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革命”期间的蔡锷李新宇大凡历史人物,在不正常的历史叙述中,若想不遭遇排斥性的遮蔽,就需要有足够的光辉(这光辉是否会被化装利用,在此不说)。只要有了足够的光辉,完全遮蔽就很难做到,排斥之举就会变得偷偷摸摸,拐弯抹角。在这种情况下,为某种意识形态服务的历史叙述就会把主要力量用于改写。蔡锷有足够的光辉,无法完全遮蔽,所以从国民党的历史工作者开始,就致力于另一工作:一方面是努力遮蔽,到了光彩照人无法遮蔽的地方,就努力把他说成是自己的同道,也是孙中山的追随者。蔡锷在辛亥革命和护国之役中的作为,都为这种改写提供了方便,以至一些人把重九起义也记到了同盟会的帐上,把护国战争纳入了孙中山领导的“反袁斗争”。然而,蔡锷在“二次革命”中的表现,却使国民党的史学家们从一开始就有点为难。因为铁的事实摆在那里,在二次革命中,蔡锷支持的是袁世凯,而不是孙中山。1论及“二次革命”,不得不佩服蔡锷的先见之明。早在1912年6月27日,蔡锷在给总统、副总统及各省都督的电报就说:满清颠覆,建设共和,弥历半年,政府乃能成立。而内则祸机潜伏,外则警告频来,群情汹汹,国事益棘,较之法国恐怖时代,虽未见事实,而已露端倪。推其末流,必生二大恶果:一则回复专制。吾国革新,原以求人民幸福,乃革命后之现象,转有人怀自危之心,恐一般人民倚任共和政府之心日薄,反追慕帝制时代尚可以靖乱而平争,而专制淫威可以复活,如拿破仑之已事,即为前车。一则倾服外人。共和立宪足以保障民权,伸张国力,法、美既行之而有效矣。乃输入吾国,转成一无气力之政府,而运棹不灵,全国有分崩离析之形,而不复团结,群将疑吾国人无政治能力,而不能不屈服于外人。由前之说,则必酿二次革命,由后之说,则必自投于奴隶之域,而国以沦亡。……非有强健有力之政府,不足以巩固邦基。(曾业英编《蔡锷集》,第670页。)后来的事实被蔡锷不幸而言中,“二大恶果”之一出现了——“二次革命”,而同时伴随的,又恰恰是“回复专制”。1913年3月20日晚10点,宋教仁匆匆赶往上海北站,要乘夜车去北京。宋氏此去可能入阁拜相,所以送行者甚多。黄兴、廖仲恺、于右任等一大帮国民党要人,陪他一起走向检票处。这时,突然有人从背后向宋教仁开了一枪。宋教仁应声倒地,车站秩序大乱,刺客逃得无影无踪。3月22日凌晨4点,宋教仁去世。3月25日,蔡锷致电袁世凯及各省都督,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他说:“宋君奔走国事十年,缔造共和,功绩尤伟,其学识宏通,尤近今不可多得之才。民国建设方始,凡我同胞,对于特有人才,宜如何保持护惜,以为国家之计。乃各报章,徒以政见之不同,往往刻意攻击,蹈隙逞私,遂演出此等惨剧,既非民国之福,尤为世道不幸。”他呼吁报纸和各政党,要“相戒共守持重,毖后惩前”。他认为宋案的发生非同小可,暗杀者以卑劣下流的手段对付政敌,既涉及国家秩序,又涉及人道,相关部门应严密侦察,缉拿凶犯。(《蔡锷集》,826页。)关于宋教仁的死,从国民党人主导编撰的历史教科书开始,主流叙述一直认定是袁世凯杀了宋教仁。为了增强这种说法的逻辑力量,在讲宋教仁被杀之前,一定要讲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的胜利,因为这胜利构成对袁世凯权力的威胁,杀宋教仁才有动机。然而,说暗杀宋教仁的元凶是袁世凯,从当年的国民党人到今天的教科书,已经近百年,却一直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同时,在主流叙述之外,从宋教仁被杀的当时,直到今天,都有人认为杀宋教仁的不是袁世凯,而是孙中山。当年宋教仁的贴身秘书北一辉,在案发当时就认定孙中山脱不了干系;近几年来,从张永东的《百年之冤》,到张耀杰的《百年悬案》,包括台湾作家张大春等,不少人都把暗杀宋教仁的元凶锁定在孙中山的铁杆追随者陈其美。由这些分析,孙派似乎更有理由除掉宋教仁,也更具备作案条件,而且,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袁世凯是元凶,决定武力讨袁;在法庭进入审判程序后又坚决反对法律解决,这一切,都让人生疑,但同样缺少确凿的证据。