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根据学校《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研督导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学院党委严格按照校党委部署,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学院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也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学院副职领导(含院长助理)、各教工支部书记、各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根据分工,对各自负责范围的具体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切实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人人负责。2014年11月,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岗位职责及《学院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管理信息表》分工,学院党委决定与学院党政副职(含院长助理)、各支部书记及各办公室主任签订《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2015年5月,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与校党委签订了二级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任务书》后,学院党委随即与学院副处级领导干部(含院长助理)、各系(支部)、教研室、办公室负责人及科级以上人员签订了《学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人员目标2管理任务书》,并及时更新了《学院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管理信息表》,着重围绕学院财务开支、设备采购、职称评定、干部任免、科研管理、党员发展、招生推免、学生管理、合作办学等重要岗位及环节的风险等级和责任人进行重新定位和调整,将学院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工作详细分解到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各级人员中去,真正形成人人都是责任主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理论学习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学校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定和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重要事项,认真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院党委负责督促学院各教工、学生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学院各岗位负责人充分履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深刻领会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学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2015年3月至6月,学院党委中心组先后围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了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学院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体意识,明确了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的政治责任。三、严肃党的纪律,规范权力运行在院党委的要求和部署下,学院领导班子及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学院党委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凡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均根据《学院需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议题目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校党委、校纪委汇报学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特定问题调查及个人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四、开展廉政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全院师生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今年5月,学院开展了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活动以集中学习、4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开展警示教育及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全院师生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通过教育学习,全院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纪律意识,深刻领会了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及严肃性,达到了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活动效果。今年以来,学院党委不断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29条”的要求,持之以恒反“四风”;严格落实“三短一简一俭”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师生的各项制度。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认真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师生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困难,院党委及时制订了整改措施。其中,有些已以制度化的形式明确固定下来了,如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增加了学院“双肩挑”领导坐班制度,增加了座谈、走访、QQ、微信等多种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为做好交心谈话工作,学院坚持每年6月召开毕业生代表座谈会,每年9月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新生座谈会,每学期走访学生宿舍,坚持不定期地以问卷、走访等形式了解师生思想动态,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关系、“体察民情”、“知晓民心”,使师生员工诉求得以充分及时地表达,受到了广大师生一致好评。与此同时,学院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也相应出台了一些举措,以全面推进学院学科建设科学发展。五、完善学院制度,构建防控体系。学院严格执行党务、院务、财务公开制度,采取会议、公示、网络、通知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院内重要事务。每周四下午召开全院教职工例5会,学院领导将学校重要精神及学院最新工作动态向全院教职工传达,并就各自分管工作的近况向全院教职工通报,及时公布有关学院重大事项的决定与安排;学院每次党政联席会后都要形成《院务公告》向全院教职工通报;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代会、教代会、民主党派和群众的监督。2015年元月,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代表大会,院长向大会做2014年学院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院分工会主席向大会做分工会工作报告,会后全院教职工对三个报告分别进行讨论、审议和表决通过。近年来,学院逐步完善、修订了《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学院基层党组织考评制度》等制度。学院教代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机构健全,对班子成员的权力监督形成了有效制约。为扎实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按照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工作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制订了《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管理信息表》及《学院需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议题目录》。学院五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学院财政系党支部、税务系党支部、行政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和本科生党支部,工作中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开展相关工作,有效杜绝了学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六、当好廉政表率,抓好班子建设6院党委认真贯彻执行校党委、校纪委及职能部门的各项决议、决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坚持每学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副职领导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促进学院风清气正。学院班子齐抓共管,明确职责,督促各支部、系、办公室等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七、坚持统筹协调,支持查办案件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注重经常听取各支部、系、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关于业务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认真审核学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材料,自觉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事项、重要环节的协调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学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整体运行良好的同时充分发挥学院党委主体责任。学院党委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查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沟通重要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师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7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正面教育,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今年6月,根据学校关于在部分二级党组织设置纪委的工作方案,学院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和全体教工党员大会,进行推荐及差额选举学院基层纪委委员工作。经过大会选举,最终推选出3位同志作为学院纪委委员并上报了校党委。随着基层纪检机制的不断完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将得到进一步推进。半年来,学院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两个责任”的分工落实及监督机制还不到位;部分岗位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不够明确,重视程度还不够;师生员工的廉政教育形式还比较单一;学院基层纪委尚未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两访两创”活动为契机,按照校党委、校纪委的部署要求,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积极完善学院基层纪委,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努力开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