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和英语学习法(精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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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贴吧-英语吧我相信在此时此刻阅读这篇文章的人中,99%的人英文水平都差强人意。你不必为此懊恼,因为你就是普通人,学不好英文实乃人之常情,学好了那才叫变态。而学好英文的第一步,是认清一个现实:99%的人注定学不好英文,他们这辈子都写不出一篇像样的英文文章,说出口的鸟语从来都是支离破碎,其无论语调还是内容都乏善可陈并十分国情化。认清了这个现实之后,你面临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放弃学英语,或者说,放弃学好英文。原因十分简单,首先,如前所述,99%的人注定学不好,奔着1%的目标死磕,显然不靠谱。其次,学英语是典型的thanklessjob,说白了,吃力不讨好,付出与回报完全不成正比,有关学好英文具体需要付出多少精力和成本,本文之后将详述一二,但我可以提前给诸位打个预防针,一般来说,学英语是吃力不讨好的活儿,妄想学好英语改变人生的,可以省省了。英语是锦上添花的装饰品,罕有雪中送炭的属性,不信的话,你去问问大多数靠英语吃饭的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水平也很水),英语到底为他们带来了多少人民币呢?很多人问过我如何学英语,我无一例外地都首先劝他们放弃。别误会,在学英语这个问题上,放弃绝对是一种美,而且更重要的是,英语不好怎么了呢,难道英文水平差些人生就黯然失色了?屁大个事儿而已。第二个选择,死磕剩余1%的机会,梦想着变身英语大神。重复一遍,如果之前的几百字已经让你认清了现实,你也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自己的“平庸”,请就此打住,不要继续浪费时间看这篇文章,因为你不会喜欢它的内容。平庸是一种美,拒绝平庸是另一种美,二者并无优劣之分,it’sallintheeyeofthebeholder.闲言少叙,继续正题。如果你选择死磕那1%的机会,你十有八九要问这样一个问题:“学英语,什么方法好呢?”。我在此为你默哀半分钟,原因是,问出这么个问题,你也便在一瞬间重新回到了那99%的行列。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问出此种问题的人,连最起码的思考精神都欠奉,而缺乏思考精神的人什么都做不好,更不要说学好英语了(吃力不讨好是学英语的本质属性)。你也许要问了,楼主既然在此兜售自己的所谓“饱和英语学习法”,却为何口出狂言,很傻很天真地说不能过问方法呢?从经验方面看,真正努力学习过的人,不会祭出此等摸不着头脑的问题,付出过时间和成本学习的人,其问出的问题也比较具体直观,针对性很强,绝不会泛泛而谈。总之,问题的深度与已经付出的学习实践成正比,而越初级的学习者,其问出的问题越让人火大。本人所谈的方法,绝非不劳而获,夸下海口,让你一步登天,比如几个月内达到母语水平,抑或15天突破口语之类。我的方法,只针对某一部分人,有着自己的普适性原则,关于这一点,本文后续将详述。Ok,现在开始谈本人自创的“饱和英语学习法”。关于“饱和英语学习法”,我相信,你只关心一件事,即,这玩意到底有没有用?我可以非常负责任地告诉你,百分百有用,但这等于没说,毫无意义,我姑且做个简单的解释。如果某人感冒发烧,用了毛巾冷敷的办法,且对缓解发烧有一定作用,我们就可以认为冷敷是有用的。但你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治疗发烧唯一的有效手段,便是冷敷。决定是否应该冷敷,抑或该挂点滴,取决于患者的具体病情。同理,任何所谓的英语学习法,有用乃是一种必然,甚至极端错误的骗子学习法,也会有用,但我们判断一个方法是否有用的标准应该是,以标准的学校英语教育(甚至应该是高校英语专业教育)为准绳,超过学校教育进步曲线的,认定为高效,低于该进步曲线的,认定为扯淡。