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方案-煤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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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针对高效煤粉锅炉的安装、调试与运行情况,总结煤粉锅炉安全运行的一些经验,编制了本操作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高效煤粉锅炉的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运行前准备、启动、运行停炉等方面的安全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GB/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JB/T10354—2002工业锅炉运行规程3.使用管理要求锅炉房应具有的法规与文件: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锅炉房安全管理法则》4)《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6)《锅炉使用登记办法》。一煤粉塔安全操作规程(一)、煤粉塔上粉1.检查并确认各部供电正常。2.确认空压机正常运转,并开启煤粉塔压缩空气总阀。3.确认关闭塔顶排潮阀。4.确认安装上料过滤网,煤粉取样阀,确保杂物绝对不得进入粉仓。5.按工艺要求开启煤粉塔布袋喷吹系统,确定喷吹正常工作。6.开启塔顶的布袋除尘引风机,确认塔顶引风机正常工作,保证进料口有吸力。7.启动罐车将罐车压力提高到0.1MPa以上之后开始上煤粉,上料时严密观察罐车上压力表和管路进粉情况一旦发现压力升高或管路进粉不畅通时,停止打粉,检查上料过滤网是否堵住,待管路杂物清理干净后再打粉。8.操作监控系统料位计显示,料位高高位报警,确认煤粉仓满粉后,立即停止上料。9.根据煤粉潮湿情况,煤粉潮湿时应与上料结束30分钟后开启排潮阀;如遇雨季或天气潮湿则关闭排潮阀。10.上料中注意观察:a)塔顶防爆装置是否漏粉;b)上料布袋脉冲是否正常喷吹;c)塔内温度是否正常,如有煤粉塔内温度过高或自燃现象(温度超过65℃、出口有异味)立即停止上料,关闭所有设备,并关闭压缩空气阀门,开启氮气(N2)或二氧化碳(CO2)灭火装置,灭火时要堵住上料风机出口和上料管进口以及其他透气窜气的部位。11.煤粉在煤粉塔里放置时间不宜过长,夏天放置时间不宜超过10天,冬天不宜超过30天,由于煤粉粒度太细在放置过程中自身缓慢氧化并发出热量,放置时间越长越容易自燃。12.定期向煤粉塔内充氮气,夏天煤粉仓煤粉温度过高(40℃)时7天充入一次氮气,冬天16-30天充入一次,应结合温度升温情况进行充入氮气(温升大如每小时升温5-10℃),充入氮气时堵住上料风机出口和上料管进口及其他透气窜风部位。13.应加强粉仓温度的监视和实际现场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超过65℃时投入氮气。14.一旦发生有温度持续升高的现象,立即关闭排潮阀,把上料引风机口、上粉进口等所有通气口密封(温度过高时还应密封所有软连接),使煤粉与空气隔绝,这样煤粉不易自燃,如有自然现象立即向煤粉塔内冲入氮气(N2)或二氧化碳(CO2);并时刻观察煤粉温度回落情况,做好记录。(二)、中间粉仓加料1.确认中间粉仓下料阀打开。2.开启卸料阀进行卸料。3.卸料最多至1100kg时停止卸料(一般粉仓重量在350kg-500左右开始下料,900kg左右时停止下料;最多不得超过1100kg)4.严格执行中间粉仓加料制度和停炉前中间粉仓空仓制度;锅炉停止运行超过三天时,应将中间粉仓内部的煤粉全部烧干净,同时应严密密封中间粉仓和大粉仓。5.如果下料速度过慢,可开启仓壁振动器,最多开启两次,每次仓壁振动器开启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0秒。二炉部分操作规程(一)、开炉及运行1.检查确认补水系统正常,检查锅炉水位,锅炉水位计显示一般控制在45%-70%之间,并及时补水,同时进行排污,开启视管射灯。2.天气寒冷时,点火前开启引风机、鼓风机、一次风运转20分钟后方能点炉。3.开启空气压缩机,并开启排污阀将缓冲罐内饱和水以及杂物排出。4.检查确认打开所开炉的布袋除尘器压缩空气总阀和炉前压缩空气总阀。5.核实仪表参数及设定值,按煤粉锅炉工艺要求,保持炉尾负压稳定在350Pa左右、烟氧含量保持在4%-10%之间、排烟温度在158℃以下运行。6.如果长时间停炉后,再次点炉之前,开启空压机、引风机、鼓风机、一次风(一般吹扫半小时左右);一定先将煤粉管内的水或冰吹扫干净之后方能点炉。7.启动一次风机吹扫风管,开启声波清灰器清灰两次(每次开启时间为30秒左右)待玻璃视管无煤粉通过时,关闭一次风机。8.以上工作完毕后,开启2台液化气总阀,调节液化气出口压力至0.15MPa以上。9.