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问题探讨—周登荣在座的都是我们矿的管理者了,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交流一下,探讨一下安全管理上的一些问题:近段时间,我们矿的安全不太好,我想和大家一起找下原因。我认为,作为我们煤矿行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管理的问题,管理不到位就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其实,在我们的生产安全管理中的任何一个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有个海恩的人进行过统计,他说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事故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他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的。所以,要消除一次严重事故,就必须敏锐而及时地发现这些事故征兆和隐患并果断采取措施加以人为控制和人为消除。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是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任何重大事故都是有端倪可查的,其发生都是经过萌芽、发展到发生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每次事故的隐患或苗头都能受到重视,那么每一次事故都可以避免。平时只有精心,关键时才能放心;平时只有周全,关键时才能安全。能不能做到精心、周全,一丝不苟,说到底是事业心、责任感问题。所以,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应当消除事故的发生是“难免”的这种消极思想,坚定事故都是“可防”的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态度,把安全工作抓到位。我们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我们的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海恩法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我们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如何控制?说白了,就是我们在进行生产安全管理时必须遵守下列主要步骤:1.首先任何生产过程都要进行程序化,就是我们的《规程》,三大规程规定我们的行和为,按他规定的程序去操作,执行,这样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进行监管,这是发现事故征兆的前提;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这就是我们的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我们的岗位责任制等,他可以为我们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3.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这就是我们的灾变计划和应急预案,所以我们还得抽时间来学习这两个东西;4.在每一个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早发现事故的征兆,这就是隐患排查;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的排除,就是隐患整改;6.在生产过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发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经常发生,也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必须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大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这就是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假如我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要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1、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2、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应变措施就是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3、要见微知著,不要掉以轻心。有些微小异常现象是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须及时抓住它,正确加以判断和处理,千万不能视若无睹,置之不理,留下隐患;4、要鉴以前车,不要孤行己见。要吸取别人、别班组、别矿在安全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作为我矿、我班组、我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鉴。传达安全事故通报,进行安全整顿时,要把重点放在查找事故苗头、事故征兆及其原因上,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5、要举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对于安全生产上的事故,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举一反三,推此及彼,进行深刻分析和生动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进步。绝不可以安于现状,不求上进;6、要亡羊补牢,不要一错再错。发生了安全事故,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就是要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绝不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以免错上加错。所以,只要我们安全工作做得扎实、管理到位,我们下面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防范能力到位,大多数安全事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避免的。在安全工程科学研究中的“海恩法则”告诉我们,要消除一起严重事故,必须提前防控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实际上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安全生产中,哪怕提前防控和治理了999起事故隐患,但只要有一起被忽略,就有可能诱发严重事故。一个细微的隐患被忽略便造成一个大事故的发生,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在生产一线,不可避免地隐藏着大大小小的安全隐患,稍有松懈,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就极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事实反复告诉我们,将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是堵塞安全生产的“致命漏洞”,防患于未然,遏制安全事故的根本之策。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发展和稳定大局,重视安全生产,怎么抓、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对于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那么,如何在抓安全工作中有所作为呢?我认为只要存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所以,我们对任何事故隐患都不能有丝毫大意,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或对事故苗头和隐患遮遮掩掩,而要想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加以消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实中,我们往往是等到出了问题之后才忙于做处理事故的“事后”工作,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反思,总结教训,最后得出“惨痛结论”。亡羊补牢,加强防范,这无疑是必要的。但安全工作最好的办法还是将着力点和重心前移,在找事故的源头上下功夫,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及时发现事故征兆,立即消除事故隐患,这就要求我们要在防止事故上多用一点心,多紧绷一根弦,多尽一份力,同时注重群策群力,让大家多想办法、多出点子,让每个人意识到“防事故人人有关,人人关心防事故”,如此,防事故的意识增强了,责任到位了,防范得力了,必能防患于未然。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