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注意事项一、装修施工管理规定1、装修时须按所申报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有任何更改。若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泰立物业公司审批,工程部审批后方可施工。2、承接装修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3、装修前必须对空调管道、上下水管道、做过防水的厨卫地面进行通水、闭水试验,若有渗漏现象,请及时到物业公司小区管理部联系;若装修后再出现渗漏现象,物业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4、禁止擅自拆移住宅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及设有暗敷管线的内隔墙。5、装修时,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不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6、不得随意增加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吊扇。7、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不得破坏或者拆改水、电、暖、天燃气、电话预留、闭路电视等配套设备,不得大量使用易燃易爆装修材料等。8、家庭居室装修形成的各种废弃物、施工垃圾可由物业公司有偿代为清运。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存放,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下水管道抛弃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9、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住宅单元的用电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私自增加电气线路的负荷,改变线路走向或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10、因装修而造成的相邻居民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闭路电视线路故障、电话预留线路故障、物品毁坏、公共设施损坏等,应由装修人员负责修复赔偿;装修人员不履行赔偿责任的由委托业主承担责任。11、厨房及卫生间已做防水层,严禁凿打已做防水层的地面或以重力碰撞震动排水管、地漏,以免造成渗漏水现象,不允许更改厨房、卫生间的排水(排污)管道。12、空调室外机、热水器及抽油烟机应按物业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严禁破坏楼宇结构,穿坏墙体。13、严禁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严禁改变阳台的用途,严禁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及任何物件。14、业主装修、入住时,要确保楼道等公用设施物品在搬运中免遭损坏,如有损坏将按损坏程度从装修押金中扣除等价的楼道等恢复养护费用。15、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16、禁止损坏房屋原有智能设备、设施,降低智能效果。17、严禁动用明火进行焊接作业。二、装修要求1、天燃气管道和气表所在的房间内若吊顶,必须在燃气管处吊顶的对角线上开300×300毫米大小的通风口,天燃气管道和气表设施一律不得包装、封。电源插座与天燃气管道、气表之间距离必须大于300㎜。2、上、下水管道和强、弱电检修孔处必须留有检修口。有水表处必须留有活口,活口大小以能灵活开关水表前手轮及方便水表接头漏水为宜。3、室内冷热水表,风机盘管接线处,所有阀门口位置外部,均必须留有检修孔,检修孔尺寸、位置应便于操作,洞口尺寸最好不小于400×400㎜,具体留洞位置可咨询中央空调安装人员或相关技术人员。4、不得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天燃气热水器者,在未接通天燃气时,不得将热水器与天燃气管道接通。5、不得随意安装防盗网,经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安装统一样式的防盗网。6、为保持小区的环境美观,如在阳台及楼宇表面安装设施时须向小区管理处申请,审批后方可安装。三、装修施工队治安要求1、工程人员要文明,不准骚扰其他客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引起其他住户投诉;不准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2、未办理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被请出小区,并按每人100元处以违约金。3、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阳台,禁止在天台面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4、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处理,并交送公安机关。四、违章装修处理规定(可单项或数项并罚)1、责令停工及恢复原状;2、扣留或没收装修工具;3、因装修工人违规操作,物业公司有权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停止供电、供水;4、责令施工单位赔偿经济损失;5、处于2000元以下的违约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