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管理站党员“亮身份、明标识、创示范”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关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三亮三比三评”、集团公司党组“三联”党建责任示范点挂牌明示工作的要求以及油田公司党委六届五次(扩大)会议精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结合管理站的实际情况,开展党员“亮身份、明标识、创示范”活动一、活动目的深入推进“亮身份、明标识、创示范”工作,旨在引导全体共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加强自我教育,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圆满完成作业区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内容和方法亮身份是要求,明标识是形式,创示范是目的。(一)亮身份1.亮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激发广大党员投身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亮岗位标准,结合岗位职责及承担的任务指标亮明工作标准,公示工作职责内容,方便职工群众办事。3.亮党员承诺,立足岗位实际和自身特点,围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作出并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亮身份,定承诺,党员责任担起来。各支部制定学习党章计划,激发党员内心的责任,并按照不同岗位职责制定党员承诺书,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使每名党员时刻能够自我提醒、自我约束。同时,加强群众对党员承诺书的监督,并在季度讲评活动中,按照《管理站党支部考核管理办法》对党员进行打分排名,做到奖罚分明,增强党员的压力感,以更大的热情和激情投入到管理站的各项生产工作中。(二)明标识1.桌牌、胸牌。摆放、佩戴“共产党员示范岗”桌牌或胸牌,适用于两级机关、窗口服务单位等直接面向职工群众的党员岗位。2.标牌。设置、悬挂“共产党员示范点”标牌,适用于直接从事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负责的区域或场所。3.旗帜。设置、悬挂“共产党员示范项目”旗帜,适用于党员负责的重点生产科研工程或项目。标识的规格可参照执行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中的相关要求(参考样式见附件)。也可与本单位员工岗位的桌牌、胸牌以及安全生产联系点、重点施工项目的标牌、旗帜相结合,但要突显党员身份,有党徽标志,标注“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示范点”、“共产党员示范项目”等字样。(三)创示范1.党员示范岗。根据党员岗位实际,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创建目标,开展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党员创示范、作表率,发挥模范作用。2.党员示范点。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基础,以生产作业场所的区、片、点为单位划分设置,确定由一名或多名党员负责,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形成党员目标管理的示范点。3.党员示范项目。依据工程项目情况,由基层党支部逐级申报,所属单位党委确定,负责项目的党员参加,结合实际明确职责,促使工程项目成为优质工程、示范工程。各级党组织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理解“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点”、“党员示范项目”名称的区别和联系,三者标识的对象不同,但都是对党员在岗位、场所、项目中发挥作用的一种要求和体现,要与以前开展的“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建“三联”责任示范点等有机融合。三、工作保障和措施1.统一规范标识。按照基本要求,结合岗位实际,统一制作各类标识。要通过佩戴、摆放、悬挂等方式,规范标识设置,确保标识醒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逐步推进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逐级推开,引导党员广泛参与,逐步实现全覆盖,确保每个党员都参与争创示范。3.经常检查指导。要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加强督导,定期讲评。要将党员承诺、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等好经验好做法贯穿于创建过程之中,将创建工作纳入到“五好党支部”创建检查考核之中,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4.定期总结表彰。在检查评比的基础上,各支部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典型,对优秀“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点”、“党员示范项目”定期进行总结表彰。要注重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整体推进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