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田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我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质控中心建设和发展,推动辖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质控中心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二、组织架构与工作职责(一)区卫计局职责。负责各专业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管理和考核,负责全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组织各专业质控中心拟订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全区医疗质量控制评价活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分科或专业技术不定期公布规划建设的专业质控中心目录,并遴选合适的医院牵头建设质控中心。负责审核各专业质控中心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督促、协调、规范各质控中心开展活动,检查各质控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年度考评;定期公布质控中-2-心上报的质控督查结果。区卫计局成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医政中医科,由医政中医科负责各专业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各专业质控中心工作职责。1.制定全区专业质量控制评价标准,报区卫计局备案后实行。2.对区属医疗机构开展质量控制评价与技术指导,反馈督查结果,追踪整改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计局。3.组织对本专业疑难问题的会诊、讨论,开展医疗纠纷的分析。4.组织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5.定期对全区本专业医疗质量现状进行调研、分析、论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区卫计局决策提供依据。6.积极与上级质控中心沟通联系,促进本专业质控中心建设。7.承担区卫计局委托的其他医疗质量管理任务。三、各专业质控中心设置(一)质控中心的设置程序。质控中心的设置,采取自主申报的形式。区卫计局根据全区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需要,分期分批公布拟设置及需重新遴选的各专业质控中心目录,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承担相关质控-3-中心工作的申请,区卫计局根据上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确认并进行公示,特殊情况下可由区卫计局直接指定。原则上,同一专业只设一个质控中心,区卫计局可根据质控管理需要对各质控中心进行调整。(二)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向区卫计局申请承担质控中心的工作,成为质控中心挂靠单位:1.二级及以上医院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2.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我区具有明显优势,该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在我区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威望。3.所申请专业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诊疗技术规范、质控标准和良好的质量管理成效。4.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和必要的专(兼)职人员,有条件承担区卫计局交办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任务。(三)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质控中心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成员若干名。质控中心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2.热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能熟练掌握医疗质量管理的业务知识和评价技能,熟悉并能运用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规章、技术规范;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人正直,秉公办事,乐于奉献;4.为-4-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质控中心副主任及其他成员由质控中心主任推荐,区卫计局审批。各成员应是本专业各医疗机构专家,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质控中心人员构成兼顾系统内各单位平衡。质控中心主任每届任期4年。原则上任期内各成员不做调整,质控中心主任在任职期内如因工作调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承担主任工作,由区卫计局重新遴选。在任期内质控中心主任如确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对质控中心成员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质控中心人员名单需及时上报区卫计局审批。(四)医疗机构申请成为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应向区卫计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福田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置申请书》(见附件)。2.质控中心各成员的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四、组织管理(一)质控中心批准成立后2个月内应当完成工作方案、本专业质控标准、质量考核方案及质控中心工作制度的制订,经区卫计局批准后实施。(二)质控中心每年12月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三)质控中心每年至少开展2次辖区质控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本专业的质控标准、薄弱环节、改进措施等内容。-5-(四)质控中心每季度对区属医疗机构开展1次质控检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的质控调研或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整改并上报区卫计局,对严重质控问题,由区卫计局督办。(五)挂靠单位应支持帮助质控中心开展工作,给予人员、办公场所、设备等方面必要支持;区卫计局给予专项经费补助,经费可用于开展外出调研学习、培训等。经费管理按照《深圳市福田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六)质控中心实行动态管理。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和主任一届任期届满后,重新遴选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及质控中心主任。原挂靠单位遴选通过后可重新挂靠。(七)区卫计局每年对质控中心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按照《深圳市福田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八)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变更时,相关质控管理工作及资料应于区卫计局公布变更结果后2个月内妥善、完整进行交接。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质控中心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质控中心的各项职责,在完成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辖区医疗质量控制评价工作,确实为提高我区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贡献.(二)规范管理,客观公正。各质控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依法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6-(三)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各质控中心要对中心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提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附件:福田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置申请书-7-附件一:深圳市福田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置申请书申请单位:申请专业:申请日期: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制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填写说明:一、申请书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实事求是,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经审查,若填写内容不真实,则取消申请-8-资格。二、内容要求填写近五年的是指从2013年1月起至今。三、申请书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附件:按以下顺序装订一、区级及以上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第一负责人、立项年度、类别及资助金额);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二、省(部)级科技奖或市级以上科技奖清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三、国内统计源期刊、国外期刊发表论文清单;国际著名的医学杂志发表过文章并被SCI收录的医学科技论文清单及相关证明。四、取得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临床应用、产业化证明。五、其他补充说明的文字性材料。9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院名称医院性质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其他:医院等级()级()等医院地址邮政编码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编制床位数开放床位数职工总人数执业医师数申请设置质控中心专业申请专业负责人联系电话申请专业科室设置情况10二、专科情况(一)人员情况1、总体人员职称结构总计人数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其他医(药)师技术人员小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小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学历结构总计人数博士人数硕士人数学士人数专科及其他人数主要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专业专科学会担任职务2、专科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专业专长地址联系电话学术团体、专业杂志任职情况:11专业工作简述:科技成就(近五年承担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等):12(二)科技优势1、专科建设近五年以来列为重点(特色)学科/专科(在括号内填写通过年份)国家级()厅/省部级()市级()区级()目前已列为重点(特色)学科/专科(在括号内填写通过年份)国家级()厅/省部级()市级()区级()2、近五年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主要项目名称(需注明级别)立项年份第一负责人3、近五年以来获科技奖及市级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成果名称授奖部门/等级获奖年份第几完成单位3、论文公开发表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篇;国际杂志篇;SCI收录篇4、其他科技成就(编写专著、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13(三)专业技术优势和特色(四)专业质控组织与水平14(五)场地及设施医院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申请专业占用面积平方米专用设备(名称及金额):相关配套设施(名称及金额):15申请单位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评审专家组意见:评审专家组签名:年月日区卫计局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