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适用于建筑工程装修阶段劳务承包合同(作业班组:装饰装修班组)劳务发包单位:绵阳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人:项目名称:施工地址:年月日劳务承包合同劳务发包单位:绵阳市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和经双方慎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特征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址:1.3承包范围:1.4承包性质:2、承包内容及单价2.1、2.2、2.3、2.4、2.5、2.6、以上施工内容范围内所使用的等辅助型工具(架管、扣件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搅拌机、垂直运输机具除外)包括在单价内。3、结算流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同单价结算,各项工程量均由预算员计算,后由工地施工员、安全员、保管、会计签字确认,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然后由项目经理审核并附评定表报甲方公司审定后方可结帐。3.1、本工程按施工进度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结合建设单位拨款同步计量结算,乙方向甲方报送完成工程量和考核资料,经乙方或乙方负责人签字,甲方审核确认后与建设单位拨款进度同步办理付款手续。3.2、乙方按付款节点提前3日办理好进度款支付的相关审核手续,如乙方未按期限办理好,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当次进度款或结算,付款节点自动推后。3.3、进度款支付的审核资料后应附上由乙方工人签字盖手印的乙方应向其支付劳务费用的表格,否则甲方财务拒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4、安全风险金4.1、安全风险金:乙方入场施工前,甲乙双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安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乙方要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甲方一次退还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无息)。4.2、乙方的工人在合同期限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安全风险金,其中死亡或伤残等级(工伤标准)6级以上或3人以上安全事故,扣除全额安全风险金,出现6级—8级(工伤标准)的安全事故,甲方每次扣除1万元的安全风险金,出现9级—10级(工伤标准)的安全事故,甲方每次扣除0.5万元的安全风险金,出现不涉及评残的安全事故,甲方每次扣除2000元安全风险金。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经明确同意安全风险金的扣除标准,并同意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4.3、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4.3.1因安全事故产生的除保险理赔之外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用、甲方因安全事故的所有罚款、甲方的行政处罚等都视为安全事故的损失;4.3.2若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除保险理赔外安全事故损失5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5万元部分乙方可以向甲方借支,但该支借的费用应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除保险理赔外损失超过5万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责任30%,甲方承担70%,若乙方不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保险不能理赔,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与甲方无关。4.4、若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没有及时交纳医疗费用时,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安全风险金和乙方未结算的工程款缴纳相关医疗费用,并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已使用的安全风险金金额以补足乙方的安全风险金和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及时交纳的医疗费用,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5、付款方式:(请添加具体支付节点要求)5.1、进度款支付节点分别为:若建设单位拨款进度延迟,则甲方的支付节点依次顺延。5.2、工程质量保质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回访维修保证金按结算实际应支付劳务费用总额的%暂留在甲方(无息),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无质量问题再支付给乙方;在保质期内如用户提出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通知方式均可)1日内必须派员到场负责处理,自接到通知后3日内维修合格,如需延长维修期限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甲方通知乙方到场维修乙方不予执行的,甲方可另派人维修,相关费用以甲方支付的票据为准且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回访维修金内直接扣除,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5.3、原则上约定付款手续办理完后10天内支付进度款。如资金确有困难,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严禁以节假日、子女上学等原因要求节点以外的付款或超付要求,严禁因此进行上访、集访、闹访及聚众闹事、封堵工地和公司大门等。违者乙方按500元/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甲方权利与义务:6.1、甲方为乙方的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各种所需证件,费用由乙方自理。6.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技术要求、数据和所需施工图纸以及施工技术资料和技术交底。6.3、甲方负责派专人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供详细的安全操作过程安全交底,以及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6.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工程所需材料(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的材料除外)。6.5、本工程工期按建设单位审批的当月计划执行,乙方每天必须完成甲方要求完成当天的施工任务;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15日以上,乙方可以向甲方办理相关停工协议及其费用清算。6.6、甲方有权纠正乙方施工过程中的错误,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或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向民工发放工资,如乙方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7、乙方权利与义务:7.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地区和工地上的综合管理规章制度。7.2、乙方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图纸以及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项下施工内容,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完成并且做到人走场清。在施工中,如果乙方未完成本合同中合理的任何一项规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均可以此为抗辩理由,在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本合同内容前不给予乙方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7.3、乙方须爱护甲方各类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7.4、如乙方施工范围需要返工,相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双倍赔偿甲方的名誉损失,每次监理、质检站隐蔽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并立即整改完毕,不得影响工期,如影响工期,视为乙方违约,同时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5、乙方自行负责其工人住宿和施工中的机用具及“三宝”用品,负责工人生活及住宿的安全教育,承担工人生活及住宿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全部费用。