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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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2005年九月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于CNAS/AC0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CNAS将于2005年9月20日开始受理实验室按新版准册的认可申请,自2005年11月1日起按新准则进行现场评审。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17025标准有25个要条(4.1-4.15,5.1-5.10)。本标准有99条、44款、62目、201个小条目、71个注释如:5、6、2、2、1要素、条、款、目CNAS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与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的相关方成立的实验室国家认可机构,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BoardForLaboratories(缩写:CNAS)概述ISO/IEC17025:20052005/9/1发布——2005/9/1实施(1)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实施日期(2)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的总体结构重点提出:了解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的总体结构。引言:CNAS-CL01:2006与ISO9000标准的关系参考文件:了解与CANS-CL01:2006相关的文件1、引言重点提示:了解CNAS/AC01:2005《准则》的正式实施日期,正式实施日期为2005年9月1日,届时,CNAS安排的各类评审(即初次评审、监督评审和复评审)均依据该《准则》进行。2、范围重点提示:CNAS/AC01:2005针对的对象CNAS/AC01:2005与ISO9000族(1994)的关系。CNAS-CL01:2006《准则》运用于所有实验室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为检查机构服务的实验室和为认证机构服务的实验室,且不论实验室人员数量的多少,以及活动范围的大小,体现了非岐视性原则。第一方实验室:是指供方、卖方的实验室。第二方实验室:是指需方、买方的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是指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的实验室。第一方审核:即内部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客户)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组织进行,由中国实验室认可委派人。相关方,与组织的业绩或成就和利益的有关的个人或团体。《准则》与ISO9000族标准的关系实验室寻求的是“认可”而不仅仅是“认证”,认可与认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认可的概念(定义)是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某个人有能力执行特定任务的正式承认。而认证的定义是第三方机构(认证机构)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即合格证书)。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都是认证的一种类型。认可的特点之一是权威机构,它不同于第三方机构,权威机构往往需要国家政府授权。认可的特点之二是对能力的认可,而认证仅仅是符合性检查,如果实验室仅仅申请质量体系认证只能说明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已符合ISO9001,但不能证明其技术能力和出具数据的正确可靠性作出认可。因为实验室认可标准ISO/IEC17025中已充分覆盖了ISO9001要求,而且技术能力也经过专家在现场考核认可。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一下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区别。4、管理要求(重点提示:实验室的法律责任,对实验室在组织方面的基本要求。)实验室认可机构(CNAS)关注的焦点是:公证性、独立性、诚实行。出于法律上的需要,会要求实验室为客户和相关方提供证明,证明实验室是能满足法律上所要求的。4.1组织(4.1~4.1.5)4.1.1实验室可分为检测实验室和标准实验室两类。从法律上讲,实验室有二种情况必须注意区分:一种是实验室本身就是一个独立法人单位,他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设立,依法登记注册,获得政府批准,具有明确的法律身份,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种是实验室是某个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而母体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这样才能为实验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母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具正式的书面授权书,承诺当实验室被追究法律责任时,承担起实验室应负的法律责任。4.1.2实验室的职责有4个方面:(1)要符合《准则》要求开展检测/标准活动;(2)满足客户要求;(3)满足法定管理机构的需求;(4)满足CNAS认可的要求。符合《准则》要求就是要满足管理方面的15个要素的要求和技术能力方面的10个要素的要求。满足客户需求,在ISO/IEC17025标准中涉及“客户”的条款有24处之多。4.1.3要求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1)固定设施内;(2)离开它的固定设施的场所(如远离实验室本部的效外开调试验基地);(3)相关的临时设施(该设施在时间上是临时的,过一段时间被拆除的);(4)相关移动设施(该设施在空间上是移动的)中所进行的检测校准工作。含义解决途径公证性:满足权威机构.管理机构要求.符合顾客利益检测结果不受任何外来压力的影响独立性:组织独立承担某一领域管理和技术活动有承担检测活动领域的人.财.物的保证诚实性:记录报告或评价所从事活动的结果,以检测数据.结果为依据4.1.4并且能确保实验室及成员能够抵抗任何可能影响实验室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上的和其他方面(例如来自行政方面)的不良压力(或利诱)。第三方实验室应保证不参与任何损害其判断独立性和检测/校准诚实性的活动。4.1.5为了保证公正性,标准规定了实验室人员要做到以下10点:a、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明确职责。b、实验室应有明文规定的措施确保它的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来自内部或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例如行政方面)的压力和影响。c、实验室应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电子媒体、方式来存储和传输检测/校准结果)。d、实验室应有政策和程序,用来控制避免卷入任何可能会降低其技术能力、公正性、判断或运作诚实性的信任程度的活动。e、实验室应确定自己的组织和管理结构,描述清楚实验室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确定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性服务之间的关系。f、要求实验室对检测/标准工作有影响的三类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g、实验室要对检测人员或校准人员包括正在培训的人员进行足够的监督。