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识点亮生命》一篇中,我们用“自我意识”这个猜想解释了求生的动力,借助这些分析,不难弄清生命究竟是怎样定义的。在生命的起源处,单细胞生物有最纯粹的生命特征,可以滤掉人类形形色色纷繁的欲望,发现生命的本质,生命的完整定义其实十分简洁:定义一、正式宣告生命诞生的是意识,对自我存在感的意识促生了保存和延续自我的本能,构成生命的基础定义。生命体是一种有自我意识的个体,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并能够对自身物质和外界物质进行区分,这种区分意识是生命与非生命物质的宿命性决裂,它迫使不论多么渺小的生命,都不得不倾尽全力,对抗整个物质世界无意识的伤害。就象火的燃烧,意识的点亮,需要能量维持,这里同时定义了生命存在的方式。定义二、如果不能长久维持自我的存在,则应当以任何方式存续这个意识,尤其是这种奇妙的自我存在感。这一定义认可了物质世界的伤害,因此它不得不用新生命的重新开始,来对抗自然老化的趋势,从而定义了生和死。尤其重要的是,它定义了种群延续的优先权,我们中国把这个过程叫做“薪火相传”,十分恰切。定义三、在生命繁衍的过程中,生命特征的复制并非严格准确的,新个体的错误如果更有利于生存,则生存优先。这一条毫无偏见、毫无保留地认同生命的一切努力、包括错误,并且正是生命更替中的“错误”,铺开了令人惊叹的进化之路,赋予生命以最重要的东西:它叫做希望。生命定义的关键在于那个奇妙的自我存在感,也就是意识,而且按照目前的逻辑,必须首先产生对于自我存在的意识,然后才会有维持自我的努力。而意识的定义不可能来自于生命本身,只能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偶然的奇迹、一种是神明的赋予,不论哪个解释,生命的诞生和首次定义都近乎神迹。越是靠近生命起源的地方,越是令人惊叹生命定义的完美、简洁与神奇,无法想象,究竟是怎样的力量给出了如此神奇并且是完整的定义?在试图陈述这三条定义的时候,深深感到语言的局限和苍白,我想说,在生命的起源处、生命定义的过程中,有一种令人震撼的简洁与完美,充满了难以言表的大智慧。我们现在已经发现了一些生命的奥秘,比如DNA的复制,但是机械的复制必须有外力的参与和操纵,与机械的复制不同,生命的复制有明显的主动性和内在的动力,自我意识应该是这种动力的唯一解释,但是现代科学无法解答自我意识的产生机理。而且我相信人类无法揭开这个生命的原始定义,原因是人类赖以研究的所有工具,比如思考能力、逻辑能力、概念等,都是原始意识不断进化产生的。不论科学家们怎样地自信,都无法否认这样一个事实:任何的理论体系都需要首先承认一些概念和公理,然后才能在逻辑的帮助下构建理论体系,这些公理被称为“不证自明的”,也就是不能再问为什么了。这个事实让所有的研究止于起点,而生命的原始定义正是这样一个起点。虽然我们可能永远无法揭示这一组定义的机理,但是从这一组简洁的定义出发,可以更清晰地分析本能、欲望等重要的生命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