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第二督学责任区关于开展对辖区学校“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挂牌督导方案为加强辖区学校校务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学校优质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落实南谯区第二督学责任区11月份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对辖区学校开展“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经常性督导,特制定本方案。一、督导时间2018年11月20——21日。二、督导内容和方式1.校园巡视:了解校园环境卫生和文化建设情况,了解师生精神面貌和校园管理秩序情况。2.听取学校领导开展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工作情况回报,了解学校在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方面好的做法,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3.实地查看各功能室,了解组织机构和制度上墙执行情况。4.查阅学校开展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方面相关资料,了解学校发展规划、计划和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制度建设在学校目标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情况以及目标管理取得的成果情况。5.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学校在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了解学校制度建设调动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积极性方面的情况等。6.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遵守作息制度、收费管理、有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和有偿家教情况等。7.督导情况反馈。四、督导要求:1.各学校做好开展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工作汇报的相关准备。2.各学校准备好开展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3.各学校配合督导组做好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相关工作。4.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5.本次常规督查结果督学责任区将以书面督导报告汇报南谯区督导办。南谯区第二督学责任区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