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党支部(处室):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浙直委〔2010〕6号、国税党字[2010]22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局机关工作实际,现就开展“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创先争优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围绕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在省局机关开展争做“廉洁高效先锋”行动,不断加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力度,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争创服务实效,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保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2面完成地税收入任务、确保数据“大集中”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二、创先争优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服务中心。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省局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活动融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活动的成效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二)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致力于关注民情、发展民主、维护民安、促进民和,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以党内和谐推动社会和谐。(三)坚持开拓创新。在认真总结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摸索新规律,创造新载体,搭建新平台,取得新成效,并着力激发党员的主人翁意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把创新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四)坚持率先垂范。按照机关党组织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头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机关服务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党员的优势,在活动的内容、标准、责任落实等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言行一致,模范带头。三、创先争优的主要目标(一)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意识,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方向、服务社会作为关3键、服务群众作为根本、服务党员作为基础,做到围绕中心推进发展,深入基层破解难题,贴近群众改善民生,关爱党员增强活力。(二)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不断拓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渠道,服务载体、服务方法,不断完善服务制度、服务举措,构建起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发展、公共管理服务、做思想政治工作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活动,使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业绩更加突出、基础更加牢固。广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广大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四、创先争优的主要举措紧密结合实际,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省局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学习年”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结合起来,与促进“深化作风建设年”、落实机关党建“八八工程”结合起来,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一)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做好党建工作的业务本领。按照守信念、讲4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省局机关已经组织了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已把服务发展、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工作成绩突出的处室负责同志选配到了党支部书记岗位。下一步就是要通过省局的集中培训、选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专题培训及在职自学,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做好党建工作的业务本领。同时,在加强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并把做好服务作为党支部书记年度和届期履职承诺的主要内容,作为党员评议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二)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和履职水平。以机关党建“八八工程”建设和“机关学习年”活动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在职自学、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和讲座、论坛和报告会等形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和履职水平。(三)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为党员开展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不断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落实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积极构建民主恳谈会、5民意座谈会等沟通渠道,全面推进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创立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组织开展以增强党员意识和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先锋岗、党员志愿者队伍等有效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好骨干作用。继续做好对泰顺县的帮扶工作,努力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支持。(四)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以实际行动树立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以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为总抓手,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深化“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积极为企业、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认真抓好省直机关两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积极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党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禁令,着力解决机关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五、创先争优的主要标准(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即政治思想好、党建工作好、民主作风好、组织协调好、完成任务好的“五好”优秀党务工作者。6(三)优秀共产党员。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六、创先争优的具体安排整个创先争优活动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工作部署阶段(2010年6月底前)。在局机关范围内分层进行动员,精心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学习动员,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有关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局的工作部署上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真正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是:1、省局机关将于6月中旬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文件精神,布置创先争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6月中旬前完成)2、各党支部迅速行动,制定本支部的实施方案和党员个人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形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6月底前完成)(二)工作实施阶段(2010年7月-2012年6月底)。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创建要求,稳步组织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主要活动有:1、通报表彰先进。省局机关将在2010年“七一”前夕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72、推荐表彰先进。省局机关已在2010年“七一”前夕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3、召开庆祝大会。省局机关将在2011年“七一”前夕隆重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再动员、再发动,进一步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同时,将组织以“唱红歌”为主题的省局机关“爱党、爱国、爱地税”歌咏比赛活动,进一步树立正风,弘扬正气,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4、评比表彰先进。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省局机关将在2012年“七一”前夕,将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将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5、争创省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在2012年评比表彰先进的基础上,省局机关拟创建5个(机关3个、直属单位2个)省局党建工作示范点,并积极推荐争创省级示范点。(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重点抓好两项工作:1、搞好总结。各单位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2、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七、创先争优的五点要求8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省局机关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名单附后);省局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二)联系实际,搞好结合。各党支部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联系实际,抓好落实。活动中,要把它与推进“机关学习年”活动、开展“诚信、责任、敬畏”思想教育活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及落实机关党建“八八工程”等工作有机结合、联动推进。(三)立足岗位,注重实效。在活动中,要做到“四要四不要”:一是要体现实效,不要就活动搞活动。要以统筹的方法,力求开展活动与推进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要立足岗位,不要流于形式。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努力在本职岗位上讲服务、比奉献、作表率。三是要常抓不懈,不要“毕其功于一役”。要把创先争优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有机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四是要精心组织,不要“抓抓停停”。要通盘谋划,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四)搞好评议,通报情况。分管局领导要适时对各自参加和联系的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9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各党支部要适时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向党员、群众进行通报,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地税信息》、《今日早报》地税版、地税网站、《浙江税务》等载体的作用,编写活动简报,大力宣传我局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努力在省局机关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各支部在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省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附:省局机关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中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委员会2010年6月1日10省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为了搞好省地税局机关“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地税局机关“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单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钱巨炎。副组长:单美娟、钱子辉、劳晓峰、王俭、王平、徐敏俊、丁富根、许小青。成员:金一星、林仕华、蔡于革、项正国、郭贤君、丁丹、徐建、詹红成、宋根松、饶煜明、章征、刘石浩、徐辉、周仕雅、陈正奎、周继忠、边宏庆、许保国、卢军、唐玉兰。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武时品。副主任:金一星、楼志坚、顾忠静、万峻。综合组:组长:聂红彬,组员:黄明东、毛圣波。宣传组:组长:金胤秋,组员:洪筱箐、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