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教育应当成为终生奋斗的事业——肖川教授访谈当今,由于研究者的理论水平不一、研究视角不同,对于生命教育的内涵也就有了不同的解说。肖川教授通过长期的研究,认为生命教育具有以下三个层次。一、生命教育的第一个层次:生命教育作为教育的价值追求肖川认为,生命教育作为教育的价值追求,首要的意义在于:对人的尊重,必须落在对于个体生命的尊重,个体生命的独特性、唯一性的尊重。一切以牺牲个体生命为代价而换取的所谓“大业”,所谓“圆满”,不管它冠以何种美妙的名字,其正当性都是值得怀疑的。一切以“虚幻的共同体”的名义,对于人作出牺牲的要求都是缺乏其存在的合理性的。正是基于这种思考,肖川认为,我们的教育不仅要对学生的升学考试负责,更要对学生的生命质量负责。如果只关注考试得好不好,就无异于画地为牢、削足适履,由此培养出来的只能是鼠目寸光、兴趣狭窄、内心贫乏、对人类苦难和外部世界报以冷漠的人。肖川认为,学生生命质量的高下与尊重其需求休戚相关。学生有探究的需要、获得新的体验的需要、获得认可与欣赏的需要、责任承担的需要等。人是万物之灵,每一个生命个体与生俱来都有这几个方面的需要。关注和尊重学生的需要是教育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学生的这些需要为教育中提倡探究性学习,重视过程性目标,强调形成性评价,注重使学生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关注态度、价值观的形成,2培养学生对于他人与社会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提供了人类学和心理学的依据。肖川同时非常关注教师的生命成长,因为在传统教育中,教师的教学并不是直接关注学生的,甚至包括学生在内都是围绕着教材等教育中介转圈。生命教育则要求教育更直接地作用于“生命”,要求教师和学生将着眼点从生命之外的“物”转回到孳生的生命存在、生命成长;而不是仅将希望寄予外界的各种虚幻和诱惑。因而,生命教育的对象首先应该是教师,只有教师通过不断地学习、再学习,树立积极向上的教育理念,才能真正关爱生命,呵护生命之花的成长。二、生命教育的第二个层次:为了生命主体的自由和幸福所进行的生命化的教育肖川认为,教育过程具有怎样的性质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过程,学生的人格品质也是在过程中形成的。如果学校生活本身是令人压抑的、枯燥无味的、充满了对人的不信任和不尊重的,那么,即使目标再好,也只能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也正因为教育过程本身的性质决定着学生的实际发展,优质教育一定建基于师生的善好生活。肖川认为,作为生命化的教育,生命教育强调用生命去温暖生命,用生命去呵护生命,用生命去撞击生命,用生命去滋润生命,用生命去灿烂生命。在生命的根基上确定起人的内在的不可让度的尊严,树立起生命神圣的观念。因此,它理应充分体现人的生命活力美,使人生美好而高尚,让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使人的生命之树茁壮成长,生命之花灿烂开放,生命之火熠熠燃烧,生命之水欢畅奔流,3从而使自己的生命世界呈现出光彩夺目的景象,拥有一个无比美好的人生。既然如此,课堂就不是窒息学生灵性与健康发展的地方,而应当充满关注生命的气息,使其生命的活力充分地涌流,智慧之花尽情地绽放。而且这种“道法自然”的生命成长,不应是短期行为,而应当成为教学一以贯之的自觉追求。然而,在现实教育教学中,漠视生命、轻贱生命,甚至是践踏与摧残生命的事时有发生,这就更加让人感到生命教育的必要与迫切。肖川正是基于对生命教育的一种历史担当,才在全国许多地方的报告中大声疾呼——给学生一些权利,让他们自己去选择;给学生一些机会,让他们自己去把握;给学生一些困难,让他们自己去面对;给学生一些问题,让他们自己去解决;给学生一些条件,让他们自己去创造!真正高扬起生命的价值,反复吟唱生命的礼赞,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生命积极的存在状态——投入、倾注、热力四射、兴味盎然。三、生命教育的第三个层次:作为教育的实践领域,也就是学生的学习领域肖川认为,生命教育是一个有着明确的价值追求而又涵括着多重主题的教育实践领域,因而是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的重要主题和领域。