平日里见过太多方法论大神,什么千万法、疯狂法、左脑右脑前后脑等等,这帮家伙无一不认为自己的办法十分管用,但一旦要求他们用英语出来遛遛,便好似被照妖镜摄住了一般,半步都挪不动。好了,经过上面的说明,我给出了所谓有用的定义。那么按照刚才的比喻,本人的方法是类似毛巾冷敷还是吃一粒康泰克呢?答案是,这个办法好比直接挂水,不来虚的。当然,从普适性的角度来说,针对的是特定人群,应该冷敷的,你也没必要我这挂水。你可能会问,楼主本人水平如何啊?你是来忽悠炒作的吧,搞不好自己的水平其实十分低下,充其量只是在坛子里找点平衡而已。十分合理的质疑,我也有义务作出回答。理论上来说,只要一个观点的持有者,其水平超过听众的水平,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认定此观点的正确性。具体到“饱和英语学习法”,即,本人应该具备相比大多数英文学习者而言较为出色的英文水平,且口齿清楚,逻辑清晰。本人不需要具备英文教授的水平,也无需在语言学基本理论和英美文学方面颇有建树(皮毛姑且懂一点,十分肤浅就是),我需要的是比较好的综合英文能力,即基本上比听众的水平要高。有一种论调是,方法的提倡者不需要比听众的水平高,好比孙海平跑的也没有刘翔快,但这无损于孙海平作为教练的属性。这种观点乃是名符其实的偷换概念(大多数方法论大神十分热衷于这个逻辑,各种骗人学习法也大多采用此类逻辑陷阱),对此逻辑上的漏洞我不想赘述。我想说的是,你也许需要知道我的水平,才能相信我的观点。我也认为这十分合理,因为将心比心,换了是我,我将提出同样的质疑。而我既然在这里大放厥词,也自然有义务回应所有质疑。本人也修习过一些语言学之类的玩意,但我不想借用任何权威,那毫无意义。乔姆斯基也好,克拉申也罢,他们的理论再牛逼,我如果当真是英语上的矮子,牛皮也必定是一吹就破。我索性用最直观的办法,直接在此贴出几篇自己的英文习作和翻译,以后如果有机会也可以和大家语音聊天交流一下。我的宗旨是,我不为显摆自己的水平(我也不敢,牛人多的是,我没必要自取其辱),我只为大家知道,我不是来这瞎忽悠的。我贴出的习作,全部是自己的原创,字数可能有点多,所以帖出来之前我也懒得再次润色,所以,高手一定可以从中找到一些漏洞,我也欢迎大家多批评,唯一的目的仅仅是告诉大家,我没忽悠你而已。帖这些习作之前,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相信这对于大家理解后面将要阐述的“饱和英语学习法”,是有意义的。因为大家无非关心这样几个问题。1,这办法多大程度上有用?是不是在忽悠人?2,楼主含金量如何?含金量有两方面,我如果是大忽悠,自然一切都毫无意义。另外一个可能是,比如楼主已经留美十年(出国不代表英文一定多好),那说服力自然要弱了很多,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出国的机会。3,这个方法多快可以见效?我的简要自我介绍将有助于对大家理解上述几个问题。本人本科就读于某二本院校英语专业,除大一认真学习过两三个月左右以外(年轻不懂事),大学四年期间不学无术,此处不学无术的定义是,几乎没看过一页书、不背单词、不等等等。因为严重旷课险些被劝退,且挂科数量大,险些无法毕业(马哲毛概邓论全部重修过)。大学期间唯一的成绩是组建摇滚乐队一只,吉他弹得不错,架子鼓水平挺好,参加了无数演出,收获了虚荣心,并交了个女朋友。毫不夸张地说,我大学期间的英文水平,要比基础乐理与和声学水平差得多。大学期间不学无术导致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是在酒吧做乐手。。。后来间接也做过外贸之类的工作。毕业几年后,痛定思痛,决定重新学好英文,自己前后恶补了有一年左右,目前从事翻译工作。本人大学期间学习英语的总时长,比之非英语专业的同学,只有更短,没有更长,可以这么说,如果用我大学期间学习英语的时长作为分子,那求出的任何结果,都将无限接近于零。所以,我英语学习的成果,基本来源于毕业以后的恶补,而在恶补期间,我发现英语其实可以用不太长的时间(我不能说十天半个月的,那是骗人的说法),达到比较满意的效果。