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施方案齐河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为了进一步强化齐河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尊照《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分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一、工作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分公司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的规范化、标注化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整体面貌,健全机制,提升建筑施工扬尘重污染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处置工作。二、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分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分公司领导任组长,分公司副经理任副组长,安全科、质量科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分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扬尘管理工作。各项目部也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任务,分解责任。三、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依据重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和发展态势等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预警(Ⅰ)、橙色预警(Ⅱ)、黄色预警(Ⅲ)、蓝色预警(Ⅳ)。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具体预警级别有齐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一)红色预警(Ⅰ)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AQI)>500,且未来连续48小时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指数(AQI)仍将保持在500以上(二)橙色预警(Ⅱ)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至500之间,且未来72小时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指数(AQI)仍将保持在301至500之间,有未达到红色预警条件时。(三)黄色预警(Ⅲ)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至300之间,且未来72小时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指数(AQI)仍将保持在201至300之间,又未达到橙色、红色预警条件时。(四)蓝色预警(Ⅳ)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AQI)>200.且未来连续48小时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指数(AQI)仍将保持在200以上,又未达到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条件时。四、响应措施(一)一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分公司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项目部建筑施工扬尘检查,停止分公司所有建设工地施工,停止土石方开挖、渣土外运、混凝土砂浆搅拌、工地清扫等易扬尘工序的作业。(二)二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分公司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项目部建筑施工扬尘检查,分公司内建设工地停止所有土石方开挖,减少渣土外运、混凝土砂浆搅拌、工地清扫等易扬尘工序的作业频次,严格控制渣土运输作业。(三)三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分公司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项目部建筑施工扬尘检查,要求所有不符合施工扬尘管理要求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督促各项目部加强对建设施工工地洒水清扫、进出车辆冲洗除尘、挖掘土方覆盖等防尘管理。建设施工工地每天现场洒水降尘不得少于4次。(四)四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项目部建筑施工扬尘检查,督促各项目部加强对建设施工工地洒水清扫、进出车辆冲洗除尘、挖掘土方覆盖等扬尘管理。建设施工工地每天现场洒水降尘不得少于2次。五、响应要求(一)掌握形式。各项目部要每日及时通过县环保检测中心网站、电视、广播、手机等途径关注空气质量日报、预报。按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二)迅速响应。接到先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通知后,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1小时内通过电话、网站或短信平台等方式,通知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分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传达到所辖施工现场,按要求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加强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污染预警解除指令后,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通过电话、网站或短信平台等方式通知各建筑业企业和单位。(三)及时反馈。应急响应期间,各项目部于每日12: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分公司安全科,安全科汇总后于当日15:00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