确认开启炉前手动主燃气阀,开启燃烧器冷却风机。10.炉膛上部负压稳定在150~250Pa左右,启动燃烧器,自动开启燃气电磁阀,燃气正常进气时,同时高压点火枪放电点火成功。11、如果火焰检测探头无火焰信号,燃烧器故障信号接通,停止进燃气。12.点火强度足够后,根据燃烧器控制参数自动开启计量仓给料机,根据炉膛温度要求,手动控制燃烧器负荷输入大小。16.锅炉在运行过程中,根据氧含量,调节风、粉配比,保持氧含量在4—10%左右波动,锅炉运行负荷保持在80%以上。17.锅炉进入正常运行状态后,要严密观察锅炉水位,确保锅炉水位在正常范围之内(锅筒水位计量程的45%-70%之间)。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每隔30分钟对锅炉房所有运行锅炉本体、电气设备、补(给)水泵、各种阀门、各类仪表及附属设备等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锅炉运行中要及时对布袋除尘器进行排灰,防止积灰过多影响正常运行。18.锅炉运行时要严密观察炉膛负压,一旦发现负压波动很大,火焰监视显示器无火焰时,防爆门有异常响声很大,应紧急停炉。19.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启停设备,在锅炉运行过程中严禁关闭引风机。20.锅炉运行期间经常观察烟囱冒出的是否是白色气体,如果有黑烟则说明布袋除尘器布袋损坏,应停炉检修布袋。二、正常停炉1.关闭供料电机。2.确认等炉火完全熄灭后并且玻璃视管再也无煤粉通过时(完全熄火时间大约15-20分钟),再吹扫10~15分钟后关闭一次风机。一次风机关闭后,将引风机设置至较大的频率数继续进行吹扫5~10分钟,在此段时间内开启声波吹灰器运行30秒(可开启2-3次)。3.先关闭二次风机,后关闭引风机。4.关闭除尘器脉冲喷吹装置。5.根据点炉的时间长短、供粉量大小开启除尘器排灰装置、锅炉底部排灰装置进行排灰(一般2小时进行排灰一次,并确认将除尘器灰斗中的积灰排净)。6.根据锅炉内水质化验情况及时进行锅炉排污(每班排污1-2次,每次排污不得低于20秒)。7.定期清理炉内积灰。8.为保证防爆门正常工作,必须保持防爆门导柱的润滑。锅炉运行后至少每周注入黄油一次。9.如发生炉内燃烧严重不稳或自动熄火,则应紧急停炉,首先紧急关闭供料器,切断煤粉入炉,再依次关闭其他设备;如果炉膛温度过高或炉内有火星时不得进行送料或开启一次风机。然后进行详细检查,找出熄火原因,确认无任何问题时,再行点火。三锅部分操作规程(一)、蒸汽锅炉正常运行1.水质要求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补给水和炉水品质应符合GB/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的规定:炉型过热蒸汽压力/MPa氢电导率(25℃)/(μS/cm)硬度溶解氧b铁铜钠二氧化硅μmol/Lμg/L标准值期望值标准值标准值期望值标准值期望值标准值期望值标准值期望值汽包炉5.3--≤2.0≤15≤50-≤10---应保证蒸汽二氧化硅符合标准2.锅炉水位a、一般水位设定值为60%,锅炉设有水位自动控制,但是仍然不能放松对水位表的监测,应使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75mm以内。b、水位表以内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有堵塞情况,应立即清洗。c、每班至少应冲洗水位表一次,使水位玻璃保持经常性清洁,确保水位清晰,正确可靠。3.正常运行操作管理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时刻监视其运行,熟悉和掌握操作要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运行的安全。锅炉房应保持清洁,对水位表、压力表有良好的照明,时刻观察仪表附件是否正常,对锅炉本体、燃烧器及燃料供应系统严格监视,防止锅炉超温超压。a、锅炉在运行中,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并允许在离中水位±25毫米以内波动。这里特别要指明的,即水位计上划出的高低水位红线,并非是水位波动的范围,而是水位过高或过低的警界线,表示超过此线就进入缺水或满水事故的危险边缘。b、每10天应校对压力表一次。(压力表一般半年必须与标准压力表校验一次)。c、应经常注意风压与燃烧的关系,并必须控制燃烧室出口负压为1~2mm水柱,使锅炉不向外喷烟。d、经常巡视锅炉四周,如发现炉墙、炉门有漏气情况,应立即进行修理,并细听各处有无特殊声响,这些声响可能是锅炉内有漏水、漏气情况,必须切实注意消除。e、应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本体、电气设备、补(给)水泵、各种阀门、各类仪表及附属设备等进行巡回检查一次。f、除定期的进行检查工作外,当锅炉的烟气阻力增加时,应检查阻力的增加是否由于漏风或过剩空气太大的缘故,应采取措施消除。