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宿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扎实开展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城区供水用水管理,提高科学管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契机,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推动“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开拓思路,大胆创新,树立节水意识,发展节水型经济,创建节水型城市,在全市形成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的管理体系,缓解城区供水用水矛盾,不断提高我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水平。二、总体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办的具体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齐抓共管,克难攻坚,力争在2018年5月底前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三、实施范围在宿州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四、主要任务㈠落实5项基本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城市节水长效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建设;三是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四是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五是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2居民小区创建和城市节水系列宣传活动。(以上为一票否决项)㈡完善6项基础管理一是修编完善城市节水专项规划;二是实现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四是实施自备水关停计划管理,控制并逐年减少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取水量;五是强化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六是严格各类水价管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政策。㈢完成15项技术考核指标1.6项综合节水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20%或年增长率≥5%;完成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的改造,雨水收集利用及防涝工程不少于10个,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建设,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或达到95%;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2.4项生活节水指标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5%;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120—180升/人·日;用水单位和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100%。3.5项工业节水指标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以上;工业产品取水单耗达到或低于国家用水定额标准;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2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五、工作步骤㈠宣传发动,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前)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方案学习及实践调研;召开宿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文件精神,对照创建要求,及时制定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激发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市对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形成全市上下一致、部门密切配合、人人积极参与的创建局面。㈡组织实施,自查自改阶段(2017年9月—2018年2月)埇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照创建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基础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工作计划,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节水项目建设工作,完成自查自改。㈢模拟验收阶段(2018年3月)42018年3月,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检查,邀请专家对照考核指标,进行初验打分,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为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做好充分准备。㈣申报阶段(2018年5月底前)进一步整理、完善申报材料,巩固创建成果,2018年5月30日前,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六、任务分解详见《宿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七、保障措施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和切入点,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水生态和谐和“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的重要抓手,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和创建标准及要求,齐心协力、不断进取,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㈡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成立宿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指挥部(详见附件2),组建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具体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5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人员全程参与创建工作;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㈢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发动全社会参与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引导市民自觉树立节水理念,积极参与各项节水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认真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宣传,为节水型城市创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㈣落实经费,增加投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创建要求,加大对节水型设施建设、改造等专项经费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㈤强化措施,落实考核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每两周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节水办;建立例会制度,节水办每月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创建推进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定期督查指导机制,由市节水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定期实地督查指导创建工作,交流经验,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建立工作实绩考核机制,由市节水办负责,制定节水型城市创建实施计划,下达目标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和责任分工。市政府成立创建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及创建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6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埇市政府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对桥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视情予以表彰或问责。附件:1.宿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2.宿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指挥部成员名单3.宿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指挥部工作制度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30日7附件1:宿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序号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配合部门1成立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组织召开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动员会及相关工作会议。2017.8市城管局日常工作由市节水办负责市编办2制定、完善、收集、汇编城市节水、供水、排水等方面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017.12相关成员单位3制定市区节水奖惩办法,建立2016、2017两年节水管理台账。2018.3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4开展城市节水日常培训和管理,做好市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日常相关单位5组织、推广、收集、汇总城市节水技术与节水产品并提供相关台账及资料日常相关成员单位6负责制定市区节水统计制度和相关用水、节水调查统计报表格式,做好市区各项用水、节水相关统计报表及数据的收集汇总工作。日常市统计局市水利局7组织、指导和督促市区20%以上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5%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开展创建活动。2017.12相关成员单位8参与组织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周等活动并收集日常节水宣传等活动资料。日常9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017.10相关单位810负责制定《宿州市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17.9市城管局日常工作由市节水办负责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水利局11组织制定市区主要行业用水定额。2017.11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12做好非居民用水实施计划用水和征收超计划(定额)加价水费。日常相关成员单位13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制度,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日常市经信委市水利局14督促并指导做好市区节水器具普及推广,做好资料汇总工作。日常相关成员单位15建设10个下凹式绿地、地面渗透铺装、渗透井等雨水利用工程项目并做好相关资料汇集工作。2017.12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16完成市区建成区范围内易涝易淹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并做好材料汇集工作。2017.12市财政局17负责收集市区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相关数据及支撑资料(覆盖率60%以上)。2017.12相关单位18制定管网漏损率管控方案并实施,完成管网漏损率达标的考核要求。并提供有关数据支撑。2018.2市财政局19提供考核要求年限内的市区用水户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不低于95%的相关证明材料。2018.2市水利局20参与制定城市非常规水利用推广政策与计划,做好统计数据汇集。2017.10市发改委、市水利局21编制市区年度节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考核年限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922制定《节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10市城管局23起草创建工作报告书,准备创建上报材料,做好节水型城市迎检工作。2018.324做好管辖内的节水器具普及和节水宣传工作。日常25完成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26制定市区鼓励使用雨水、再生水(污水、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政策、计划。2017.10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27参与编制市区年度节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考核年限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28根据省物价局制定的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办法,制定相关配套制度。2017.11市城管局市水利局29提供市、区政府投资项目中节水项目资金投入的支撑材料。2018.1相关单位30负责编制市、区政府投资项目中年度节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并提供支撑材料。日常市财政局31参与制定《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17.932参与编制并执行《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2017.1033配合市节水办拟定创建工作报告,参与准备创建上报工作。2018.234负责推动落实阶梯水价实施。2017.10市城管局1035完善制定特种行业用水收费标准及办法。2017.10市发改委(物价局)36参与制定《节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1037做好本系统内的节水器具普及和节水宣传工作。日常38完成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39督促并指导媒体广泛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日常市委宣传部相关单位40做好开展城市节水宣传,负责节水创建各类相关宣传资料的收集。日常市广播电视台41指定专人配合节水宣传及创建等工作。日常42负责系统内用水户的节水器具普及和节水宣传工作。日常43完成其它相关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工作任务。44指定专人配合节水宣传及创建等工作,做好城市节水宣传;负责节水创建各类相关宣传资料的收集。日常拂晓报社45负责系统内用水户的节水器具普及和节水宣传工作。日常46完成其它相关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工作任务。47负责系统内节水型器具的普及和节水宣传工作。提供工业用水户相关资料,参与工业企业省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日常市经信委相关成员单位48负责做好工业企业节水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工作,配合做好市区工业节水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工作。日常相关成员单位1149负责提供市区工业节水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社会资金投入数据,并提供支撑材料。2018.1市经信委市财政局50配合市节水办做好市区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工业取水单耗、非常规水利用等数据统计及收集汇总工作。2018.251参与制定城市非常规水利用推广政策与计划,汇集统计有关数据。2017.10市城管局52参与制定并实施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制度,配合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