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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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动车评估概述•第一章:旧机动车评估•一、旧机动车评估的概念•1、旧机动车评估是指由专门的评估人员,按照特定的目的,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旧机动车进行手续检查、技术鉴定和估算价格的过程。•2、从实质上来讲,是适应生产资料市场流转的需要,对旧机动车辆的现时价格作出预测估算。3、旧机动车评估由六大因素:•主体:由谁承担谁就是主体•客体:评估对象就是客体•特定目的:发生的经济行为,直接决定评估方法和标准•标准和程序:就是对评估采用的标准及其相应的程序•方法:用以确定旧机动车评估值的手段和途径二、旧机动车评估的特点•机动车作为一种资产,其主要特点为:•1、单位价值较大,使用时间较长;•2、工程技术强,使用范围广;•3、使用强度、使用条件、维护水平差异很大;•4、使用管理严,税费附加值高。•5、旧机动车评估以技术鉴定为基础;•6、旧机动车评估都是以单台为评估对象;•7、旧机动车评估要考虑其手续构成的价值;三、旧机动车评估的目的和任务•旧机动车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反映机动车的价值量及变动,为将要发生的经济行为提供公平的价格尺度。•旧机动车评估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鉴定、识别走私车、盗抢车、非法拼装车、报废车、手续不全的车,严禁这些车辆进入流通领域,危害社会安全。旧机动车评估的主要目的•1、旧机动车所有权的转让:评估的价格作为双方成交的参考底价;•2、抵押贷款:贷款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抵押评估的准确性;•3、法律诉讼咨询服务:为法院司法裁定提供现时价值依据;•4、拍卖:在预期之日为拍卖车辆提供拍卖底价;•5、其他:企业或个人的产权变动;如:合资、合作、联营;企业分设、合并、兼并;企业出售、股份经营、企业清算或企业租赁等资产业务必须要进行资产评估,其中就会涉及到旧机动车的评估;•6、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评估必须先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重庆为联合交易所)办理评估立项申请,待批准以后方可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注:重庆规定凡是单位的车辆,都必须到联合交易所开具非国有资产证明或申请评估立项!第二章、旧机动车评估的标准和基本假设•一、旧机动车的计价标准•是关于旧机动车估价所适用的价格标准的准则,要求计价标准与旧机动车评估的业务相匹配。•是旧机动车评估价值形式上的具体化,在价值形态上的计量有多种类型的价格,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旧机动车的价值特征。•必须根据评估的目的,明晰所要求的价值尺度的内涵,从而确定旧机动车评估业务所适用的价格类别二、旧机动车评估亦遵守四种类型标准•以下标准为我国资产评估管理要求的四种标准:•1、收益现值标准:收益现值是指为获得旧机动车辆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适用的的前提条件是车辆投入使用,同时,投资者投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的收益。•2、清算价格标准•清算价格是指在非正常市场上限制拍卖的价格。•清算价格标准是一种拍售价格,受期限限制和买主限制,其价格一般低于现行市场价格。3、现行市价标准•现行市价是车辆在公平市场上的售卖价格;•现行市价标准源产生于公平市场,具有如下规定性: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买卖双方没有垄断和强制,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了解实情,具有独立的判断和理智的选择。决定现行市价的因素•1、基础价格:即车辆的生产成本价格;•2、供求关系:车辆价格与需求量成正比关系,与供应量成反比关系;•3、质量因素:是指车辆本身功能、指标等技术参数及损耗状况。4、重置成本标准•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时条件下,按功能重置机动车并使其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标准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车辆处于在用状态,一方面反映车辆已经投入使用,另一方面反映车辆能够继续使用,对所有者具有使用价值。•决定重置成本的两个因素是重置完全成本及损耗(贬值)三、旧机动车评估的假设•假设是任何一门学科形成的前提,相应的理论、观点、方法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基础之上的。•旧机动车评估的假设前提是有继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破产清算假设。1、继续使用假设:•是指旧机动车将按现行用途继续使用或者转换用途继续使用,对这些车辆的评估就要从继续使用的假设出发,而不能按车辆拆散出售零件所得收入之和进行评估;•确定车辆能否继续使用的条件是:车辆具有显著的剩余使用寿命,而且能以其提供的服务或用途满足使用者在经营上或工作上所有期望的收益;车辆所有权明确,并保持完好;车辆从经济和法律上允许转作他用;充分考虑了车辆的使用功能。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和完善的市场条件。•其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旧机动车辆,交易双方彼此地位相等,彼此双方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对车辆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其假设是基于市场客观存在的现实,即旧机动车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买卖双方都在最求利益最大化,而利益最大化由车辆所在地区、具体特定条件以及市场供求规律所决定。•用途广泛的车辆一般比用途狭窄的车辆市场活跃。3、清算假设•清算假设是指使用机动车辆所有者在某种压力下被强制进行整体或者拆零,经协商或以拍卖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这种情况下的旧机动车评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适应强制出售种市场均衡被打破的实际情况,旧机动车的评估值大大低于继续使用或公开市场下评估值。第三章、旧机动车评估的依据和原则•一、旧机动车评估的主要依据•1、理论依据:旧机动车评估的理论依据是资产评估学,其操作方法按国家规定的方法操作;•2、政策法规依据:依据的主要法规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汽车报废标准】等等;•3、旧机动车的价格依据:•(1)历史依据:主要是旧机动车辆的帐面原值、净值等资料,它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作为估价的直接依据;•(2)现实依据:即在评估价值时都要以基准日这一时点的现实条件为准,即现时的价格、现时的车辆功能状态等等。第四章、旧机动车评估的程序•旧机动车评估的程序是依照资产评估的法定程序进行的。•一、资产评估的法定程序简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整个资产评估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四个步骤和若干具体环节。