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奇台县2014年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林下经济是以林地资源、林下空间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初级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形式,开发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的复合生产经营活动。林下经济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农民充分利用林地,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科学经营林地,而在农业生产领域涌现的新生事物。它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发展林下经济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绿色增长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林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我县林地资源丰富,发展林下经济具有巨大的潜力,前景非常广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文件精神和《昌吉州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奇台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进一步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特制定本方案。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一)发展林下经济是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绿色增长的重要保证。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建立以林为主,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相结合的立体林业经营模式,将大大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为社会提供丰富的多种可再生资源和产品,改变林业单—木材经营格局,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林下经济,不仅可延伸林业产业链,而且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收益,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将提高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加快国土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对维护生态安全,增强林业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美丽奇台具有重要意义。(二)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扶贫开发,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有2效途径。发展林下经济,品种多,见效快,投资少,产出高,操作简便,广大农民群众易于接受,是农村缩小城乡差距,发展特色经济的独特优势和潜力所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三)发展林下经济是全面深化林改,巩固林改成果的重要抓手。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既保护森林资源,又有利于林地尽快产生效益,帮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壮大绿色产业,使农民更加珍惜林地,更加精心经营林地,持久保护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促进林业发展长效机制的形成,达到巩固林改成果,实现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目标。二、奇台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及发展潜力林下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我县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全县已发展林下经济1.7万亩,主要为林草模式、林檎模式、林药模式、林苗模式和林粮模式为主。我县林下经济从业人员约达2000余人。奇台县人工林和荒漠区林地面积统计表单位:亩单位合计农田防护林面积经济林面积用材林面积退耕地造林面积西北湾乡395524200210040014798老奇台镇19680780011008003702古城乡1010513004091124182西地镇390153500171220027132坎尔孜乡33061500140100三个庄子乡7292230010952000900乔仁乡9323105055005861塔塔尔乡3255800100450500五马场乡863015006296186东湾镇206173800186520012155吉布库镇226633000253630011870碧流河乡200133800472410781半截沟镇32697480071218803七户乡1858415037614208荒漠林管理站2550000其他950035006000合计2814232430003031141621270783奇台县可发展林下经济林地面积统计表单位:亩单位林草林禽林药林粮林经林景林菜林采林峰模式模式模式模式模式模式模式模式模式西北湾乡2000200020003000500老奇台镇700200010002000古城乡1000100西地镇10002000010005000坎尔孜乡300300三个庄子乡13002000200乔仁乡60001000塔塔尔乡300500200200五马场乡500100东湾镇400020003002000500吉布库镇40003005001000600碧流河乡500010005001000500半截沟镇300070040004000100030002000七户乡50005001000500050050004000荒漠林管理站700000合计2530016300722500550012100140002800120007600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为实现绿色增长,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完善政策,积极扶持坚持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得到持续提高。(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达到8.7万亩,林下经济综4合产值达到------亿元以上,农民人均增收-------元。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林下经济产值和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四、主要发展模式根据我县自然资源条件,重点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等四大类林下经济,着力抓好药材、优质草料、粮食、经济作物、花卉苗木、蔬菜、天山草鸡等六大林下经济产业。(一)林下种植: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林下资源发展种植业,主要发展模式为:林—草模式,在南部山区重点发展紫花苜蓿,红豆草等优质材料;林—药模式,在北部沙漠大力发展接种肉苁蓉、中部平原发展种植板蓝根等药材;林—粮模式,种植小麦、大麦、荞麦等粮食作物;林—经模式,种植油菜、甜菜、大瓜、红花等经济作物;林—苗模式,在林缘、林荫及林下空地培植苗木、花卉;林—菜模式,种植椒蒿、薄荷等野菜菜。(二)林下养殖: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立体养殖,主要发展模式为:林—禽模式,在林下圈养鸡、鸭、鹅等禽类;林—畜模式,在林下圈养或放养牛、兔、羊等家畜;林—蜂模式,利用林木放养蜜蜂,发展养蜂业。(三)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利用:充分利用林下产业的产品资源,大力发展林下产品的加工、流通和销售业,拉长林下经济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主要山野菜采集加工模式。(四)森林景观利用:充分发挥合理利用森林景观、自然文化环境和林下无公害产品发展农家乐、森林人家、森林庄园等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疗养等,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森林食品、果品、药材等森林旅游商品,逐步形成功能比较完善的旅游精品景区。在此基础上,根据自然条件、林木生长状况、自身经济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不断丰富,灵活选择林—花—游、林—草—禽、林—果—草—禽等各种适宜模式,多元化组合发展。五、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任务5(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结合生态建设工程,根据奇台县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当地特色,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制定专项规划,分区域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目标。主要发展林—药模式、林—草模式、林—禽模式和林—粮模式、林—蜂等。力争到2015年,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达到86335.5亩,其中林—药模式35880亩;林—草模式13411亩;林—禽模式7802亩;林—粮模式5056亩;林—经模式6356.5亩;林—蜂模式6000亩;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利用8000亩;森林景观利用4000亩;林—菜模式800亩。(二)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品牌产品,加大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力度,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鼓励企业建立基地。(三)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加大科技扶持和投入力度,重点加强适宜林下经济发展的优势品种的研究与开发。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强化人才培养,积极开展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培训。(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推进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为农民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服务。鼓励相关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加快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广大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五)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林下经济产品的专业市场,加快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流通网络,引导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流通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6进贸易便利化。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林下经济开放水平。(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依法执行林木采伐制度,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乱伐、毁坏林木。要充分考虑当地生态承载能力,适量、适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依法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管理。(七)提高林下经济发展水平。支持发展市场短缺品种,优化林下经济结构,切实帮助相关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促进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开展林下经济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完善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和检测体系,确保产品使用和食用安全。六、发展林下经济的政策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下经济发展是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的新生事物,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县政府将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完善激励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考核奖惩,扎实推进林下经济工作。(二)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将林下经济纳入农业、林业产业发展的范围予以支持;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林下经济技术推广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等部门结合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富民、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项目扶持林下经济发展。(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7林业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稳步推行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贷款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林下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其纳入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结合新农村建设有关要求,加快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基础设施薄弱的难题。(五)建立扶持协作机制。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关联度高,覆盖千家万户,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监测统计和信息沟通,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形成共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