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案例警示录案例1--哈尔滨天潭酒店大火特别重大火灾2003年2月2日(正月初二)17时59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发生特大火灾,33人死亡(男性13人、女性20人),10人受伤。着火的建筑建于1993年,为钢混结构,共8层.为居民住宅,共161户,居民493人,天潭酒店开业于1999年l2月18日,建筑面积2333平方米,地下l层用于厨房,厨具、配餐、贮藏,地上l层,为大堂和包房,1层原有两个出口,着火时有1个出口是被封墙着的,窗户上设有防盗铁栅栏。一名酒店服务员违章用汽油代替煤油燃料添加取暖炉引起火灾。案例1--哈尔滨市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事故2003年2月2日大年初二,发生在哈尔滨天潭酒店的特大火灾,造成33人死亡,10人受伤。在这场特大火灾中,220名身陷于火场的群众被消防队员奋勇救出,不然死伤人数难以想像。该图就是大火过后的天潭酒店门脸。案例1--哈尔滨市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事故在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中死亡的33人,大多是因烟雾中毒窒息而死。除了五公斤溶剂汽油燃烧时生成的烟雾毒气外,最多的烟雾和毒气来源是酒店内的软包装修。“软包装修”即在大厅和包房的四壁,用聚氨酯软质海绵镶嵌起来,用以保温、隔热、隔音和美化。这种聚氨酯软质海绵易燃,而且燃烧迅猛,燃烧时能生成大量的浓烟和毒气。这家酒店两个大厅和23个包房都是软包装修,聚氨酯软质海绵燃烧所生成的烟雾毒气足以使成百人中毒窒息死亡。假如天潭酒店在装修中采用防火建筑材料装修,火灾造成的后果也不致如此严重。另外如果天潭酒店的窗户上没有那么多铁栅栏,火灾也绝不能造成死亡那么多人。火灾现场,右侧为大火烧伤者在接受医务人员检查案例1--哈尔滨市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事故一名年轻人违规作业,以汽油代替煤油,导致了一场灾难,使33人失去了生命。六年前的1997年1月29日,长沙市八一路燕山酒家一名保安员用酒精炉煮方便面不慎引起火灾,大火烧毁一幢七层楼,造成40人死亡,89人受伤。这说明在公共服务业中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不懂安全常识,甚至冒险蛮干不仅招致自己的身亡,还要殃及顾客的人身安全。案例1--哈尔滨市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事故这场特大火灾中暴露出来的另一个致命缺陷就是安全疏散条件不畅。一个可容纳400人同时就餐的酒店,竟然只有两个安全出口,第二疏散口设在地下室(两个安全出口还全部锁死)。这显示着建筑设计上的一个严重失误。一个企业对于消防投入的多少,是决定其生存寿命长短的重要因素之一。消防安全也是效益,急功近利者总想投机取巧,此次特大火灾足以说明这个问题。案例1--哈尔滨市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事故处理结果2004-7-27轰动全国的哈尔滨天潭大酒店大火案在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犯消防责任事故罪依法分别判处祁胜利有期徒刑5年,判处祁胜东有期徒刑5年,判处祁艳华有期徒刑3年,三被告共同给付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为天潭大酒店垫付的被害人赔偿款人民币741810.65元。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赵忠礼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郭旭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沈洪洋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1999年12月18日哈尔滨天潭大酒店开业,祁胜利担任该酒店总经理,祁胜东、祁艳华担任副总经理。酒店内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机械防排烟系统。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2002年8月9日向该酒店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酒店收到后仍拒绝改正,并在取暖煤油炉中使用溶剂油,致使2003年2月2日17时58分该酒店工作人员在取暖煤油炉未熄火的状态下加注溶剂油,引起爆燃导致火灾,造成33人死亡(均为火场中一氧化碳中毒死亡),1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8393元。案例·2-吉林商厦特别重大火灾2004年2月15日中午11时20分左右,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截至15时40分,火势已被扑灭。“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已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其中14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吉林市中百商厦位于吉林市解放大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共有五层楼。商厦的第一层和第二层是商场,第三层是洗浴中心,第四层是台球厅,第五层是歌舞厅。起火地点在商场二层。图为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现场案例·2-吉林商厦特别重大火灾图为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现场案例·2-吉林商厦特别重大火灾图为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现场案例·2-吉林商厦特别重大火灾图为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现场案例·2-吉林商厦特别重大火灾图为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现场案例·2-吉林商厦特别重大火灾处理结果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2004年7月10日上午9时对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案进行了宣判。审判结果如下:于洪新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刘文建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赵平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马春平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陈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曹明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爱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免于刑事处罚。今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余人受伤。现已查明,火灾是由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员于洪新在仓库吸烟引发。此前,中百商厦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得到整改,消防安全措施没有得到落实,商厦的管理者负有直接责任。火灾发生当天,值班人员陈忠、曹明君擅自离岗,致使群众没能及时疏散,最终酿成悲剧。5月24日,检察机关根据责任性质,对于洪新以失火罪提起公诉,对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平、科员李爱民以消防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对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科员曹明君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6月11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调查、举证和控辩双方辩论持续了9个多小时。案例·3-吉林商厦特别重大火灾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15日9时许,吉林市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员于红新不慎将吸剩的烟头掉落在仓库地上,在并未确认烟头是否被踩灭的情况下离开了仓库。