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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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印发《县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股室、各餐饮服务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38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食药监食发〔2012〕6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食药监食发〔2012〕118号)和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食〔2012〕2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2-县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实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3-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三、工作目标全面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2012年全县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其中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四、工作措施及进度第一阶段(5月中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进度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第二阶段(5月下旬-11月):组织培训,分类实施1.组织培训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结合本县实际,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在培训中应强化实地教学,使监管人员准确掌握监督量化分级评定标准及要求,确保评定工作科学、规范、统一、高效。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应边培训、边推进、边分级、边总结、边提高。二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于6月底前完成对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促使餐饮服务单位熟悉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分类实施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以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4-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快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6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1月底前完成中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确保辖区内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其中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第三阶段(11月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县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加强对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五、评定内容(一)评定范围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二)评定依据评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评定项目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四)等级划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5-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每年评定一次。(五)评定标准1、动态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见附件1)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为动态等级评定分数。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以合理缺项。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2、年度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根据《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暂行)的规定并结合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根据《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同时动态等级评定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得分为部分的70-85%,同时动态等级评定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的为良好;得分为总的60-70%,同时动态等级评定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动态等级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6-3、不予评等级情形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见附件2),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六)评定程序1、分级评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级单位评审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组织。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负责承担辖区内A级单位的申报受理和审评工作,并将评审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A级单位复核,对达到A级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授牌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B级单位评审工作由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组织,受理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办承担并负责审评后,统一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复核,对达到B级条件餐饮服务单位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牌,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C级单位评审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办根据企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条件和日常监督情况确定,达到餐饮食品安全合格。申请评审A、B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誉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分别向负责监管的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办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7-2、等级评定由监管部门选派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3、监督频次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1年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1年至少检查2次;评定为一般的,1年至少检查3次。4、等级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附件2)应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示其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5、等级调整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及时解决,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8-(二)细化具体要求。全面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其中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三)强化人员培训。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四)严格等级评定。严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纪律,确保执法人员在等级评定过程中客观、公正;对于餐饮服务单位有关等级评定工作的投诉和意见要及时核实、认真处理。制定《黄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纪律》。(五)加大宣传公示。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六)注重信息应用。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判断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七)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于6月28日和9月28日前,按时上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4)上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11月10日前,将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年度总结上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化妆品监管科。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9-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被检查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电话:餐饮服务许可证号:许可类别: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分值一、许可管理(10分)1.是否超过有效期★22.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23.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24.是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15.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1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二、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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