若工人在生活及住宿中发生事故,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6、乙方须依法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配发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设备,依法为自己的工人购买保险,承担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和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的责任及相应费用。7.7、乙方负责分部、分项的工程回访及发生的费用。7.8、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乙方应依法发放民工工资,做到工资发放及时全额,制作完善的工资方法表及考勤表,并按相关部门和公司的规定对农民工进行管理,甲方可对乙方对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7.9、乙方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亲自指挥、协调、参加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操平、放线、主动接受技术交底,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7.10、乙方应保证其相关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报送甲方备案,若因乙方人员的资历问题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11、周转材料超过15天未使用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它材料超过损耗的由乙方负责,计划错误的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7.12、乙方若未按要求做好合同约定内的工作,被项目部或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检查遭罚款,所被罚的款项由乙方自行承担。8、安全、文明施工:8.1、乙方人员进场后,由甲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有关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人员必须依法配备合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入场,其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的安全措施不达标或其他问题造成的法律责任、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2、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人员指挥,不得违章操作,不得损坏安全设施,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8.3、乙方是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责任者,必须按照JGJ59-2011规定的标准实施,服从甲方监督管理。8.4、严格按照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执行,每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未达到合格,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达到优良每次奖1000元。8.5、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用工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甲方不发生费用。若乙方不派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甲方可另行安排帮工,费用按合同价的双倍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作为违约金。8.6、乙方入场人员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及花名册报甲方登记,配合甲方内业工作;自带机用具必须经甲方门卫、保管登记,否则归甲方所有。8.7、乙方人员发生偷窃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5000元,打架斗殴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一般违规每次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500元,有严重违规、违法的除违约金外交治安管理部门处理。8.8、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指标为:死亡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不超过1.5‰。8.9、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按甲方制定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执行。9、工程质量:9.1、质量等级:合格。9.2、乙方接受任务后,由甲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员、工长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由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按国家验收标准和《现行施工规范大全》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查、评定、验收;工程实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检验批项目现场实测合格率必须达到大于90%以上,若该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用5%的违约金,此款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且返工材料费和工期延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9.3、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为:(请具体列明)9.4、本条为超过偏差范围的要求及处罚。10、工期:本工程工期,乙方每天必须完成项目部计划以及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若不能与项目部总工期同步,延误竣工时间,每延误壹天,由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有权在乙方劳务费内直接扣除,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并有书面依据:1、甲方要求停工;2、特殊的更改;3、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拖延超过5天,自动退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阻碍甲方正常施工,并赔偿甲方损失。11、材料节约和成品保护10.1、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搞好现场和协作配合,加强工程施工进度工作,做好竣工收尾工作。1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使用新技术、新工艺。11.3、乙方必须做好其它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如有违背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执行。12、进度控制12.1、乙方施工人数必须保证甲方所规定人数,农忙时不放假,确保甲方的施工形象进度。12.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的制度和工期目标如期完工,如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一天以内的停工,必须在甲方的统一安排下,在5天内追补完成。12.3、工序搭接采用小时制,绝对服从项目管理人员指挥、安排。昼夜24小时均可进行即时的交接,以节约工期。(是否考虑可以删除本条,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要求)12.4、为加强落实做好本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特附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一份。如有违反,按条例处罚。(附表于后)13、违约责任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13.2、在合同有效期内,谁违约谁按合同总额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4、其它:14.1、凡乙方在自己承包的项目施工中,未按甲方技术交底和有关规范质量要求,做出的产品,经项目部在施工中检查或其它有关部门检查验收中若部分产品需作物理试验,未达到合格要求,需要整改返工所造成的材料费、人工费、试验费、车旅费及影响其它班组进度误工费均由乙方自负。14.2、如一般质量通病、缺陷,由甲方出面找有关部门人员,采取间接处理方式,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14.3、上述两条,乙方在施工中一旦发生,虽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