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区办字〔2012〕32号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直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章贡区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3月19日—2—章贡区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赣发〔2011〕1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1〕66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职工弘扬苏区精神,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争当务实拼搏的模范,争当清正廉洁的模范,实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政府更加廉洁高效、群众更加满意顺心,为推动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建设赣州首善之区提供坚强保证。二、活动范围活动的范围:全区各镇、街道,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区直各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3—三、活动内容(一)深入开展“弘扬苏区精神、树立模范作风、推动苏区振兴”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专题学习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保持思想纯洁;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清理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保持队伍纯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宣传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在全社会加强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的宣传教育,推动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大力实施警示教育工程和廉政文化工程,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二)推进赣南苏区发展振兴。要以攻坚克难的作风迎难而上、排难而进、主动出击,全力配合做好赣南苏区发展振兴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动发展振兴规划上升为国家区域性发展战略;争取中央和省制定针对赣南苏区的特殊扶持政策,先行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和政策试点,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精诚团结,通力协作,主动靠前,积极争取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政策、项目、资金,集中解决我区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的节点难点问题,为赣南苏区—4—发展振兴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区发改委)(三)深入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落实棚改工作责任,发扬连续作战、善打硬仗、敢打敢拼的作风,破解难点,攻克节点,切实做到谋划周全、程序合法、平稳启动、有序推进,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抽调的干部要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听从指挥,始终保持积极心态,按时到岗到位,精心细致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牵头单位:区棚改办)(四)深入推进征地拆迁和制违拆违。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高压态势,强势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和坚决依法拆除已建成的违章建筑,有效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设现象发生。坚持依法和谐征收,精心组织,认真负责,保障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需要。(牵头单位:区征地拆迁办)(五)深入开展“治脏、治乱、治堵”活动。完善“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机制,督促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转作风、作表率、树榜样,带头和带动全社会遵守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和交通管理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提高执行力,坚决落实整治部署。(牵头单位:区“治脏、治乱、治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5—室)(六)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采取领导联系乡、单位联系村、干部联系户、新列后备干部和新进工作人员挂职锻炼的方式,实现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常态化;大力推行公开承诺、民情家访、三级联动、民意测评、激励奖惩等机制,促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求出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提高干部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质量;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专项教育活动,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牵头单位:区“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七)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紧紧抓住投资者和创业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和基层深恶痛绝的要害问题,以坚强的决心、铁的纪律予以有效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机关效能“七不准”,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和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九个方面问题。—6—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不断提升胜任本职工作、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牢固树立遵章守纪、严于律己的意识,始终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八)创优发展环境。一是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削减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落实审批工作流程再造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模式,完善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二是大幅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完善区、镇、村三级行政便民服务网络,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协调机制,提高部门协作效率。三是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综合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全面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有效监管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加强对中介组织的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九)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财政资金、专项资金、民生领域投入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继续治理教育乱收—7—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检查、评比、表彰、内刊、庆典等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四、活动安排和方法措施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1月开始,至12月底告一段落,今后转入常态化管理推进。今年的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1日—3月31日)1.动员部署。区委、区政府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须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区效能办。各牵头单位要对所牵头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具体实施方案须于3月30日前报区效能办(电话:8199210;邮箱zgqxnbjb@126.com)。2.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了解掌握开展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提高思—8—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以来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省委省政府《决定》、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运用本单位、本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1日)1.公开承诺。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将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和集中整治的具体措施、目标任务和服务承诺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区效能办要组织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章贡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2.对照查摆。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要对照省委省政府《决定》、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9—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找全。3.自我整改。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问题;要针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4.廉能管理。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把风险岗位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做到廉能管理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围绕规范岗位廉能管理,抓好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推进风险防控、实行风险预警等措施落实,推进业务工作流程的再造、简化和创新,形成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长效机制。5.监督检查。要通过明查暗访、发展环境监测、电子监察、受理投诉、专项检查、县际交叉检查、作风巡查等方式,加强对—10—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和集中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要成立督查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暗访或督查,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6.民主评议。要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工作对象、机关干部代表、发展环境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和集中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7.督促整改。对在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自我查摆、受理投诉、民主评议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通过下发督办函、谈话告诫、公开通报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到位。8.媒体推动。充分运用媒体的力量,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对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加强示范教育;对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题暗访,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9.追究问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影响干部作风建设和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根据机关效能“七不准”和区委、区政府“治庸、治懒、治散”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11—1.总结完善。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对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向上一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要注重将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努力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建立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2.考核评估。区委、区政府年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根据日常工作、民主评议和考核评估的情况,评选表彰一批作风建设和集中整治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