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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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方案工程名称:北焦化小區19#20#21#22#楼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冠安建筑安装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编制日期:2010年9月5日编制人:张殿军-2-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方案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指导意见》、《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二、工程概况(1)佳木斯市北焦化小區19#20#21#22#楼工程,位于佳木斯市红旗路与浦東街交叉处,建築总面积19004㎡,建築物檐口高度19.3m,条形与独立基础,首层为商服、车库层高3.6m,二层至六层为住宅层高3m,建築物建筑结构为底框砖混。。(2)建设单位:佳木斯市新时代城投公司总包单位:黑龙江省冠安建筑安装公司佳木斯分公司设计单位:佳木斯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佳木斯市正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了给施工作业人员创造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杜绝和减少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定的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三、工程安全防护重点分析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安全防护的重点是基础。地下防水、土方-3-工程;大型机械(塔吊);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高空作业;钢筋工程与模扳工程的安装与拆除安全;施工洞口、临边防护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隔离;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和周围人行道的防护隔离措施;外线高压线隔离防护措施,春、夏、秋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四、控制目标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2.轻伤事故控制3‰以内;3.无重大机械设备与火灾事故;4.安全管理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5.杜绝食物中毒事故;6.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达到JGJ59-99合格以上标准。五、控制程序项目经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必须“横向到边向到底”。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全面责任。项目工长应协调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直接领导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项目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监督执行。-4-技术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项目工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编写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应保存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接受交底人必须全数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应全面及时、准确。安全管理资料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相关要求。安全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机械管理、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台帐。针对本工程安全防护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每项措施均必须有计划、有落实、有验收。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本工程安全生产,也为了给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在项目开工前,得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指定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5-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2、项目经理部于施工工程处和业主拟订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3、建立定期与不定期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检查只对现场安全做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期限整改通知书和处罚,查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安全检查部各专业安监工程师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4、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均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的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5、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处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位教育,使工人了解本工程的安全注意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6、安全措施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7、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需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面试。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上岗。8、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搞好“三基”“三个时间”“三件事”“三个结合”“六防止”的教育,各工程处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9、调节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滑防冻措施。-6-10、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牌和标语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放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11、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七、奖惩制度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表彰或物质奖励(物质奖励的资源来源可在企业奖励基金和安全管理罚款中列支):(1)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内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2)在安全防护和劳动防护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和重大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成绩的。(3)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2、对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人员,应予以处罚和处分:(1)未按公司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足额配备相关人员;(2)发生安全事故后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的;(3)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4)未能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内容的;(5)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的;(6)对上级或安全检查部门提出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而造-7-成事故的;(7)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构配件生产,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8)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明显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9)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抢修工作,导致事态扩大,或事故后不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发生的;(10)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致使安全技术措施不能落实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和处分包括经济处罚和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八、检查评价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惊醒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查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溯原因和责任。项目经理部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停工,待整-8-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惊醒复查。九、安全技术措施1、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保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2)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4h。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4)在现场建(构)筑物附近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机械作业影响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机械作业。(5)沟槽、基坑支护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支护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状况,掌握支护方法、设计要求和地下设施的位置、埋深等情况。(6)上下沟槽、基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其距离不宜大于50m,严禁攀登支护结构。(7)土壁深度超过6m,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8)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和沟槽、基坑周围环境等状况,对专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构)筑物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9-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9)施工过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10)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11)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质量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沟槽、基坑作业。(12)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桩工、起重机械作业。(13)施工过程中,对支护结构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合格。2、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1)土方开挖前应制订边坡支护和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2)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观测,并对所观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3)开挖工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4)距基坑的周围设防水围堰,并准备好水泵,预防下雨浸泡土基。(5)基边500mm设防护栏杆,高度1、2米,立杆间距1、8m,设置两道水平横杆;第一道距地30cm二道距地1、0m,栏杆必须搭设牢固,栏杆边不能集中堆放各种材料,更不能将防护栏改为支撑架体使用栏杆应刷黄黑警戒色,挂“禁止翻越”的标志牌,基坑周围用有专职安全员巡视。3、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0-(1)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2)搭设作业,应按以下要求做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1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不要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互相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2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3在架子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版,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夹)持的杆件均为稳定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8m,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5m。位于立杆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接连者)不得用作把持杆。○4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5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掉落。○6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4)架上作业实的安全注意事项;-11-○1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影响作业安全和发生掉物伤人。○2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3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用稳定可靠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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