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主要内容一、规划背景及形势分析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三、规划要点第一部分规划背景及形势分析一、基本情况2009年,北京市土地总面积16411平方公里。农用地1092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66.5%;其中,耕地227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3.8%。建设用地337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0.5%;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512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5.3%。未利用地212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2.9%。二、“十一五”期间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成效(一)“十一五”规划背景落实“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保障奥运会胜利召开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的指导意见,促进四类功能区差异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2005年,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将首都划分为四类功能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切实发挥土地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基础性作用。2004年,国务院提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新理念,以切实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二)“十一五”规划主要内容主要目标: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500平方里。2、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2010年耕地保有量33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0万亩。3、促进城市及区域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发展。2010年,全市林木绿化率53%,森林覆盖率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平米。主要任务:(一)确保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优先保障奥运场馆、基础设施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用地。(二)优化调整中心城用地结构,保障新城的启动建设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心城用地结构,重点保障通州、顺义、亦庄三个重点新城的建设用地供应,增加新城土地供应(三)推动土地资源的空间整合、整治和集约利用加强城乡结合部整理、废弃矿山修复、生态搬迁,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四)加强土地资源保护,改善首都生态环境保护密云水库、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快以太行山和燕山山系为重点的山区绿化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土地生态安全格局(三)实施情况评价指标规划目标(2010年)2009年耕地保有量(万亩)330340.7市域建设用地(平方公里)35003344林木绿化率(%)53%52.6%森林覆盖率(%)37%44.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1514.51、主要指标实成良好2、有力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1)保障了奥运工程、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2005-2009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17520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59%;(2)优化了住宅用地结构,突出了保民生和稳市场的调控导向。2005-2009年北京市累计供应各类政策性住房用地2500多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的比例由2005年的34%提高到2009年的43%。(3)确保了中央单位、军队用地需求,落实了“四个服务”要求4、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指标2009年2005年地均生产总值363.4万元/公顷213.18万元/公顷地均二三产业增加值361.25万元/公顷283.25万元/公顷指标2005年-2009年“十五”期间单位GDP耗建设用地量2.2公顷/亿元10.44公顷/亿元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耗建设用地量5.62公顷/亿元25.59公顷/亿元3、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切实加强,耕地快速减少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切实控制耕地减少量。2001年到2005年,全市耕地净减少了约87万亩,年均17.4万亩;2006到2009年,全市耕地净减少了9.4万亩,年均2.4万亩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005至2009年,我市财政共投入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17亿元,项目总规模3.93万公顷(58.9万亩),新增耕地0.58万公顷(8.7万亩),全面落实了补充耕地任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类型从传统的农用地开发整理拓展到小流域综合治理、固体矿山关闭后环境治理、废弃砂石坑及砖瓦窑整理等领域5、土地供应布局得到优化,有效落实城市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建设用地供应中新增面积在城市发展新区比例为最大,达70.1%,其中通州、大兴(亦庄)、顺义三个重点新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占全市新增建设面积比例的47%以上。6、土地基础工作更加完善,土地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开展了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农和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征地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土地市场建设得到加强,招拍挂成为出让的主要方式,2006年至2010年6月,全市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交易土地6174公顷;政府储备收购力度加大,参与宏观调控能力得到大大加强。2009年一年,完成土地储备开发投资1165亿元,实际新增土地储备开发9700公顷,完成一级开发4300公顷努力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大土地执法力度。2006-2009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443件,涉及土地面积4211公顷,其中结案2154件,涉及土地面积4164公顷,结案率88.2%。[三、十二五”期间土地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土资源管理总体形势(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三)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一)耕地总量持续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时期,耕地从2005年末的350万亩减少到2009年末的340万亩,实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约15.2万亩,其中合法审批项目占用耕地13.8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91%。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3.3万亩,同期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8.7万亩。预计十二五期间每年建设占用耕地仍保持在3-4万亩,共需补充耕地15-20万亩。截至2009年底,全市有储备耕地10万亩左右,还需要补充耕地5-10万亩左右。12(二)农村建设用地利用较为粗放,城乡建设用地拓展空间主要依靠存量挖潜农村地区人均用地远远高于城镇地区村镇级产业用地的投入产出明显低于国家级、市级开发区现有城乡建设用地约2512平方公里,已接近2020年规划控制指标(2700平方公里)9632120363人均城乡用地人均产业用地城镇地区农村地区(三)生态涵养地区建设用地有增加趋势,土地生态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破碎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受到威胁典型性乡土景观逐步消逝良好景观视觉资源区域面临开发压力,公众利益受到威胁渠化设施、渠化河道水体污染山体破坏(四)农村居民点整治需要完善和系统的政策支持当前农村土地整治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统筹解决:整治模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依靠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在偏远农村地区土地整治缺乏动力和资金投入;成本相对较高,在全市推广难度较大;城乡结合部不断外延,导致“整治—开发—扩散—再整治—再开发—再扩散”的恶性循环。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首都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巩固和发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形势,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充分体现人文、科技、绿色特征的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依法规范各类土地利用和建设行为,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积极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不断提升首都土地的功能和价值,有力保障首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规划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到2015年北京市耕地保有量330万亩;基本农田280万亩;确保实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二、规划目标(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规划到2015年,土地供应总量约为300-320平方公里,其中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例不低于50%,市域建设用地总规模3530平方公里。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城乡建设用地供应150-200平方公里,其中通过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解决不少于80-100平方公里;交通、水利、能源、风景旅游及特殊用地供应120-150平方公里,鼓励尽量通过存量挖潜来解决。二、规划目标(三)土地生态保护目标着力建设首都绿色空间体系,构建土地生态安全格局,完善首都三个绿色圈层;推进浅山区生态建设和土地整治的实施;加强城市地质和地质灾害防治;积极支持绿化造林、水土流失防治工程、沟域经济、矿山生态修复、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建设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促进城市及区域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发展;规划到2015年,非建设用地比例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力争保持在78%以上。第三部分规划要点一、加强耕地保护,高水平开展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建设(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责任,确保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全面加强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制度建设,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进一步加大补充耕地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进一步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严把补充耕地质量关,充实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规范指标使用,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积极运用补贴等经济手段,引导和鼓励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规范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管理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集中连片、落地到村”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布局,明确保护责任。积极推进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建设,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从数量型保护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型保护转变,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二)集中连片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多中心格局28(一)协调中心城和重点新城发展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协调中心城和新城的建设用地需求。以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引导中心城的开发建设从外延扩展转向内部结构优化调整,有机疏散中心城部分功能和人口,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设施。积极支持重点新城、城南发展、六大功能区、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建设和改造。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和在京企事业单位、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需求,统筹城乡发展,构筑首都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空间结构。2930(二)统筹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十二五”期间,统筹管控城乡建设用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结合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逐步腾退或改造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确保生态、生产、生活安全、注重历史文化保护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权益的前提下,分区划类、因地制宜地,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平原、山区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整合。力争规划期内腾退和缩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约80-100平方公里。31(三)促进产业用地资源整合,重点保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配合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强对现状产业用地特别是集体工矿用地的空间整合力度。促进各类产业向园区集中,引导产业集约发展。重点保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制定产业用地的地均就业、产出等准入标准,提高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32(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围绕世界城市建设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北京新机场、京津冀城际快速轨道、城市轨道交通、京台高速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高效用地,妥善处理其与周边土地利用关系,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和优质农用地。同时,依法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范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334(五)完善土地储备工作,科学调控土地供应土地储备重点保障政策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重点功能区、重大项目建设等用地需求。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模式,研究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