g、在开启阀门或旋塞时,禁止用大锤或其它物体来敲击,也不允许加长阀柄强力开启。h、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应定期进行安全阀手动放汽放水试验。8.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锅炉正常运行要求做到,锅筒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燃烧工况良好,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详细填写运行记录:a)蒸汽压力和水位正常。b)燃烧器燃烧稳定。c)辅机设备运转正常。d)附件(管道、阀门、仪表)安全、灵敏、可靠。9.排污当监视炉水水质超过GB/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规定的范围时应对炉水进行排污。一般在化验条件尚未完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排污,每班不少于1~2次。因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排污时应注意:a)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锅炉内的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水位25~50mm范围为适宜。b)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关闭排污阀,过一段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并不冷却,则排污阀有渗漏。如排污阀门卡住,扳动不灵活时,严禁用长杠、大锤待工具强力拧动或敲击,以防止损坏阀门,发生危险。10.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每个排污管上联接有两只排污阀,排污时首先将第二只(离锅炉远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第一只排污阀(离锅炉近的一只)以便预热排污管道,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第一只排污阀。排污完毕必须先缓缓关小第一只排污阀,关闭后再关第二只排污阀。如此操作的目的,是用第一只控制排污,以保持第二只的严密性。当第一只渗漏时,仍可使用第二只控制排污。排污时如发现排污管道内有冲击声,即应将第一只排污阀关小,直至冲击消失为止,然后再缓缓开大,排污不宜连续长时间进行。(二)停炉检查1.停炉检修和检验锅炉运行2~3周应检查一次,水位表、阀门、管道及法兰等处如有渗漏应予修复。锅炉每运行3~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检查维修,除以上所述各项工作外,尚需进行下列工作:a)消除锅炉内部水垢及泥渣,并用水清洗。b)清除烟道及过热器和省煤器积灰。c)对锅炉内部进行检查,如受压部件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象,若发现有严重缺陷,应及时修理,如缺陷并不严重,亦可待下次停炉修理,如发现有可疑之处,但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作出记录以便日后参考。c)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水位表、水表柱、安全阀、压力表等与锅炉本体连接通道有无堵塞。d)高低水位报警器装置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e)超压报警和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f)锅炉附属设备运转是否正常。g)检查完毕后,可在着水面涂锅炉漆,以防腐蚀。h)必要时将前后烟箱及保温层打开,以便彻底检查,如发现有严重损坏部分,必须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将检查结果及修理情况,填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i)锅炉保温层外皮及锅炉底座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j)烟箱耐火保温层脱落应及时修复。k)运行的锅炉应两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修,定期停炉检验时必须报当地质监部门进行监督检查。4.停炉保养锅炉停炉后长期不用时,必须进行停炉保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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