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说明为适应市场和提升企业管理绩效的需求,构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决策,确保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及沁阳市有关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规定,切实加大项目部环境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环境因素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特编制本扬尘控制专项方案。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7、沁阳市建委有关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规定文件。三、工程概况沁阳市总干河城区段改造(一期)工程施工1标建设内容:太行路至建设南路桥西侧全部建设项目;太行路-西环路污水工程。主要包括:景观、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照明和厂区工程。滨河北路设计范围北K0+000至北K1+141.113,全长1141.113米,滨河南路设计范围南K0+000至南K1+137.71,全长1137.71米,相交道路沁园路设计范围是滨河南路至河内路路段,路段全长为383.876m。四、控制要点1、项目部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关键在于落实。2、控制扬尘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是专款专用,是否及时划拨使用。3、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4、土方进出工地时,是否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是否做好遮蔽、清洁工作。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是否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是否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是否及时得到清理。7、工地在清扫时,是否有洒水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五、控制措施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3、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人员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4、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5、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6、指定专员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台账,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7、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8、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队队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9、临时围挡设施不低于2米,用彩钢板制作牢固。10、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1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12、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1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14、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15、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16、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17、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18、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19、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对小于30m3的少量用混凝土、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20、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21、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22、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