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1目的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整套试运(168小时试运)及移交生产的质量管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新建火电机组投产水平,保证机组投产后安全、环保、稳定、经济运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全资控股新建火电机组。3职责3.1集团公司总部3.1.1负责制定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3.1.2检查指导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执行情况。3.2二级单位3.2.1负责新建火电机组(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3.2.2负责审批新建火电机组试运指挥部机构。3.2.3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工作。3.2.4负责指导督促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3.3项目公司3.3.1负责组建试运指挥部,组织新建机组整套试运工作。3.3.2负责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自检。3.3.3负责组织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3.3.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检查工作。3.3.5督促试运指挥部组织168小时试运验收签证。4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程序4.1新建火电机组在移交生产前,应完成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工作,并办理质量验收签证手续;未办理签证手续,不得进入下一步试运程序。4.2由试运指挥部组织和协调机组移交生产前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签证工作。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运行组和综合管理组。4.2.1在单机和分系统首次试运前,由分部试运组组织核查单机试运和系统试运应具备的条件,按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完成签证(见附表1和附表2)。单机和分系统试运结束后应由分部试运组组织建设、生产、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及时办理单机试运验收签证和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工作。4.2.2由整套试运组组织核查机组是否满足整套试运前16项条件和进入168小时满负荷试运18项条件,符合条件后,经多方检查确认签证(见附表3-1、3-2),方可进入下一步试运。4.2.3在168小时试运结束后,由整套试运组组织核查机组是否满足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质量13项验收标准,符合后办理168小时试运质量指标的确认签证(见附表3-3)。4.3启委会进行审议和决策机组整套试运准备情况和移交生产条件。4.3.1在机组整套试运前,启委会应召开首次会议,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机组整套启动准备情况的汇报,协调机组整套启动的外部条件,决定机组整套启动的时间和其他有关事宜。4.3.2机组完成整套试运后,启委会应召开末次会议,审议机组整套试运和移交生产条件情况的汇报,协调整套试运后的未完事项,决定机组移交生产后的有关事宜,主持办理机组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续。5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验收标准5.1机组进入整套试运前条件:5.1.1试运指挥部及各组人员已全部到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参建单位试运组织机构已上报试运指挥部并公布,值班人员已上岗。5.1.2各项试运管理制度和规定以及调试大纲、调试措施等已经审批发布执行。5.1.3建筑、安装工程己验收合格,满足试运要求;厂区外与市政、公交、航运等有关的工程己验收交接,能满足试运要求。5.1.4供货合同中规定由设备供货商负责的调试项目,由项目公司组织监理、施工、生产、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能进入整套试运。5.1.5必须在整套试运前完成所有的分部试运项目,并已办理质量验收签证,分部试运技术资料齐全。主要项目有:1)锅炉、汽机(燃机)、电气、热控、化学五大专业的分部试运完成情况。2)机组润滑油、控制油、变压器油的油质及SF6气体的化验结果。3)空冷岛系统严密性试验、发电机风压试验结果。4)发电机封闭母线微正压装置投运情况。5)保安电源切换试验及必须运行设备保持情况。6)热控系统及装置电源的可靠性。7)通信、保护、安全稳定装置、自动化和运行方式及并网条件。8)储煤和输煤系统。9)除灰和除渣系统。10)废水处理及排放系统。11)脱硫、脱硝系统和环保监测设施等。5.1.6整套试运计划、重要调试方案及措施己经总指挥批准,并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完成安全和技术交底,首次启动曲线已在主控室张挂。5.1.7试运现场的防冻、采暖、通风、照明、降温设施已能投运,厂房和设备间封闭完整,所有控制室和电子间温度可控,满足试运需求。5.1.8与电网调度管辖有关的设备和区域,如:启动/备用变压器、升压站内设备和主变压器等,在受电完成后,必须立即由生产单位进行管理。5.1.9对于独立或封闭的一些区域,当建筑和安装施工及设备和系统试运已全部完成,并已办理验收签证的,在施工、调试、监理、建设、生产等单位办理完代保管手续之后(见附表4),可由生产单位代管。代管期间的施工缺陷仍由施工单位消除,其它缺陷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完成。5.1.10试运现场满足安全、文明要求。主要项目有:1)消防和生产电梯已验收合格,临时消防器材准备充足,且摆放到位。2)电缆和盘柜防火封堵合格。3)现场脚手架已拆除,道路畅通,沟道和孔洞盖板齐全,楼梯和步道扶手、栏杆齐全,且符合安全要求。4)保温和油漆完整,现场整洁。5)试运区域与运行或施工区域已安全隔离。6)安全和治安保卫人员已上岗到位。7)现场通讯设备通讯正常。5.1.11生产部门按《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生产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制度》,己做好各项运行准备。主要项目有:1)启动试运需要的燃料(煤、油、气)、化学药品、检测仪器及其它生产必需品已备足和配齐。2)运行人员己全部持证上岗到位,岗位职责明确。3)运行规程、系统图表和各项管理制度己颁布并配齐,在主控室有完整放置。4)试运设备、管道、阀门、开关、保护压板、安全标识牌等标识齐全。5)运行必需的操作票、工作票、专用工具、安全工器具、记录表格和值班用具、备品配件等已备齐。5.1.12配套送出的输变电工程满足机组满发送出的要求。5.1.13已满足电网调度提出的各项并网要求。主要项目有:1)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已签订,发电量计划已批准。2)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和试验已全部完成并已报竣工。