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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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镇(乡)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前言改革开放政策使得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同时也使得中国的城市化、现代化迈入加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乡镇的科学规划发展影响到村镇空间布局、土地集约化利用、良好的村镇人居环境的建构和村镇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乡镇规划作为我国城乡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结合时代发展大趋势而提出来的一项新的规划内容,其核心任务就是要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分割局面,促进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城乡规划体系主干体系旁支体系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特大城市)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设计区域规划战略规划专项规划(防灾、市政等)城市设计规划策划外围体系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项专业规划1、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构成县(市)级层面:依据省域、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规划,制订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要明确提出镇的整合与合并规划。镇、乡级层面:县城以外的建制镇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制订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总体规划,其中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要根据发展的要求,明确提出村庄(行政村)的整合和合并,提出中心居民点布点规划。一般乡集镇可以参照编制乡集镇总体规划。农村层面:村庄规划。要依据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制定村庄居民点体系规划和村庄居民点的建设规划。2、构建系统的乡镇规划编制体系乡镇规划同样需要坚持体系化的基本原理,形成从宏观到微观的规划编制体系和程序。按照《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建制将乡镇规划编制体系划分为县城以下的建制镇、乡、村庄三个层次。建制镇和乡集镇还可以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制定村镇总体规划纲要。乡集镇可以视情况按照建制镇的标准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分析研究核心问题识别核心目标识别综合发展研究详细规划修建设计开发导引城乡需求分析建构目标体系规划控制1)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技术路线2)全面系统地回顾上版规划实施的情况,总结经验并检讨实施偏差的原因。3)深入分析镇域及中心镇的发展背景和发展要求,准确把握城镇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规划编制的重点。4)针对重大矛盾和制约因素,从不同的规划思路提出多个比选方案。5)符合上层次城乡规划的要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有较好的衔接、协调。6)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3、镇规划编制路线恩施州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1为促进恩施州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推进恩施州小城镇建设,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规范和指导,规范小城镇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镇(乡)域规划规程(试行)》、《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程。一、总则01、目的与意义02、编制依据03、适用范围04、规划内容05、规划期限本规程主要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镇(乡)域规划规程(试行)》、《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镇总体规划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规范的规定,还应符合上位规划要求,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等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01、目的与意义02、编制依据03、适用范围04、规划内容05、规划期限本规程为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院内部编制技术规范;适用于恩施州内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乡)总体规划的编制。01、目的与意义02、编制依据03、适用范围04、规划内容05、规划期限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区规划。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包括镇村系统等级结构、职能和空间布局、发展战略与目标、规划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产业布局、村庄建设和空间利用与管制等。镇区规划包括用地规划、绿化景观与风貌建设、道路交通规划、公用工程专项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等。根据镇实际情况,可增减上款专项规划。对自然环境独特,人文资源丰富的小城镇及其重要地段,宜单独编制风貌设计。01、目的与意义02、编制依据03、适用范围04、规划内容05、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宜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10~20年,同时应对更长远的发展作出前瞻性安排;近期建设规划一般为3~5年,近期建设规划到期时,应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01、目的与意义02、编制依据03、适用范围04、规划内容05、规划期限二、术语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集镇:集镇是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是介于乡村和城镇之间的居民点。镇域:镇人民政府行政的地域。镇区: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发展区。村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县域城镇体系: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系的城、镇(乡)群体。镇域镇村体系:镇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中有机联系的镇区和村庄群体。中心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各分区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发挥中心作用的镇。一般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中心镇以外的镇。中心村: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村。基层村: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外的村。