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促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确保我县1.9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制定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为打造活力天城、富饶崇阳、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努力。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建立和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站,学校留守儿童“心灵导航站”、“心理咨询室”、“县乡(镇)少年宫”,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符合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县、乡(镇)两级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作用,实现“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的工作目标,让1.9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三、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开展对全县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核查登记工作。努力分析现状,确保所有中小学都建有留守儿童档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二)到2015年,全县累计建成24所农村寄宿制学校(见附件1)。配齐音乐、美术、体育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等六大功能室,100%实现标准化,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三)围绕学校“结对关爱”项目,建立学校关爱网络,发挥关爱主渠道作用。中小学、幼儿园为每名留守儿童安排一位监护老师,同时广泛开展儿童“手拉手”活动,从学习、生活、心理等多方面给予农村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四)到2015年,将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午餐”覆盖率达到95%,免费体检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卫生局)(五)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2011—2015年,计划新建幼儿园1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9所,公建民营幼儿园1所;乡镇幼儿园6所,村级幼儿园4所),土建规模达19400平方米,购置设备12400台套件;2011—2013年,计划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共6所,共改建面积25618平方米;2011—2013年计划增设农村小学和教学点附属幼儿园39所,功能改造面积达10380平方米,购置设备6870台套件;2011年计划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所,共投资964万元购置设备和校舍维修改造。(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六)建设乡村学校文体科技活动场所24个(见附件2)。利用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建好音乐室、舞蹈室、美术书法室、劳动技能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组织留守儿童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开展课外活动,丰富课余生活。(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七)建设村级留守儿童之家75个(见附件3)。依托村级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活动室等建设留守儿童之家,配置亲情电话、视频聊天设备,添置少儿图书、体育活动器材等,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安全可靠、管理有序的校外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八)建设社会实践教育基地14个(见附件4)。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纪念馆、烈士陵园、少年宫、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武警、公安、消防等方面的设施和资源,对留守儿童开展社会实践和爱国主义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武警中队、县科技局、县科协、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团县委等各相关部门)(九)每学年开展“流动课外活动”20场。通过上门培训、送教下乡、冬夏令营等,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同时,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十千万工程”,即服务10所农村学校,招募1000名志愿者,让10000名留守儿童享受免费培训服务。(责任单位:团县委)(十)开展“家庭教育流动学校”宣传活动100场。组建各级各类家庭教育讲师团,编印“家庭教育流动学校”口袋书和农村留守女童健康知识读本,利用深入村组、社区授课等方式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教育培训活动,力争农村家庭教育培训覆盖面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妇联)(十一)部门联动,在全社会广泛招募“代理家长”和“爱心爸爸”、“爱心妈妈”10000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养照顾农村留守儿童,动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村(社区)干部担任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为农村留守儿童捐资助学、奉献爱心。(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四、保障措施(一)加强宣传。围绕“法制宣传与专项整治”项目,配合政法部门建立保护网络,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全县中小学配齐法制副校长,加强校园及青少年聚集的课外活动场所周边环境整治。(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年向联席会议提交1份书面工作报告。各乡镇建立完善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各留守儿童学校每学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提交1份书面工作报告。(三)加大经费投入。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列入安排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崇阳县留守儿童关爱基金,纳入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照顾工作。(四)优化奖励办法。建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出台“以奖代补”政策,每年对“农村儿童之家”等进行定级、评比,对达标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成绩突出的“代理家长”、“爱心爸爸”、“爱心妈妈”和爱心人士等给予精神、物质奖励。(五)启动创建工作。全县启动“留守儿童工作示范乡(镇)”、“留守儿童工作先进乡(镇)”创建工作,到2012年,创建“留守儿童工作示范乡(镇)”3个,“留守儿童工作先进乡(镇)”5个;到2015年,留守儿童工作达标率达100%。(六)强化落实,做好专项考评。县政府将不定期进行督查,依据情况予以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