所以,杀宋教仁的元凶到底是谁,至今是个谜。然而,当时的一些国民党人却咬定就是袁世凯。宋教仁被刺之际,孙中山正在日本访问,得知消息,立即回国,于3月25日回到上海。当天晚上,在黄兴住处召开国民党高层会议,就断定元凶是袁世凯,主张举行“二次革命”。孙中山的主张让许多人吃惊,所以只有戴季陶一人附和,而黄兴等大多数领导人都反对。不过,袁世凯是宋案元凶的说法却开始广泛传播。面对这种说法,蔡锷于4月14日致电大总统和各省都督:“宋案发生,浮言纷起,现在凶犯就获,一经交涉索还归案讯办,自有水落石出之日。克强诸公对于此案极力维持,用心尤苦。乃奸人乐架造蜚语,破坏大局,以大总统之明察,各都督之忠诚,必不为所荧惑。”[《蔡锷集》,840页]为了国家的稳定,他主张禁止谣言、维护大局。1913年5月1日,上海举行全国公民大会,声讨袁世凯暗杀宋教仁和大借款的罪行,并且通过五条决议:一、要求国会即日提出弹劾袁世凯赵秉钧案,令袁赵即日去职,受法律裁判,由副总统代行临时总统职权;二、剥夺袁世凯候选总统资格;三、不承认未经国会通过,私行签押之大借款;四、各省暂行停解中央款项;五、各地不奉行袁世凯所发之军事乱命。蔡锷对此极为震惊。他联合广西都督陆荣廷、四川都督胡景伊、贵州都督唐继尧致电参众两院和各省都督,认为五条决议“种种谬妄,直陷国家于至危极险之境地,殊堪悲愤”。他认为宋案应该待法院查明真相,法律解决;借款是政府不得已之举,经参议院通过,并不违法。电文用极为严厉的语气说:“乃不逞之徒,莫肯念乱,假托全国公民名义,意在借此大题,以为扰乱破坏之计。试问我国现势,弱息仅存,邦人君子方将戮力同心,相与救亡之不暇,岂堪同室操戈,自召分裂!谁为祸首,即属仇雠,务恳程都督、应民政长查究该会主名,按法惩办。”“万一有人发难,当视为全国公敌,锷等才力纵薄,必不忍艰难缔造之民国,破坏于少数佥壬之手也。”(《蔡锷集》,852-853页)在这里,蔡锷已把同室操戈的发难者看作全国公敌。5月5日、7日,他又连续致电袁世凯、孙中山、黎元洪及各省都督,一方面声讨暗杀宋教仁者:“当此国步艰难,戕贼人才,实无天理。”一方面呼吁各方保持冷静,以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切勿轻开战端。他说:“遯初生前于南北意见极力调和,若令身后惹起南北恶感,恐九泉之下心亦不安。”(《蔡锷集》,845页)蔡锷与黄兴是多年的好友。因为孙中山坚持武力诗袁,黄兴于6月间派密使请蔡锷帮助讨袁,并且写了“寄字远从千里外,论交深在十年前”一联相赠。可是,蔡锷不为所动,坚决反对起兵。他坚持认为,宋案须待法庭审判,借款应由国会裁决,对总统用兵,不仅出师无名,而且是拿国家的命运做赌注。上海地方检察厅给国务总理赵秉钧发出传票,要他到庭受审。赵秉钧不愿出庭受审,只好装病躲进医院。当时的上海地方检查厅,是江苏省下属的一个级别很低的地方司法机关。地方机关传讯总理,这在中国可谓空前,也是后来没出现过的,显示了司法独立的光辉。一些现代的政治文明,在我们这片土地上总是难以扎根,但在民国初期,却曾发芽生长,焕发过光彩。正因为这样,包括国民党人的大多数在内,都希望法律解决,而反对武力解决。蔡锷努力调停,反对动武,代表了全国大多数人的意愿。2在孙中山的坚持之下,“二次革命”爆发了。7月12日,李烈钧通电宣布江西独立,誓师讨袁;7月15日,黄兴无奈抵达南京,宣布江苏独立;7月17日,安徽宣布独立,柏文蔚就任讨袁军总司令;7月18日,陈其美自任上海讨袁军总司令,宣布独立,陈炯明也在广东宣布独立……此时的蔡锷满怀忧愤,一面致电李烈钧、陈炯明等人,晓以利害,劝说他们顾全大局,罢兵休战。一面致电袁世凯、国务院和参谋部,为之分析形势、出谋划策,希望早日平息兵乱。他在7月17日致袁世凯及国务院及总参谋部的电报中说:“积年痈毒,趁此一决,未始非福。第恐战事延长,蔓延太广,此后殊难收拾。……惟恳分饬皖宁,严防分窜,一面分重兵驰赴战地,分头截剿,早日扑灭,以免星火燎原。”(《蔡锷集》,1071-1072页)在7月19日给李烈钧的电报中,他说:“公为手造民国健者,岂忍愤而出此?