强规划、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改进对设计单位的年检工作方式和内容,严格市场的准入与清出。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程序和管理方式。对北京市的勘察设计招投标实施了全方位的监管。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动态监管,建立了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信息系统。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将勘察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把“阳光规划”工作落到实处。规划委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部门和负责人。明确和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奥运场馆工程建设规划审批的优质、高效、顺利进行。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把奥运场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批后监督工作列入廉政勤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为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规划委网站上专门设立奥运会设施规划征集专栏,将奥运会场馆建设、奥运方案的征集、评选、结果以及筹办奥运等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示。6.政府网络作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重要平台。网上设立了“公众参与”栏目,主要包括“专项调查、控规调整、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更新、地名公示、在线解答、在线访谈等栏目。通过网络听取公众意见。网站上专门设立了奥运会设施规划征集专栏,将奥运会场馆建设、奥运方案的征集、评选、结果以及筹办奥运等重大活动事项及时在网站“奥运专栏”向社会公示。网上设置了领导信箱、投诉信箱、咨询信箱等,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对规划部门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质量、效率方面的批评、投诉、举报和建议;对直接影响市民生活,需要主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的要求和意见,均可以通过此信箱进行反映和投诉。通过网络对规划进行公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采取多种形式就需要公示内容向社会公开,包括网上公示,在“首都之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和申报大厅开辟“控规调整公示栏”;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对公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以控规调整“公众建议和意见”信箱形式收集。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公众建议和意见,将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还对相关人群就相关规划问题设立24小时便民热线。通过网络实行网上监督。政务网站设立了“优化发展环境,当好人民公仆”专栏,24小时征求社会各界对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意见和要求。内网系统设置了“红绿灯”警示系统,提醒经办人注意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