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阳光家园”示范区考核评估标准申请创办示范区单位名称:(盖章)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及分值自查评分市级评分政府重视(15分)1.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了解并重视托养工作,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民生工程或残疾人工作计划,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5分)2.组织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调查,登记造册、底数清楚,对托养服务对象基础数据实行动态统计管理。(4分)3.制定了本地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规划,与有关部门建立了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同步发展,并能够做到相互支持,资源共享;制定了“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并确保相关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到最需要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身上。(6分)政策扶持(15分)1.政府投资兴办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社会力量兴办托养服务机构;政府建立了残疾人托养服务专项补贴制度,对机构托养和居家托养残疾人给予补贴;资金补贴及扶持措施均以政策或文件形式予以确定,并逐步形成机制。(10分)2.当地政府按不低于1:1的比例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安排了资金。(5分)集中托养1.示范区本级和30%的区、街道(乡镇)建立了政府有关部门和残联兴办的公益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有条件的社区举办了集中托养的服务站点。(4分)2.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能够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与教育、工(农)疗、就业训练、辅助性就业等项服务。(4分)(10分)3.市(区、州、盟)有不少于2家民办托养服务机构;县(市)有1家以上民办托养服务机构,本地区有对社会力量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专项扶持政策,并具体落实到民办托养服务机构。(2分)居家托养(10分)1.本地区建立并落实了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政策制度,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占本地区托养服务工作资金来源的90%以上。(4分)2.初步建立了由残联牵头组织,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为载体的托养服务网络。(3分)3.通过社区、社会服务组织送服务上门,志愿服务,家庭资助、邻里代托等多种形式,为居住在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3分)项目管理(15分)1.按照“阳光家园计划”规定,严格执行资助范围、标准、条件、程序和经费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档案齐全,宣传有力。(10分)2.统一使用“阳光家园”名称与标识。(3分)3.统一使用“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2分)制度建设(15分)1.根据集中托养服务的特点,建立规范的日常行政、业务、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并公开服务内容、标准、流程、价格,形成健全的管理运行规章制度体系。(5分)2.根据居家托养服务的特点,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规范业务、财务管理,制定明确的居家托养服务内容、标准、流程、价格,并在全社会公开。(5分)3.细化针对集中托养服务、居家托养服务年度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工作有台账,主要会议活动有记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有明确的检查、考核、奖惩措施且落实到位。(5分)队伍建设(101.注重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公办托养服务机构选配了满足基本服务需要的医疗、康复、护理、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具备职业(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人员,并积极参与针对民办托养服务机构及居家托养的服务支持与技术指导。(4分)2.组织建立了志愿者服务队伍,吸纳了一批具有心理咨询、康复、护理、心理辅导、就业指导等专业背景的志愿人员(3分)分)3.本地区定期组织管理和服务人员参加专项培训班,建立较为完整的上岗前培训制度,管理及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3分)社会宣传(10分)1.托养服务工作和示范区创建活动情况在本地区主要新闻媒体得到充分报道,宣传主题紧扣党和政府关注残疾人民生、支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的重要举措,以及本地区的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全面报道残疾人及其亲属、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4分)o3.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借助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3分)合计附件2全省“阳光家园”示范机构考核评估标准申请创办示范机构名称:(盖章)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及分值自查评分市级评分机构建1.机构设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审批、注册登记手续、相关证照齐全。(4分)2.机构建立的宗旨、目标及功能设置、服务方式、管理模式等符合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3分)设(10分)3.制定了机构发展规划,发展方向明确,并得到主管单位认可。业务活动与批准的内容、范围相一致。(3分)设施建设(15分)1.有固定的服务设施,房屋建筑设有康复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生产劳动、文体活动、餐厅用房等基本功用房,寄宿型托养机构还应具备符合条件的寄宿用房。(6分)2.有必要的场地,包括体育活动场地、道路、绿地、停车场等。(2分)3.有相应的附属设施,包括供电、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2分)4机构设施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围墙、窗户、走廊、电气、火源、电梯、床铺、地面、厕所、浴室等各种设施设备应具备安全防护条件。(5分)服务内容(15分)1.开展寄宿型与日间照料型托养服务相结合、或其中一种形式的托养服务,机构根据其类型定位,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与教育、工(农)疗、就业训练、辅助性就业等基本服务。(6分)2.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组织培训与教育帮助有条件的残疾人提升就业能力,获取职业资格;通过与企业合作、兴办工(农)疗基地等途径,达到辅助性就业的目的。(5分)3.机构为本地区托养服务的示范基地和技术资源中心,为本地区其他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提供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发挥辐射作用。(4分)设备配置(10分)1.具备日常生活起居设施设备和基本用品,配置残疾人常用辅助器具。(3分)2.配备了满足基本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与教育、就业适应训练等功能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器材,具备与辅助性就业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5分)3.配备了文化娱乐、体育锻炼、安全保护等设备。(2分)托养规1.机构吸纳的残疾人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3分)2.省级托养服务机构吸纳残疾人达到200人以上,地市级托养服务机构达到80人以上,县级机构达到50人以上,街道(乡镇)机构20人。(4分)模(10分)3.机构吸纳残疾人规模应与房屋建筑面积相匹配,寄宿型达到20—30平方米/人、日间照料型达到5—10平方米/人。(3分)经费保障(10分)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并通过社会募集、就业项目开发等途径筹集资金,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其他组织和个人兴办的机构,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日常运行有保障。(10分)人员配备(10分)1.机构领导班子及其他管理人员热心残疾人事业,具备相应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3分)2.根据功能需要,选配医疗、康复、护理、心理辅导、职业培训与教育、指导生产劳动等具备专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并能满足托养对象服务需求。(5分)3.有稳定的志愿服务人员队伍,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背景。(2分)日常管理(10分)1.机构内部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业务和残疾人档案齐全。(4分)2.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免费提供托养服务,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减免托养服务费。(3分)3.与残疾人及其亲属签订托养服务协议,权责清楚。机构无法律纠纷问题。(3分)项目管理(10分)1.申请“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助的有关材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3分)2.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4分)3.统一使用“阳光家园”名称与标识和“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3分)合计附件3全省“阳光家园”示范区申报书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说明1.申报书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2.申报单位盖章、推荐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视为有效申报材料,基本情况及经验栏打印不完,可加页。3.申报单位应随申报书一同报送下列文件材料:——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规划性、政策性文件。——制定出台的“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制定的“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基本情况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编托养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经验与成效托养服务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经验与成效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机构(盖章)年月日市、县人民政府意见(盖章)年月日市级残联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4全省“阳光家园”示范机构申报书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说明1.申报书统一使用A4规格纸打印。2.申报单位盖章、推荐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视为有效申报材料,基本情况及经验栏打印不完,可加页。3.申报单位应随申报书一同报送下列文件材料:——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机构、注册登记的文件及相关证照复印件。——机构吸纳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基本情况(以表格形式提供,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家庭住址)。——经主管单位认可的“阳光家园”示范机构创建实施方案。机构基本情况名称性质公办□民办□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托养服务形寄宿□日间照料□寄宿与日间照料相结合□式托养残疾人人数人工作人员数管理人员人服务人员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编托养服务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经验与成效托养服务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经验与成效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机构(盖章)年月日机构所在市或县级残联意见机构(盖章)年月日市级残联意见机构(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