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培训一、2016年高企总体情况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三、2017年高企认定工作四、2016年高企申报典型问题目录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1、高企认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7〕89)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将人员结构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取消了学历的限制;降低了对于年收入小于5000万的企业收取对于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原先的6%降低为5%;取消了“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但同时明确知识产权必须是对企业主导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取消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认定,要求在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将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企业更名不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增加涉密企业认定和异地搬迁企业资质互认。加强检查和监管,明确了采用备案与跟踪监管、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检查。仍然是八大技术领域,扩充了航天、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支撑技术,取消了功能食品和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变“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为“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一、电子信息二、生物与新医药三、航空航天四、新材料大数据处理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等质量控制技术,有害物技术,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制药装备技术等航天技术等石墨稀、特种材料、纳米材料制备技术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2、八大领域变化情况五、高技术服务六、新能源及节能七、资源与环境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现代物流服务,城市管理与社会服务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能量回收利用技术等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非常规污染检测技术,物理性污染防治技术等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技术,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设计制造技术,增材制造技术等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文化载体和介质新材料制备技术艺术专用新材料制备技术文化影视场景和舞台专用新材料文化产品印刷,文物保护新材料制备技术数字电影、数字动漫等生产制作技术3D、4D等制作传输和显示放映技术出版物物流技术艺术品鉴证技术乐器制造技术印刷技术字体设计与生成技术静态、动态图像处理技术文化文物等防伪技术新媒体视听节目的监测监控技术文化创意产业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技术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指标解释上更明确清晰程序设置上更严格规范材料要求上更严谨详尽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3、工作指引(1)年限《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3、工作指引(2)知识产权范围:取消“近三年”及“五年以上独占许可”,适当拓展了知识产权范围;层次方面:用于评审打分时按难易程度分为两类;使用次数:较容易获得的只能使用一次;权属方面:防止滥用,多个权属人时只能有一个权属人使用;有效证明方面:由单一提供证书变成可提供授权通知书和缴费收据。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3)知识产权要求没有知识产权不能申报高企;中国境内授权/审批审定,有效期内,权属人为申请企业。I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著等(不含商标),仅限使用一次。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使用。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缴费收据)。知识产权能够在相应的官网查询到有权,国防专利提供证书即可。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4)企业科技人员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5)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参考加计扣除放宽研发费用的核算口径,新增五险一金、创新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新药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其他费用比例由原来的不超过10%提高于20%;删除“与其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办公费”等概念宽泛、不易确定的内容。研经费用占比从3、4、6%3、4、5%,向中小微企业倾斜。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6)总收入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7)销售收入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8)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知识产权(≤30分)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知识产权评分指标(30分)序号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分值评分档次及对应分值A.高(7-8分)B.较高(5-6分)C.一般(3-4分)D.较低(1-2分)A.强(7-8分)B.较强(5-6分)C.一般(3-4分)D.较弱(1-2分)E.无(0分)A.1项以上(Ⅰ类)(7-8分)B.5项以上(Ⅱ类)(5-6分)C.3~4项(Ⅱ类)(3-4分)D.1~2项(Ⅱ类)(1-2分)E.0项(0分)A.自主研发(≤6分)B.受让/受赠/并购等(≤3分)A.是(1-2分)B.否(0分)5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加分项)≤23知识产权数量≤8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1技术的先进程度≤8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A.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B.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D.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E.转化能力弱,≥1项(1-6分)F.转化能力无,0项(0分)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序号组织管理水平相关评价指标分值1研发组织管理制度≤6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2研发机构及研发条件≤6产学研3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激励奖励制度≤4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4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企业成长性(≤20分)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成长性计算公式:(1)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2)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10)企业年报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