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制度“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安全工作,确保在校学生身心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姓,特订此责任制度如下: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副校长具体抓,学校教职工具体落实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齐抓共管。二、校长应经常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人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定期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情况;并注意组织全校师生,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每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三、班主任对学生安全教育,监管等负责重要职责。1、班主任应利用班队会和各种活动对班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2、班主任应强化工作,平时多注意了解,观察学生,发现不安全现象和首头应及制止、教育,并对个别较严重的学生应作好跟踪调查。3、班主任每期主期举办两次以上的安全教育为内容的主题队会,对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4、按学校的要求,定期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四、科任教师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安全同样负有责任。1、科任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2、任课教师对新教学科应认真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学生作好安全防范。3、体育、实验等具有危险性的课程,教师应事先对有关安全防备及预防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五、学校应定期跟相关责任人(含班主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六、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作好学校保卫工作。同时,学生在校期间,保卫人员应随时观察发现学生不安全现象,应及时排除、制止、教育,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