这些领域和主题包括:让儿童远离意外伤害的教育,如熟悉安全防护标志、火灾和地震演习;意外伤害的救护和自我救护;了解个体生命的成长历程,如青春期教育;艾滋病和毒品预防教育;4珍爱生命与预防自杀;自尊、自信与直率性格的培养;生命情怀的养育;临终关怀与死亡教育;人权教育——公民的人身权利,文化与社会权利;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的的生态环境教育;国防与世界和平教育等等。当前个人的生命状况并不乐观。谈起当前教育的形势,肖川对记者说,适逢教育改革的黄金时期,各种各样的教育改革以不同的名称呈现出来,特别是新课程改革在很多地方开展得更是如火如荼。但是,教育领域的小敲小打、缝缝补补虽然对教育的发展能够有所助益,但是教育原有的根本性的东西并没有真正触及,具体个人的生命状况并不乐观。我们的教育无助于学生生命尊严的提升,却有愧于学生生命尊严的失落。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人是自为存在的,而动物是自然存在的。自为存在就是人能够真实地感知自己的存在和存在状态,能够在这种存在状态中对“我”形成自知。这种自知是生命尊严的基础,自知的程度与人的尊严感成正比。比如,智障患者的尊严感就比常人低。所以,我们的教育有责任提升人正确自知的能力。与生命教育相悖的是,目前自杀现象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作为生命教育研究的专家,肖川尤其关注中学生的自杀问题,他深感这一现象背后的学校、家庭和社会对生命教育的漠视。他从各种媒体的报道中注意到:每年高考、中考前后,关于中学生自杀的报道便会骤然增多。2005年4月30日,高考在即,北京延庆县一中高三学生郭某因害怕考不上大学被父亲责骂,在学校扎死一名同学后自杀;6月13日,中考前一天,广州某中学初三女生阿珊,忽然5觉得“活着没意思”,在家里喝下致命的药物;6月27日,合肥市一名高三女生因高考成绩不理想,哭泣着跳入汹涌的河流……肖川认为,以上事件并非“黑色高考”前后的特殊案例,如果在互联网上搜索一下“中学生自杀”,便会显示出27万余条信息。据卫生部近期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15岁到34岁人群死亡的第一原因不是医学上束手无策的什么疑难病症,而是自杀。况且,自杀者年龄也越来越低龄化。据肖川讲,2004年,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在北京选取了11所有代表性的重点、普通和职业中学,对初一到高二年级的4622名学生进行了意外伤害和自杀相关行为的调查,发现特别想自杀的中学生占到17.4%,而为自杀做过计划的学生约占4.9%。而且,中学生的自杀发生率呈上升趋势。根据学生自己的报告,导致中学生轻生的前两位原因,分别为学习压力占34%、个人情感问题占30%。众所周知,学习压力大,是当前中学生存在的最严重的心理问题。因教师不尊重学生、课业任务繁重、竞争激烈、父母期望值过高等,使得学生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越来越大。肖川认为,贴近生命的需要,揭示生命的真相,引领成长的方向,探寻生命的意义,成全生命的价值,应该成为全部教育的追求。生命是上天赐给我们最丰盛的礼物,我们应当珍惜它,善待它,活得丰富,活得光彩,活得有力。肖川很动情地说,没有人能阻止你更多地爱自己,爱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使自己变得更加完美。我们期待着通过生命教育,使学校变6得更有吸引力;通过生命教育,使个性变得丰富而舒展;通过生命教育,使人格变得正直而强健;通过生命教育,幸福从此熙熙攘攘,溢满心房。所以,教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在于创造一种安全、愉快与和谐的学习环境,保持一个充满赞扬和肯定的环境,使学生感到安全,受到鼓励,得到尊重和富于挑战。关注儿童生活的意趣。肖川认为,生活是人的生命赖以表达、展开与充实的形式,生命质量是代表着一个人全部生活的术语,不仅是个人生活的部分,而且应该是个人生活的全部内涵。对于与生命质量相关的儿童生活,肖川通过研究,认为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是自然、自发的生活——表现儿童内在冲动、童真与童趣的活动,非强制性和组织化的生活。二是教育情境中生活——教育者自觉创设的情境与活动,服务于儿童的成长与发展。