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名称: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单位: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7月2018年7月11日,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成立环保验收工作组,对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主持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小组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环境保护专家等。与会专家和代表查看了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内容现场情况,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监测报告单位代表对《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介绍,经充分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公示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二)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文登经区崮山镇皂埠村南工业园内17号,主要进行塑料颗粒生产。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2000m2,设有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验收监测期间,日生产9t塑料颗粒,年产2700t塑料颗粒。(三)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四)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于2017年9月委托威海焕城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0月25日通过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威环经管审表(2017)10-9)。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6%。(五)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该项目建设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不足时添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排入崮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废气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加热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搅拌工序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加热熔融、挤出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低温等离子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烘干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安装消声器的方式,再在周围设置绿化带,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和职工的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下脚料和不合格产品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处置。四、验收调查监测内容(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检测的各污染物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二)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所检无组织颗粒物、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所检有组织颗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DB37/2376-201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和职工的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下脚料和不合格产品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处置。五、验收结论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基本落实了《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达到排放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后续要求(1)建设单位应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消除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风险和环境纠纷。(2)定期检修污染治理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认真贯彻落实已制定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七、验收人员信息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塑料颗粒项目竣工保护验收组成员验收组成员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项目建设单位环保专家其他威海台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