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渝经信投资〔2011〕71号关于申报201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有关单位:为推动重庆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市信息化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1〕116号)要求,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资格(一)申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二)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按时向财政2部门报送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三)项目符合工业发展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园区产业定位的要求,原则上在特色工业园区内建设实施;(四)现有的中央投资项目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未竣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批项目。二、申报项目范围申报项目应符合《201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3)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专项。三、申报方式区县企业提出正式申请,区县经济信息委与区县财政局按要求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控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提出正式申请,由集团公司初审汇总后,行文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市级其他企业和中央在渝企业,直接行文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四、申报材料(一)201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由各区县经济信息委、控股集团公司、市级企业、中央在渝企业分别汇总填报);(二)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由申报企业如实填报);(三)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建设目标、主要建设3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节能和环保综合情况、经济效益测算、财政专项资金用途及效果预测、计划工期;(四)其他需提供的材料(附件4)。五、有关要求(一)各单位必须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允许出现隐瞒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虚报投资规模、瞒报建设期限、夸大投资效益等情况,如发现申报项目弄虚作假,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区县或集团公司申报资格。(二)专项资金包括补助、贴息两种支持方式,申报企业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今年重点支持贴息项目。(三)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每个项目申报资料制作三份,胶装成册。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有重点地组织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规划与投资处两份、市财政局企业处一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投资处邮箱,过时不再受理。(五)附件电子文档可在市经济信息委公众信息网“重庆工业-规划投资”栏目和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财政公告”栏目下载。4特此通知联系人:市经济信息委规划与投资处胡红兵、钟熙市财政局企业处梁海燕联系电话:63898636、63899065、67575317电子邮箱:651342133@qq.com附件:1.201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2.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3.201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4.项目申报需提供的附件材料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5主题词:经济管理资金项目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6月7日印发6附件1:201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人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性质项目类型所在区县/主管单位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项目核准、审批、备案部门及文号项目建设起止年限到2010年底完成投资2011年投资计划项目年新增效益2010年企业上缴税金申请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资金用途备注银行贷款自筹及其他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就业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填表人:注:1.“企业名称”必须填写标准全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项目备案证上的项目法人名称一致;2.“企业性质”必须填“国有、国有控股、集体、民营、合资、港澳台独资、外商独资、其它”中的一项;3.“项目类型”必须填写“电子整机、汽摩整机、装备整机、园区发展、技术创新、FDI项目、化工新材料、冶金新材料、建筑新材料、装备数控化、工业传感、工业设计、软件、创意产业、人力资源、电子商务平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安全、医药、智能城市、信息设施、两化融合、信息安全”中的一项4.“所在区县/主管单位”:区县企业填写所在区县名称;其余企业填写市级集团或中央在渝企业名称;5.“固定资产投资”=“银行贷款”+“自筹及其他”;6.“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必须按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到完工时间填写,具体到月份。如“2011.01—2011.12”;7.“财政资金用途”: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计划用途,如:用于购置某关键重要设备(包括名称、型号、数量及单价)、贴息等。7附件2: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企业名称(盖章):企业地址隶属关系分类中央企业□市级企业□区县级企业□项目类别必须填写“电子整机、汽摩整机、装备整机、园区发展、技术创新、FDI项目、化工新材料、冶金新材料、建筑新材料、装备数控化、工业传感、工业设计、软件、创意产业、人力资源、电子商务平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安全、医药、智能城市、信息设施、两化融合、信息安全”中的一项经济类型分类国有及国有控股□民营□其他□职工人数2010年经营状况(万元)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上缴税金出口创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手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建设起止时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其中:银行贷款自筹及其他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流动资金到2010年底累计完成投资(万元)2011年投资计划(万元)项目新增就业人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规划选址批复文号土地预审批复文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项目预计年新增经济效益(万元)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出口创汇区县财政局意见(盖章)区县经济信息委或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渝企业)意见(盖章)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签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8附件4:项目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三、项目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复印件;四、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复印件;五、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承贷证明文件或贷款合同复印件;六、企业自由资金证明;七、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八、市园区办下达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确认书》(园区标准厂房类);九、有关部门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产品获奖证书、产品专利证书复印件(软件类、技术创新类、智能城市类、信息设施类、两化融合类、信息安全类);十、标准格式的近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H201表)。(以上材料视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