城镇化水平:通常用一定地域内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数的百分比来表示,用于反映人口向城镇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规划区:镇总体规划所确定的镇区建设控制范围,包括建设用地和其它用地。建设区:镇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规划人口:包括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域规划区人口和镇区人口。分近期规划人口和远期规划人口。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建设的用地,包括《镇规划标准》确定的八大类用地之和,不含水域和其它用地。绿地率:单位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设施附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绿线:本规程所称的绿线是指各种绿地范围的控制线。黄线:本规程所称的黄线是指对城镇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紫线:本规程所称的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村)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市(区)、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具有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区以及文物古迹和遗址。蓝线:本规程所称的蓝线是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历史文化名镇(村):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市、县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授牌予以确认的,文化遗产丰富、具有较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意义的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经省、市(区)、县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1)测绘图纸资料:镇域用图在1:10000—1:50000之间,结合镇域范围的大小选择。(2)自然气象资料:降雨、气温、湿度、风象、日照、冰冻等。(3)勘察资料:水文及水文地质:所在地区主要江河、湖泊水位、流量、流速、水质、水量、洪水淹没周期,历史最高洪水位;地下水分布、埋深、水质、储量、单井出水量等。地质与地震:地质构成、土壤承载力、滑坡、崩塌、溶洞、冲沟、泥石流、地震烈度等。资源资料:包括矿产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及生物资源等的种类、品位、储量、数量、产量、分布和经济利用价值等。(4)经济社会资料:经济: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镇域国民生产总值(GDP),一、二、三产业现状、结构比例,财政收入、人均收入,历年增长情况及发展目标,二产业门类,产销效益及分布,一产业的结构、效益、产业现代化程度、生产基地分布和规模等。其中镇区部分应单独列出。社会:包括行政区划建制,村镇数量、规模等级、区域人口数量、构成、人口发展变化情况、人口分布、自然增长及机械变化,城镇化水平、劳动力转移等。(5)镇域基础设施:包括公路交通、水运设施、供水、排污(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处理能力)供电、电信系统,排灌渠道、防洪、防灾等设施。(6)公共建筑(设施):包括镇域行政、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商业、金融等设施的数量与规模。(7)集市:集市的数量、类别、规模、分布、货物交易量及交易额等。(8)人文及自然风景:包括地方文史、文物古迹、民俗文化,园林景区、景点、森林、草场、湿地、自然保护区等。(9)环保:包括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指数、危害及治理情况等。三、小城镇规划基础资料镇域基础资料镇区基础资料(1)城镇历史沿革、区划变迁、规划编制情况等。(2)镇区地形图(总体布局用图)(1:1000—1:2000),航片资料、规划区范围等。(3)人口资料:常住人口数(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待落户人口、外地单身职工及住校学生),流动人口数(保持一定规模的探亲、访友、出差、旅游或参加短期商贸活动的人口)。常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人口的年龄及职业构成,文化素质,就业及待业情况等。通勤人口(外地不在镇上居住的职工、学生)。镇区人口机械增长情况。(4)城镇经济资料:包括连续5—10年国民生产总值,产业结构,一、二、三产业的比重,财政收入,人均收入,社会商品零售额等。(5)城镇产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矿企业数、固定资产、主要产品产量、增加值、利税额、职工数、职工收入;农业(镇区):土地、产业结构、农业增加值、农民收入;三产业个数、职工、增加值、利税额、服务范围、存在问题及发展计划等。(6)各类仓库、货场数量、货物储存量、周转量、存在问题及发展计划等。(7)城镇行政、经济、金融、社会团体、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宗教等机构的设置情况,从业人数、规模(学校及医院)、服务范围、存在问题及发展计划等。(8)城镇对外交通运输设施: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站场、客运量、职工人数、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及发展计划等。(9)城镇公用工程设施:包括道路交通(道路总长、路网现状、过境交通、停车场)、给水(水厂制水能力、供水量、普及率)、排水(排水设施、体制、污水量、污水治理)、电力(变电站、电压等级、设备容量、年用电量)、电讯(装机、电话数量(含移动电话)、普及率、上网普及率)、广播、电视等现状情况及发展计划等。(10)城镇各类建筑面积,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住房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要求;主要公建配置、分布和经营情况。(11)城镇各类绿地、名胜古迹、传统街道、民居等方面的资料。(12)城镇环保、环卫:包括污染源分布、三废排放量、污染指数、噪声源、各种污染造成的危害及治理情况。公厕数量、垃圾及粪便处理情况等。(13)防灾资料:包括防洪、消防、人防、地震和其它灾害的防御能力。镇域基础资料镇区基础资料1拟定调查提纲1、收集资料的途径2依靠有关部门3分别轻重主次4搞好实地踏勘5分析归纳整理首先要目的明确,了解每项资料在村镇规划中的用途和作用;其次做好收集资料的准备工作基础资料是科学合理编制规划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保证。小城镇总体规划应具备测量、勘察、经济、社会、资源、现状、历史等基础资料,要按规划范围,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搜集,力求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基础资料的搜集一般由规划设计部门提出提纲,由镇政府组织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或由规划设计部门的规划工作人员协同搜集。乡镇规划所需资料内容比较全面,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全部搜集到位,而且搜集到的资料也不一定都符合要求,因此对资料要进行整理、分析和筛选,必要时还需作补充调查或专题论证,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有些资料,镇域、镇区可以共用,但镇域、镇区、区划界定范围明确的人口、经济、公共与公用工程设施应分别搜集整理。指导方法、群众观点、政策、科学观点、实事求是踏勘访问座谈会典型三勤两多腿眼手问想调查填表抽样2、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踏勘访问座谈会典型想调查填表抽样收集资料的内容要求从点到面,点面结合;从上到下,上下结合;由内到外,内外结合;由近到远,远近结合。图文字表主辅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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