烟头引燃仓库内的可燃物后,引发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在此之前,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消防科曾就火灾隐患向中百商厦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该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平对该通知书提出的有关改正要求未予全部落实,导致仓库着火后,火势蔓延至商厦楼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火灾发生当天,该商厦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科员曹明君违反规章制度,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开消防监控室,延误了报警时机,又未能及时有效通知并组织人员疏散,致使商厦内的部分顾客及浴池和舞厅内的部分人员未能及时逃生。该商厦保卫科科员李爱民在工作中不尽其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商厦内应急灯失灵等安全隐患。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于红新因疏忽大意酿成特大火灾,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刘文建、赵平、马春平系落实消防部门整改通知的具体责任人,对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消防科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怠于行使职权,不予认真落实,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告人陈忠、曹明君违反规章制度擅自离开消防监控室,致使部分群众未能及时逃生,其行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告人李爱民应承担应急灯失灵的法律责任,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例·3--湖南省衡阳市衡州大厦特别重大火灾2003年11月3日凌晨5时许,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厦发生火灾,一个小时之内,大火蔓延到整个大楼,正在酣睡中的94户人家412名居民被安全疏散。8时37分,这幢8层高楼忽然整体倒塌,20名参加救援的消防警员被掩埋在废墟中殉职。受伤16人。案例·3-湖南衡阳特别重大火灾2003年11月3号凌晨5点42分,湖南衡阳一栋八层商住楼发生重大火灾。在接到火灾报警几分钟后,当地消防支队的20名官兵和两台消防车迅速到达火灾现场。面对燃烧迅猛一时无法控制的火势,消防指挥中心又紧急派出200多干警赶赴火灾现场内部实施灭火,并迅速对商住楼上400多名被困群众进行疏散。直至早上8时30分左右,全部居民安全撤出,火势基本得到控制。正在此时,燃烧了近三小时的部分楼体突然倒塌,将正在灭火的几十名消防官兵和正在现场采访的4名新闻记者埋压在废墟中。现在,20名消防队官兵殉难身亡,16名受伤其中4名记者身受重伤。据悉可能因一楼商户用硫磺熏干辣椒而起。案例·3-湖南衡阳特别重大火灾经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犯罪嫌疑人、坍塌的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2003年12月21日被当地警方逮捕。20日,这起事故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永兴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永开和负责衡州大厦工程建设的魏东衡也已经被警方逮捕。坍塌的衡州大厦的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在大厦的一些局部地方,钢筋数量比较少,用的钢筋没有按照标准配备那么粗,在浇注大厦西南部位的时候,用了20吨不合格的水泥。案例·3-湖南衡阳特别重大火灾案例·4-洛阳特大火灾事故2000年12月25日晚9时左右,王成太等4名均无证上岗的电焊工,在东都商厦地下一层焊接该层与地下二层分隔铁板时,电焊火渣溅落到地下二层的可燃物上引发火灾,王成太等人用水扑救无效后未报警,即逃离现场,并订立攻守同盟。12月27日上午,逃跑后的4名电焊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王成太属无证上岗电焊工,2000年12月25日晚,受指派将东都商厦负一楼与负二楼中间的步行梯隔断钢板上的两个洞孔用钢板焊补住。王成太电焊引起火灾。在救火无效之后,撤离救火现场。图为火灾案审前干警整装待发及火灾后的商厦案例·4-洛阳特大火灾事故王成太撤出大楼后,见到消防人员,却没有报告起火原因和正四楼歌舞厅正在营业等情况,就逃离了东都商厦,致使消防人员不知道起火原因和正四楼歌舞厅多人被困的危险情况,延误了消防人员灭火救人的时机,造成309人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经法医鉴定:309人均系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经公安部门鉴定:该火灾是施工人员在东都商厦地下一层电焊作业时,电焊熔渣引燃地下二层楼梯上的可燃物所致。经物价、公安消防部门鉴定,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万余元。案例·4-洛阳特大火灾事故处理结果2001年8月13日两个法庭同时开审,根据本案23名被告人的所属单位和涉嫌犯罪性质,其中2案14人将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5案9人将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案14人分别是:王子亮,男,65岁,原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店装修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包庇罪被提起公诉;王成太,男,49岁,原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店养护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诉;赵宇,男,25岁,原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店店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包庇罪被提起公诉;王磊,男,47岁,原郑州丹尼斯量贩百货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刘新强,男,29岁,原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南昌路店养护科副科长,二人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和包庇罪被提起公诉;杨政然,男,34岁,原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南昌路店店长;周晓,男,30岁,原郑州丹尼斯量贩百货有限公司养护部经理,负责东都店装修工作;卢全富,男,41岁,原郑州丹尼斯量贩百货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来登阁,男,22岁,原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店养护科负责人;王子华,男,58岁,原河南省东裕电器有限公司经理,五人因涉嫌包庇罪被提起公诉;李志坚,男,45岁,原东都商厦总经理、法人代表;卢大周,男,45岁,原东都商厦总经理助理,二人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张海英,男,47岁,原东都商厦工会主席;杜克军,男,45岁,原东都商厦保卫科科长,二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案例·4-洛阳特大火灾事故处理结果由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案9人是:桂延州,男41岁,原洛阳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科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岳永欣,男,45岁,原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东南隅派出所所长;马东斌,男,45岁,原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东南隅派出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