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生产守则1总则1.1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人员的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确保安全生产。1.2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环境,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2安全守则2.1各级领导在生产过程中,要把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做到生产任务完成好、安全生产好。2.2全体员工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公司内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生产(工作)岗位,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3各部门、车间都应在各自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把安全生产贯穿整个生产过程。2.4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守则的各项规定。2.5安全生产守则2.5.1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严禁喧哗、打闹、睡觉、看书、看报,严禁小孩进入生产区域或工作场所。2.5.2进车间生产(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膊、穿拖鞋,女同志不准穿高跟鞋操作,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2.5.3非本职操作者,不准开动其他设备。设备在运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单人操作设备,因故离开岗位时,必须停车、断电,多人操作设备因故离开岗位时,必须通知车间主任后,方可离开。2.5.4新员工、学徒、培训人员必须在指定人员指导下工作。2.5.5特种工作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凭证上岗操作。2.5.6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在启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情况检查,确认完好后,按操作规程开动使用,严禁在运转过程中进行清理和处理故障。2.5.7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指示器等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灵敏有效。不准擅自调整、拆除。2.5.8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性能必须良好,要有可靠接地和接零措施。检查机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挂警告牌。合闸时,警告牌谁挂谁取(跨班应有交接手续),非本职人员,严禁操作。2.5.9安装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装临时线路,应有具体部门负责管理,必须按期拆除,机电设备上严禁放物品。2.5.10危险作业必须得到部门安全负责人同意,部门要指定现场指导和监护人员,竹梯脚要设防滑装置,人字梯要有缆绳,禁止居高投扔工具、物品。2.5.11多人操作应有统一指挥,不准各行其事,严禁瞎指挥、蛮干。2.5.12机动车辆不准带病行驶,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2.5.13各种机动车辆在行驶中,车上人员不准爬上、跳下,行驶接近公司时鸣号示意,进入厂区主干道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2.5.14危险品库、油库等重点部位,必须悬挂醒目标志,要害部门须严格出入制度。2.5.15工作场所、行人道,要保持整洁、畅通,道路及安全通道不准堆放障碍物,自行车、摩托车按指定地点存放。2.5.16原材料、半成品、在制品和废品废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堵塞厂区和车间通道,在运送、堆放成品和半成品中必须垫平放稳,高度不得超过1.5米。2.5.17路面、建筑工程的施工区域要设遮栏,要有醍目的安全标志(包括夜间施工区域红灯标志)。2.5.18各种消防工具、器材等消防设施要经常保持良好,不准擅自使用。2.5.19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凡标有“禁止烟火”的场所不准吸烟及动用明火。2.5.20电扇(台式、地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必须定点使用,专人负责。2.5.21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领用、使用、管理必须遵守管理规定,严禁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危险品库,不准进入库内自行取货,危险品不得私拿出公司。2.5.22假日或夜间加班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在重点或危险部分工作时,应有人监护。操作现场应有二人以上,严禁单人独立工作。2.5.23上下班要做好交接班手续,无接班的要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清扫现场、关好门窗。2.5.2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首先对伤亡者进行有效的抢救,同时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领导。2.5.25提高自觉性、警惕性、严防人为和故意制造破坏事件。2.6本守则由安全和防火办公室督促执行,对违反本守则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