•三个阶段:前期准备、评估操作、后期管理•四个步骤: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验收确认按法定程序简介如下:•1、申请立项•申请立项是指因资产业务需要,资产占有单位依法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进行资产评估的申请报告,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以后,作出是否准予进行资产评估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准予评估的,即行建立档案,并据以进行评估事宜等一系列工作。这一程序主要由申请、立项、评估委托三个环节组成。(1)申请•A:国有资产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立项;•B:集体资产向主管部门申请立项;•C:无主管部门的集体资产、私有资产可直接向评估机构申请立项,受理视为立项,并签定评估合同。•注:重庆规定凡是单位的车辆,都必须到联合交易所开具非国有资产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资产评估,从而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资产评估的申请•A:拍卖、转让。转让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B: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制经营;•C:与外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使用经营企业;•D:企业清算,包括歇业清算和破产清算;•E: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之间发生单位性质的互相转变;•F: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也可以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评估的申请•A: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B:企业承包经营、租赁经营;•C: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申报行为的主体是提出申请的单位;•申请时间一般是在其资产业务提出之后,正式签约委托之前;•申报的主体文件是资产评估立项的申请书;•申请的内容包括资产评估的目的。被评估资产用于哪种经营活动,被评估资产的范围、种类、评估基准日。同时提供有关经济业务的基本文件。如:合同可行性报告、资产目录、财务会计报表等等。(2)立项•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由其授权委托的资产占有单位的主管部门,对评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同时建档备案,准许评估项目成立的管理行为对资产评估申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A:申请单位对资产占有的合法性;(即请求准予评估的资产应是申报单位合法占有并能用于生产任务的)•B:申报理由的充分性;(即请求评估立项有正当、充分的理由,对其经济业务或经济行为确有必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规定)•C:资产业务的效益性;•D:申报内容和资料的完备性及数据资料的可靠性;(3)委托•资产评估申请单位受到立项批准通知书后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建议或自行寻找合适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委托工作。•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要与资产占有单位办理委托手续,双方共同签定《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资产评估委托书是一种合同契约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A: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全称;•B:委托事项及内容;(被评估资产的范围、种类及评估要求)•C:评估时间(评估基准日和工作起止日期)•D:双方的责任和义务;•E: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F:评估收费标准、费用总额、交费的时间及方式等。2、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是指按确定的评估范围对被评估资产的实际数量、质量等进行实地盘点,并作出情产报告的过程。•资产清查是资产评估的准备工作,一般由委托单位完成。•资产评估机构的任务是核实清查工作的质量,并收集待估资产的各种有关资料;并必须做到严谨细致,核对清楚各种资料。•资产清查的过程,同时也是资产评估人员对待估资产进行现场勘查的过程;通过现场勘查,使评估人员对待估资产的实际情况有了全面的、细致的了解,取得评估所需的第一手资料。•在实地勘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评估人员还要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鉴别比较,筛选加工,除供评定估算参考使用外,有重要价值的资料还要留作撰写评估报告的附件。三、评定估算•评定估算使评估人员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和所掌握的待估资产的有关资料,选择适当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进行具体的判断和计算,从而得出评估结果的过程。•评定估算是整个评估过程的关键评定估算的三个步骤:•(1)、合理划分资产类别;•(2)、确定正确的估价标准,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3)、逐一计算资产价值,汇总资产总值,撰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机构及人员对其接受资产评估提出的公证性文件,负有法律责任!4、验证确认•由国有资产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对资产占有单位提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在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检验和确认的过程。•一般分为四个环节:•(1)、审核•(2)、验证•(3)、协商•(4)、确认二、旧机动车评估操作程序•旧机动车评估操作程序指对具体的评估车辆,从接受立项,受理委托到完成评估任务,出具评估报告的全过程的具体步骤和工作环节。•一般操作程序如下:•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包括业务接待、实地考察、签定评估委托协议书,根据评估的要求,向委托方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情况及鉴定人员本身需要做的准备工作。•2、现场工作阶段•主要任务是检查手续、核查实物、验证委托人提供的资料、鉴定车辆技术状况。•3、评定估算阶段•这一阶段一方面要继续收集欠缺的资料,还要对所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筛选整理;•根据评估目的选择适用的估价标准和评估方法,客观、公正地对车辆进行评定估算,确定评估结果;•4、自查及撰写评估报告阶段•对整个评估过程进行自查,在重新核对无误的基础上撰写评估说明和评估报告。•5、最后登记造册归档。汽车报废标准•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二、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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