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发包人:设计人:设计证书等级: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合同正文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建筑工程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2.1工程名称2.2工程位置2.3设计指标2.3.1建设用地面积:2.3.2建筑容积率:2.3.3计容积率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2.3.4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不含赣州市现行建筑规范列为赠送面积的部分),最终计费面积以施工图峻工测绘经政府审批的作为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确定的有产权建筑面积为准(含地下室)。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地籍图1开始设计前规划局提供的坐标及现状2规划设计条件1开始设计前复印件即可3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设计的内容(指该项目用地红线内所有建筑含会所、销售中心等项目需设计的以下内容):4.1方案设计;4.2施工图设计;4.3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4.4配合环境设计,出环境概念规划总平面图(在方案总平面图中表达);4.5普通装修标准的一次装修设计、精装修部分的装饰设计;4.6会所、样板房装饰设计;4.7综合管线管网、大门、建筑外立面及楼顶装饰架构件设计;4.8出设计概算、配合竣工图编制且达到主管单位验收标准;4.9施工阶段的配合及技术支持与服务(包括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4.10协同甲方办理报建报批手续,其中乙方包技术方面报建通过。第五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以下文件需要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须满足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及赣州市规划、消防、人防部门规定的报建设计和深度要求。各设计阶段覆盖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体建筑及室外建筑、结构、给排水(含热水)、电气(含弱电、强电、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消防、通风空调、人防、燃气、电梯、防雷、节能等各专业设计。5.1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共10套),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说明;2)总平面图(含日照分析);3)彩色总平面图;4)规划结构分析图;5)道路交通分析图;6)停车分析图;3政府报建批文1报建通过后复印件即可4地勘报告1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原件及复印件47)各组团、单体建筑分布分析图;8)交通、人流、物流分布分析图;9)场地剖面设计图;10)消防分析图;11)各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12)鸟瞰效果图2张;13)人视效果图4张;14)其它报建要求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文件;15)报批通过的方案文本电子光盘3张。5.2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共12套),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总说明;2)总图设计文件;3)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4)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5)给排水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6)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7)暖通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8)结构计算书各单项汇总结果;9)其它报建和施工要求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文件;10)报批通过的施工图电子光盘6张。5.3景观方案图设计文件(共3套),包括:1)设计说明;2)环境规划总平面彩图;3)标高平面;4)重点手绘透视图;5)局部景观放大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6)园林植物配置总体方案;7)灯光效果设计及相关平面图;8)示意彩色照片表达设计等;9)成果电子光盘3张。55.4景观施工图设计文件(共3套),包括:1)总平面布置图,其中明确硬质景观布置(包括所有小品、户外各种家具的位置);2)总平面定位放线图;3)总平面竖向设计图,户外标高、排水点的位置;4)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含植物技术指标)、植物放线图、种植说明;5)总平面景观照明浇灌配置图,各种室外灯具的型号选择及施工大样图;6)分区平面布置图;7)分区平面定位图;8)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地面铺装设计及结构做法和大样图;9)各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包括各景观建筑、小品等工程内容之平、立、剖面及施工大样设计图、结构设计图,各景观建筑、小品等工程内容的装饰设计大样图,各景观建筑、小品等工程内容的细部做法大样图,各种户外家具的型号选择及施工大样图;10)景观土建专业施工图;11)景观结构专业施工图;12)景观水电专业施工图;13)施工图设计说明、图纸目录;14)所有装饰材料统计详表;15)提供所需各种植物、建材种类的规格、颜色以备选用;16)成果电子光盘3张。5.5会所及样板房内装施工图设计文件(共3套),包括:1)平面布置图;2)地面铺装图;3)立面索引指示图;4)立面节点图;5)施工设计大样图;6)成果电子光盘3张。5.6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调设计过程中修改后的版本的方案设计图(不含效果图)6本及光盘6张。65.7幕墙、建筑智能、网架等作为设计人不可分割的部分,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专业公司深化设计,设计人应给予配合、审查、签章确认。第六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资料的时间及要求: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天数提交要求1方案报建设计30合同签订、设计人收到定金且方案得到甲方确订后30日内提交达到政府审批要求的全套方案报建设计文件。2施工图设计60设计人收到方案设计审批意见和发包人上一设计阶段设计费后30日内提交全套地下室(+0.00)施工图(供甲方审查和指导施工);之后30日内提交经甲方同意的且达到政府审批要求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3备注------上述设计文件需要修改时,应在甲方规定工作日内完成,需在上述各阶段约定提交日期前提交,但经甲方书面确认为重大修改需要延期的除外。第七条本合同设计费收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3.4款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后结算时以最终施工图竣工测绘经政府审批作为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确定的面积为准,含地下室)计,总包干价(含方案设计费、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及补充条款的所有设计内容)每平方米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设计收费暂定总价为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元整(¥2160000.00)。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10%定金216000.0010%定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25%540000.00设计提交的建筑及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5.1及5.3条)经发包人确定,并经政府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费30%648000.00设计人按期提交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5.2条)经政府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本项目分期开发实施,此部分按发包人实际通知的设计面积及相应比例付费)7第四次付款12.5%270000.00设计人按期提交全套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5.4条)经发包方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本项目分期开发实施,此部分按发包人实际通知的设计面积及相应比例付费)第五次付费12.5%270000.00设计人按期提交样板房、销售中心全套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5.5条)经发包人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第六次付费10%216000.00全部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按时配合设计图纸修改,且所有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总计100%2160000.00说明:1、本合同双方结算,按上述双方约定的计算面积为准,多退少补。2、各设计阶段收费占总设计收费比例为:方案:35%;施工图(含施工、竣工服务等):65%。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设计费。4、本合同履行后,设计人原建筑方案设计费用已经计算在本合同每七条总成本费用中,发包人不再向设计人另外支付任何费用。第八条双方责任8.1发包人责任: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8.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已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的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各阶段变动占各阶段10%工作量以内的不增加设计费)。88.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协助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等方便条件。8.1.4发包人应配合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在付清设计费后,设计成果知识产权为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对提交发包人的所有文件有署名权。8.2设计人责任:8.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赣州市技术规范《赣州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2008年版),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8.2.2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8.2.3设计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扩散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8.2.4一般设计修改(即各阶段设计修改工作量不超过该阶段设计工作量的10%以上)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并承诺不另行收费;8.2.5重大设计修改(即各阶段设计修改工作量超过该阶段设计工作量的10%以上),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协商,但设计人应首先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修改并出图。8.2.6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8.2.6.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8.2.6.2赣州市现行有关规定;8.2.6.3所有设计指标达到赣州市现行政府审批对本项目的要求。8.2.7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8.2.8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与竣工验收。8.2.9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完成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及时的修改调整补充。设计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与竣工验收。98.2.10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或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九条违约责任:9.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事解决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和设计深度,按该阶段设计费的相应比例支付。9.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9.3如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设计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设计人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或补充。损失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的,免除设计人的赔偿责任;损失超过人民币1万元的,按以下情况承担相应赔偿:9.3.1由于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等错误引起的施工返工,乙方能及时处理,但未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的,设计人按实际发生的施工返工费的10%赔偿;9.3.2由于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等错误引起的施工返工、停工,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对施工工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按实际发生的施工费30%赔偿;9.4如设计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或发包人要求的时限提交合格的设计方案文件,每延迟一天,向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双倍返还定金;9.5以上情况经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确认后,在下期设计费支付中扣除。但以上两项的赔偿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