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政策解读(2010-2011年)海口湘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杜良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主要内容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政策)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对象)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条件)四、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流程)五、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材料要求)六、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注意事项)七、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凝难解答)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3一、国家政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1999年5月21日批准设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创新基金旨在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地方、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不断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4一、国家政策项目类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5一、国家政策支持重点:主要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光机电一体化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领域参见科技部发布的项目指南《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6一、国家政策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创新项目:是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在研发或中试阶段、尚未形成有效销售的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支持额度为50万-100万元。•重点创新项目:是指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采用无偿资助支持方式,支持金额为100万-200万元。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7一、国家政策创新基金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立项资金151.15亿元。共资助项目22406项,涵盖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光机电一体化等重点技术领域。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8.166.437.835.46.648.2708.4312.5614.6233.3439.47450510152025303540451999200120032005200720092011国家历年来安排立项经费8一、国家政策创新基金政策实施以来,海南省累计获得立项资金2595万元,占到国家总立项经费的0.18%。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海南省历年来获国家立项经费805000135600250200545255102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999200120032005200720099一、国家政策近4年来,海南省、云南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个地区各自累计获国家立项经费情况如下: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各地区获国家立项经费对比(万元)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累计海南省20054525510202020云南省190312012695538011179甘肃省4910189340801079421677广西壮族自治区12651615247358151116810二、支持对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1(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符合《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二、支持对象12(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7、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二、支持对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3----不支持对象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二)不支持对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4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三、申报条件(一)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5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三、申报条件(一)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6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2)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3)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5)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2010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三、申报条件(一)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73、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1)初创期企业是指2007年7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三、申报条件(一)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84、在西部欠发达专项三年试点的基础上,创新基金2010年专门针对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贵州省、广西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9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创新项目作了说明,内容详见《项目指南》。海南省参照执行。三、申报条件(一)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95、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内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指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不到两年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创办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三、申报条件(一)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创新基金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三、申报条件(二)重点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211、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00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说明:①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度营业收入-2006年度营业收入)÷2006年度营业收入×100%。②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度营业收入-2008年度营业收入)÷2008年度营业收入×100%。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年度净利润÷2009年度平均净资产×100%。三、申报条件(二)重点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22(3)企业已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三、申报条件(二)重点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231、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各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2、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的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新区管委会。职责:归口管理辖区内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工作,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辖区内项目。3、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注册信息的认证。四、申报流程(一)管理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4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需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1、注册(1)企业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网站),在线填写企业信息;(2)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当地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证;(4)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认证意见。四、申报流程(二)申报流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52、申报(1)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2)企业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4)企业将完成的内容发送推荐,同时将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附件报送推荐单位;(5)推荐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企业修改完善后提交;(6)推荐单位接收企业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后,网上激活,完成项目的申报。四、申报流程(二)申报流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61、推荐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地方评审,完成地方立项;2、推荐单位将书面申报资料装订成册;3、省、自治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