3)与电网有关的设备、装置及并网条件检查已完成。4)电气启动试验方案已报调度审查、讨论、批准,调度启动方案已正式下发。5)整套试运计划已上报调度并获得同意。5.1.14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系统加强新(扩)建机组过程参与和重要节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二级单位组建生产系统新(扩)建机组技术专家组对厂用电受电、分部试运、锅炉水压试验、汽轮机扣盖等重要节点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确认。对专家组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项目公司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或达不到要求,禁止整套试运。5.1.15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已按有关规定对机组整套试运前进行了监检,提出必须整改的项目已经整改完毕,确认同意进入整套试运阶段。5.1.16启委会已经成立并召开了首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整套试运准备情况的汇报,做出整套启动的决定。5.2进入168小时满负荷试运条件:5.2.1发电机达到铭牌额定功率值。5.2.2燃煤锅炉已断油,具有等离子点火装置的等离子装置已断弧。5.2.3低压加热器、除氧器、高压加热器已投运。5.2.4静电除尘器已投运。5.2.5锅炉吹灰系统已投运。5.2.6脱硫、脱硝、烟气在线检测系统已投运。5.2.7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已投运,汽水品质已合格。5.2.8热控保护投入率、动作正确率100%。5.2.9热控自动装置投入率不小于95%、热控协调控制系统已投入,且调节品质达到设计标准要求。5.2.10主要热控测点/仪表投入率100%,指示正确率分别不小于97%。5.2.11电气保护投入率、动作正确率100%。5.2.12电气自动装置投入率100%。5.2.13主要电气测点/仪表投入率100%,指示正确率分别不小于97%。5.2.14汽轮发电机组各轴承振动应小于30µm,或相对轴振动应小于80µm,推力和支承轴承温度低于设计值。5.2.15所有调整试验项目、安全性评价试验项目和特殊试验项目已经完成并合格,包括大小汽轮机主调汽门严密性试验、超速试验、50%和100%甩负荷试验、真空严密性试验,发电机短路试验、空载特性试验、转子交流阻抗试验、同期试验、厂用电快切试验、进相试验,热工RB试验、AGC试验、自动内外扰动试验等。5.2.16机组不应存在影响机组安全、环保、稳定、经济运行的未完工程和调试项目;机组不应存在影响机组安全、环保、稳定、经济运行的安全隐患。5.2.17连续满负荷试运计划已报请调度部门同意。5.2.18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系统加强新(扩)建机组过程参与和重要节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二级单位组建生产系统新(扩)建机组技术专家组对进入168h试运条件进行检查和确认。对专家组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项目公司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或达不到要求,禁止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5.3168小时满负荷试运验收标准:5.3.1机组保持满负荷连续运行。对于300MW及以上的机组,连续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对于30OMW以下的机组一般分72小时和24小时两个阶段,连续完成满负荷试运行。5.3.2机组满负荷试运期的平均负荷率应不小于90%额定负荷。5.3.3热控保护投入率、动作正确率100%。5.3.4热控自动装置投入率100%、热控协调控制系统投入,且调节品质基本达到设计要求。5.3.5主要热控测点/仪表投入率100%,指示正确率100%。5.3.6电气保护投入率、动作正确率100%。5.3.7电气自动装置投入率100%。5.3.8主要电气测点/仪表投入率100%,指示正确率分别不小于98%。5.3.9汽水品质合格。5.3.10机组主蒸汽流量等主要运行参数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设计值或合同值。5.3.11机组主要环保排放指标符合设计值或合同值。5.3.12机组各系统均已全部试运,并能满足机组安全、环保、稳定、经济连续运行的要求,机组整套试运调试质量验收签证已完成。5.3.13机组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期间,二级单位组建生产系统新(扩)建机组技术专家组对安全生产指标进行检查和确认,主要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禁止进行验收签证工作。主要指标达到设计要求、验收合格签证后,由试运总指挥批准“机组满足168小时满负荷试运标准”,并报告启委会和电网调度部门。5.4新建火电机组的交接验收5.4.1机组满足168小时满负荷试运验收标准,试运总指挥宣布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结束,以此为界面,移交生产单位管理(168小时试运结束前后管理界面流程见附图),并办理机组移交生产临时交接手续(见附表5)。5.4.2机组满负荷试运结束时,应及时完成各项试运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5.4.3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结束后一个月内,召开启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有关单位整套试运和交接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施工尾工、调试未完成项目和遗留缺陷的工作安排,作出启委会决议,并办理机组移交生产交接手续(见附表6)。5.4.4机组移交生产后一个月内,应由总指挥负责向参加交接签字的各单位报送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5.5新建火电机组移交生产后尾工、缺陷处理5.5.1项目公司负责落实启委会确定的尾工和缺陷处理。5.5.2工程尾工应项目清晰,有明确的完成计划、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整改资金,项目公司组织督促责任单位完成。5.5.3设备缺陷应记录齐全,有明确的完成计划、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整改资金,项目公司组织督促责任单位完成。5.5.4资料整理及移交归档工作应在168小时试运完成后45天内完成。6支持性文件6.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6.2《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6.3《火电机组启动调试工作规定》6.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6.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调试管理手册》6.6《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6.7《电力工业技术监督规定》6.8《中国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