这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h、实验室应援权一名或多名技术负责人,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i、实验室应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j、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4.16最高管理层负责与各部门、各类人员之间及时沟通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情况,并建立沟通的渠道和方式;4.2质量体系(4.2.1~4.2.4)(重点提示:实验室质量体系概念、质量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内容。)质量体系:(QS)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体系”是为对有关事物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各方面,通过系统性的优化整合为相互协调的有机整体。管理体系:(MS)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质量管理体系:(QMS)其定义为:在职量方面指挥和控制实验室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就是要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所为质量方针,就是由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实验室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这里的最高管理者就是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实验室的一个人或一组人。而质量目标就是在职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2、实验室质量体系建立过程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阶段:(1)系统、全面学习理解《准则》(2)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3)确定要素和控制程序(4)设定(调整)机构,分配质量职能(5)编制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等)3、质量体系文件有以下特点:(1)法规性:经批准实施的质量体系文件具有法规性,必须执行。(2)适用性:所有文件规定都以实际、有效的要求加以确定,以达到适用的目的。(3)有效性:建立的质量体系应按P(策划)D(实施)C(检查)A(处置)质量环的循还法进行控制,才能是其持续改进、持续有效。(4)唯一性:一个机构只有唯一性的质量体系文件,一项质量活动只能规定唯一性程序。(5见证性:质量体系文件是质量体系存在的见证。4.2.1实验室建立的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计划、程序文件(包括管理程序和各项具体检测和校准工作的技术程序)、质量记录(表格、报告、各类记录)。这些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4.2.2应理解什么是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方针和目标。质量方针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质量目标是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标,通常依据组织的质量方针制定,对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分别规定质量目标。4.2.3最高管理层应提供其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有效性,承诺的证据。4.2.4最高管理层应就满足客户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在组织内进行沟通。4.2.5质量手册:阐明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并描述其质量体系的文件。应包括或注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并包括在手册中,如不能包括在手册中,必须要含有其目录清单便于查找。4.2.6质量手册应清楚规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作用。其中包括确保遵循本准则的责任。4.2.7最高管理层应确保当策划和实施对管理体系的变更时,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得到保持。技术负责人职责:(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技术发展规划;(2)组织解决重大的技术问题和实施技术改造方案;(3)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再教育及考核;(4)负责组织对技术和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质量负责人职责:(1)负责建立并监督实施质量体系;(2)负责组织质量体系运行及其相关的质量活动;(3)负责对不符合检测和校准工作的控制;(4)负责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方面的抱怨;(5)负责内部审核及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4.3文件控制(4.3.1~4.3.3)(重点提示:文件的分类、文件的批准、发布与变更)4.3.1实验室的完整质量体系文件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实验室内部制订的,如质量手册、检定/标准计划、管理性程序文件、技术性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还有一部分来自外部的诸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测/标准方法、图纸、软件参考数据手册等。文件可以承载在各种媒体上,无论是硬拷贝或电子媒体上。文件的定义: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体。4.3.2文件的批准和发布应注意8个方面:(1)发布前必须经援权人批准;(2)文件发放控制清单;文件控制大致分6个方面:编制→批准→发放→管理→更改→作废(3)确保作业现场都能得到援权(批准)版本;(4)定期评审文件(必要时修订)确保持续适用;(5)及时从使用现场撤出无效或作废文件;(6)当需要保留作废文件应有适当的标识以防误用;(7)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和控制;(8)实验室制订的质量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识,如发布日期、修订标识、页码、总页数、发布机构等。4.3.3文件变更应重视以下4个方面:(1)除非另有特别指定,文件变更最好由原审批人(不是特指人员、而是职能)负责。被指定人员应获得审批所需的足够背景资料;(2)可行的话,更新的内容应在文件或附件中标明;(3)允许手写修改,应明确修改程序和权限,修改之处要有明确的标识、签名并注明日期,修订的文件应尽快正式发布;(4)应制订程序来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4.4.1~4.4.5)重点提示:要求、标书和合同的概念如何评价要求、标书和合同4.4.1“要求”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标书”实际上指投标书,其定义是供方(指实验室)应邀作出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检测或校准服务报盘。“合同”是指供方(实验室)和客户(委托试验者)之间以任何式(书面的或口头的)传递的、双方同意的要求。合同的评审:合同签订前对合同草案的评审,由供方(实验室)对招标书合同草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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