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电网基建项目高危险、高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防范和遏制基建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网公司管理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引。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明确了电网建设基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安全技术措施、风险控制、各参建单位职责等管理内容,适用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小型基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工作指引以“风险控制”为安全管理主线,强化电网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体现“预控为主、分级管理、突出重点、简单有效”原则。第二章术语及定义第四条风险辨识与评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根源、状态,并判定危害结果和发生的可能性,从而确定其危害等级的全过程。第五条风险等级:本指引风险等级是指按变电、输电线路、配网不同类型电网2工程,根据发生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按特高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可接受风险划分为Ⅰ(特高、高)、Ⅱ(中)、Ⅲ(低、可接受)三个管控等级,风险级别及管控等级划分参照附件一《电网建设基建项目安全风险库》。第六条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公司基建部(一)负责本指引的制定和修编,定期更新、发布《电网建设基建项目安全风险库》;(二)通过督促、检查、考核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各参建单位,落实本指引的相关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一)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电网基建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督导、检查、考核、统计、上报安全风险实施情况;(二)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审批施工项目安全风险分析表,重点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对风险管控等级为Ⅰ级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按照风险管控要求对风险管控等级Ⅱ、Ⅲ级的施工作业进行管控。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一)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负责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二)勘察过程应勘明高风险点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点,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三)负责向参建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说明设计意图,尤其是对高危险、3高安全部位或工序特殊说明;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及时变更,降低安全风险等级;(四)勘察设计单位应参与技术性复杂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并提出相关建议。第十条监理单位(一)监理单位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职责;(二)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三)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四)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对安全风险分析表进行审核;(五)根据安全风险分析表制定监理管控措施,对风险管控等级为Ⅰ级施工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和现场监理;对风险管控等级为Ⅱ级的施工作业按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风险管控等级为Ⅲ级的施工作业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安全工作;(六)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后及时向业主、建设单位报告。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一)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所有级别的安全风险实施进行自控;(二)负责开展现场查勘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分析表,报监理单位审核、业主项目部审批;(三)负责按风险等级及控制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相关规定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审核、审批;(四)作业前负责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五)负责组织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在过程中进行现场连续监测和管控;(六)负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明确预防措施。第四章风险辨识与评估管理第十二条为科学、全面、有效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勘察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在施工图会审时向参建单位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电网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由项目总工组织,结合工程特点、设计交底和本指引附件一《电网建设基建工程安全风险库》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形成《工程安全风险分析表》(附件2),风险辨识与评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风险辨识应覆盖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场所、环境、材料、设备、设施、方法和施工过程;(二)风险辨识与评估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为基本单元,若同一施工任务中出现不同风险等级时,风险等级就高不就低;(三)安全风险评估应明确风险类别、风险部分和特征描述、风险等级、管控等级和预控技术措施等;(四)预控技术措施是对该管控等级计划采取的安全技术性文件,参照本指引附件一《电网建设基建工程安全风险库》选择相应技术文件,如“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四措”等等,主要用于指导下步具体控制措施的制定。第十四条《工程安全风险分析表》经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项目总工签认后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第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降低风险等级,特殊情况下可提高风险等级。5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第十六条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项目部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应至少风险点实施前7日完成编制、审核和批准程序。相关运行部门应参与电网改、扩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第十七条安全风险技术措施的审核、批准程序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二)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项目部由项目总监审核,报业主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批准,方可组织实施;(三)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四)涉及市政、通讯、铁路、公路、电网等专项安全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应按照规定报批相关单位或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公安、消防、环保等行政备案或许可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五)批准的专项安全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发生变更时,应按上述要求重新进行审核和批准。第十八条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法规、有关标准和南方电网基建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尤其对管控等级Ⅱ级及以上风险必须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第六章风险控制管理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管控等级为Ⅰ级的施工作业应有项目安全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现场监测和管控,管控等级为Ⅱ级的施工作业应有专职安全员现场监测和管控,管控等级为Ⅲ级的施工作业应有安全员或工作负责人现场监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第二十条跨越架搭设、脚手架搭设、高支模、扩建变电站安全隔离措施、特种设备安装等重要安全设施除严格过程管控外,实施完后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验收参加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技术和安全负责人、监理项目部项目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安全工程师;(二)验收应符合相关强制性条文、勘察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的要求;(三)验收应有明确的验收结果意见,当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必须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四)验收合格后应在明显位置挂合格标志牌。第二十一条监理项目部应对管控等级为Ⅰ级中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的实施进行旁站监理,并填写旁站记录,非关键部位、工序实施进行现场监理。对管控等级为Ⅱ级的施工作业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监督;对管控等级为Ⅲ级的施工作业进行巡视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安全工作。监理项目部进行Ⅱ级及以上风险检查和监督时,应按附件5《安全风险施工监理检查记录表》要求检查相关内容,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和检查记录。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或部分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经理;拒不停工整改的,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和建设单位。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重点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对风险管控等级7为Ⅰ级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按照风险管控要求对风险管控等级Ⅱ、Ⅲ级的施工作业进行管控。业主项目部应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2014年版)》要求进行检查,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和检查记录。业主项目部收到监理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置。第二十三条公司基建部重点对参建单位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纠察,对分级管控质量进行检查及考核。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工程特点、环境特征和风险等级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组织专项应急救援演练。第二十五条为确保参建各方及时掌握作业信息和到位履职,安全风险管控施行信息报送制,施工单位每周三应根据《工程安全风险分析表》分析下周施工内容所涉及的风险点,形成《基建工程安全风险管控计划表》(附件3),监理单位审核后每周四12:00前报送业主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汇总后报建设单位基建部。建设单位基建部每周五10:00前将《基建工程安全风险管控计划表》导入贵州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附件1: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风险库附件2:工程安全风险分析表附件3:基建工程安全风险管控计划表附件4:基建工程主要风险管控措施附件5:安全风险施工监理检查记录表8附件1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风险库(变电工程)序号施工阶段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等级施工方案编制要求1场平工程高边坡支护工程(土坡超过20米,100米以下;石坡超过30米,100米以下)中风险Ⅱ级专项方案2基础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开挖(槽)支护、降水工程高风险Ⅰ级专家论证专项方案3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开挖(槽)支护、降水工程中风险Ⅱ级专项方案4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高风险Ⅰ级专家论证专项方案5开挖深度不到16m(含16m)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中风险Ⅱ级专项方案6爆破作业中风险Ⅱ级专项方案7主体工程用于承重满堂支撑体系中风险Ⅱ级专项方案8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中风险Ⅱ级专项方案9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风险Ⅰ级专家论证专项方案10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构支架、预制构件、施工用垂直运输设备等吊装)中风险Ⅱ级专项方案1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常规起重机械,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风险Ⅰ级专家论证专项方案12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