即公意有不惬于袁之处,亦非可求诉于武力,以国家为孤注一掷也。尚乞体念现时国势之危险与后日亡国之痛苦,告诉旧部解甲罢兵。”(1072页)同一天,他又致电湖南都督谭延凯,说内战的爆发是国家的不幸,希望谭都督保境安民,维持秩序,“以救国为前提”。[《蔡锷集》,1073页]7月21日,他又致电陈炯明,劝其“无负初心,同撑危局”,“保土安民,维持秩序,力令镇静为第一义,并恳致电赣中释嫌罢兵,无以国家为孤注。”[1076页]同一天,又致电程德全、应德闳、黄兴,劝其早日罢兵休战。值得注意的是7月19日为与四川都督胡景伊、广西都督陆廷荣、贵州都督唐继尧约联合通电所拟的电文。他并不一味维护政府,而是认为“政府不自修省,举措乖违,有拂众意,激成祸乱,实难辞责”。但是,“政府纵有失德,尽有纠绳匡救之余地”,不该“称兵逞一时之意气,付国家于一掷”。他认为国民党人之所以起兵,是因为对政府不满意,但“变更政府尚非无术,何必诉之武力?”(《蔡锷集》,1073-1074页)在这份电报中,蔡锷表示了几点担忧:一、“统一之局破,则几人称帝,几人称王,纵不必有此名义,要未必不有此事实。”“统一以来,号称五族共和,而蒙藏问题旋未解决。内地兵兴,而蒙藏之沉沦,万不可避。”二、战火蔓延,“需索劫夺,独苦吾民”,“以一部分枭杰者之政争,陷我四万万同胞于水火,天道灭绝,人道何存?推其流极,必至人心厌乱,引起抚后虐仇之观念,不讴歌帝王,则求庇他族。”三、“变革以还,吾国一般人心,似因刺激而失其常度。一切善良可贵之信条,几于扫地以尽,而权利龌龊之思想,则已深入人心。……此后再接再厉,国亡则同归于尽,不亡则恶风日长,以国家为儿戏,视革命为故常。今日甲革乙,明日丙又革甲,革之不已,人将相食,外人起而代庖,且加以扰乱和平之恶名,则亡国犹有余辜已。”电文的最后,蔡锷表示了与兴兵作乱者决一死战的决心:“锷等岩疆孤寄,未知死所,然一息尚存,对于国家前途,惟有以保土安民,巩固统一为第一义。苟反于此意,力所能至,歼除不遗。”[1074-1075页]对于起兵讨袁之举,他说:“各军都署名曰‘讨袁’,尤悖于理。按临时约法,大总统有谋叛行为,由参议院弹劾之,至政治上过失,由国务院代负其责。谓袁有谋叛行为耶?则应由国会弹劾,讨袁之名,断难成立。谓袁有政治罪过耶?则负责者在国务员,讨袁之事,更属悖谬。且临时政府已达末期,选举正式总统在即,届时袁不被选,若依其特别势力,悍不退职,以武力迫之尚可言也。今则临时政府未终结,正式政府未产生,以少数人之私意,竟敢据地称兵,且曰袁不辞职不罢兵,是不啻以国家为孤注,以人民为牺牲,谓为叛罪,其又奚辞!……总之,吾国人法律知识幼弱,对于国家大计,往往感情用事,以致演出此种惨剧,陷国家于危险。”[1080页]由此可见,在二次革命爆发之际,蔡锷明确做出了选择:支持袁世凯,反对孙中山。3所谓二次革命,后来的史书虽然大书特书,以为光荣的历史,但考察其事实,却不过是孙中山坚持之下勉强上演的一场闹剧,同时又是悲剧。那些宣布独立的地方,大多没有独立的准备,更无独立的力量,所以没几人愿意独立。在孙中山的坚持和逼迫之下,勉强独立,只是空有独立之名,没几天就取消了。“二次革命”亦称“赣宁之役”,可见以此两地为主,但即使是江西和南京,也没有什么战绩,而且一些事让人哭笑不得。李烈钧于7月12日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25日即宣告失败,总共只有13天。至于南京的情况,据邓家彦回忆,“时程德全任苏督,在南京,孙总理欲令德全举兵反袁,且谓克强曰:‘如君不愿赴宁主持,余可独往。’克强不得已,乃偕汪精卫、蔡元培二人连夜赶赴南京,谒程,力请反袁。德全亦表示时势所趋,不宜作此举动。都督万无反对总统之理,且谓:‘今南北幸得统一,吾等唯有共佐元首,整顿国家,励精图治。革命党人势力已孤,即使再举,亦难成功。’黄等三人下跪固请,涕泣劝求。程不得已,乃曰:‘如此只有令余退隐,部队奉诸各位统领,余则祝发为僧。’反袁之局遂定。”也就是说,黄兴等人下跪哭求程德全,要求他宣布独立,而程德全却宁愿交出军队由他们指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