不论是自然的、自发的生活,还是教育情境中的生活,都应努力做到:远离危险与意外伤害,确保儿童的安全与健康。学校与校外教育机构都有对儿童进行监护的职能。三是主动、快乐地生活——儿童的生活是儿童自己的生活,是自由自在的生活,理当没有禁锢,没有恐吓,没有强制,没有苛严的规训;它远离功利,拒绝媚俗,服从兴趣,关注当下。四是理智地生活——儿童激情有余,理智不足,容易冲动,常常7将幻想与现实混淆,这是其心理活动的主要特点。让儿童学会计划、规划、设计活动,学会合理地期待,是理智生活品质的要求,这样才可能使儿童学会有责任感地生活。五是有创意地生活——不满足于现状,总是试图去改变;不满足于单调的、简单重复的生活,穷尽可能性,换一种方式,在寻求改变中体味生活的乐趣。肖川认为,生活总是与对生活的感受相联系的,儿童的生活也不例外。我们应当引导儿童接纳生活、品味生活,感知生命的复杂性、偶然性和神秘性,培养儿童对于生命的庄严感、神秘感与敬畏感。学校是一种社会机构,它的文化精神决定着它的品质。学校就应该笑声琅琅,书声琅琅,歌声琅琅。让校园生活成为每一个人终身美好记忆的巨大源泉。肖川认为评判学校好坏的依据,不是看什么资料或者听什么汇报,而是看教师与学生的精神面貌。一所好的学校,教师与学生总是精神饱满,充满自信,眼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相反,不好的学校里的教师与学生总是死气沉沉、灰头土脸、垂头丧气,显得非常疲惫和倦怠。评价一节课好与不好,肖川认为也有一个非常直观的标准,那就是看学生快乐不快乐。学校不同于军营,更不同于监狱,也不同于医院,学校应该是人的闪光点最大化的地方。在这片文化之地里,教师要有书卷气,学生要亲近书籍。要言之,师生在生命成长中,享受到的是生命的快乐。8为一个民主、自由、公正、文明的社会培养人当代哲学家罗尔斯说:“自由平等和充分介入社会合作是公民的两个基本要素。”肖川认为,罗尔斯的此论颇有道理。他说,宪法的真正意义是保护公民权益,制约政府的。公民不是草民,不是贱民,也不是小民,他们不应当受到漠视,应当在提升他们的素养方面下功夫,从而使他们拥有权利。这样,他们的生活就会变得充实起来。一个民主的政体会赋予每个公民更多的权利和责任。所以,教育不仅要开发学生谋生与自立的能力,教育也需要为一个民主、自由、公正、文明的社会培养人。肖川认为,在现代民主政治的观念中,法律所具有的理性权威是没有什么人可以超越其上的。任何社会里的政府都有权威,但法制所要求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之下的权威。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法为维护人的尊严和保障人的权利而生,政府的重要责任之一,也是要支持和帮助公民实现法定权利。由此看来,法与政府是应当有共同的价值趋向的。从宪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重要内容中,都坚实地传递出这样的信息:中国社会迎来了以人为本的春天!政治民主是一种社会进步与文明的标志,公民享有其应有的参与政治的权利,有一个充分利益诉求的场合。所以,肖川说,民主不仅仅是重要的生产力,也关乎到每一个人生命的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内人人自主,法律之上没有权威,这是法制社会的四条是基本的原则。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有失落感和被剥夺感,他们被剥夺的9不仅仅是财富,还有社会地位、发展机会、教育与文化的机会和政治权利。肖川深切地感到,中国人比较讲亲情,不太讲博爱,而缺乏以博爱为精神底色的亲情也就难免打上世俗与功利的印记,从而变得不那么纯粹、博大和厚重。自古以来,我们的社会中就弥漫着对强者的仇恨和对弱者的歧视,充满着对特权的追逐和眼热,而对于公平与正义的吁求和呼唤,是那样的稀缺和微弱。人类世界是由一个个生命组成的,因此,一个健康的社会必然要将生命看得高过一切。有鉴于此,在我们的教育中,着力培植生命意识,高扬生命情怀,对于我们文化和国民性的改造,无疑是十分必要的。肖川认为,教育、个人、社会这三者可以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这三者之间有非常复杂的关系。我们的教育需要服务于个人,我们强调生命教育,强调为幸福人生奠基;我们的教育也需要服务于社会。因此,我们强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