废话不多说,我贴几篇习作(因为内容校多,着实懒得润色,如有个别拼写错误,甚至个别语法错误,如第三人称单数等等,大家还请见谅)。大家如果有兴趣,也可以要求我的录音什么的。说实话,本人语音语调尚可,不会非常灾难,我只是认为,英语的语音不是特别重要,带一点中国腔也完全不是问题,内容远比形式来得重要.首先贴一篇英文写作。TheBackwaterTown下面贴一篇翻译,是当初闲着蛋疼,就把刚才这篇英文写作,给翻成了中文,所以算是一篇英译汉。TheBackwaterTown荒僻的小镇Thelittletowncomesroundwithmelodiouscriesofthetofuvendor.It’safrigidwintrymorning,sunbeambarelypeepingoutofthehorizon.Thecoldsinksitsfangintoeverypore,yetthevendor’shawkingremainsstentorian.Byandby,housewivescranetheirnecksoutside,springback,andthenscurryouttothetofutricycle,traysandplatesinhands.Bythetimehefinishesthelaststoppage,thewholetownisvibrantwithlife.小镇在旋律十足的豆腐叫卖声中醒来。天微微亮的冬日清早,刺骨的寒冷渗入每一个毛孔,但这豆腐的叫卖声却鸣若洪钟。不一会儿,主妇们探头出来,又缩了回去,之后便纷纷提溜着碗碟小跑着出了门来。待到最后一块豆腐卖完,这小镇也便熙攘起来。Chimneyspuffoutplumesofsmoke,intotheskyalwaysendearinglyindigo.Sunshinedispersesmorecold,andsomechildren,heavilymuffled,comeouthorsingaroundinthreesandfourswithsledgesontheirbacks.Theyareheadingforthefrozenpool.Grown-upsseldomstayalfresco,exceptthosewhohavetoplyatradeintheopenair.Thetownisalongstrip,withmanyanoneness---oneprimaryschool,onemiddleschool,onepostoffice,onebank,andonebazaar,thuslifehereisperenniallyrustic.如常的靛青色天空下,根根烟囱里升起了缕缕青烟。阳光驱散严寒,裹着棉猴儿的小孩儿们背上背着冰车,三三两两地在路上打闹嬉戏,正要去冻住的池塘滑冰。大人们可没有兴致呆在室外,除非是为了生计,迫不得已露天摆摊儿。小镇成狭长的条状,镇上的许多物事都是个一字---一所小学、一所中学、一家邮局、一家银行、一个集市。也难怪小镇生活是如此质朴醇厚了。Orparochial.Demoshereareaccustomedtohowtheyare,where“howtheyare”standsasanoxymoron.Teacherscrankedoutbynonlocalsecondaryschoolsaretheconstituencyofintelligentsia,civilworkersmakeforrealburghers,andonlyifyouworkwithbrawnyouarecalledwhoyouare.Whichevertiertheybelongtoisboundtobeself-blinkered.Teachers’progenytendtoteach,officials’offspringgrowtoofficiate,whilechildrenofpeasantsandpeddlersaredestinedtoselltheirmuscle.Likefather,likeson.说狭隘也不为过。小镇的子民已习惯了日复一日的庸碌,这庸碌二字怕是要加个引号才成。出身外地中专的本地教师是谓知识分子,公务员自然是权贵阶层,只有靠力气吃饭的才犯不着寻摸个头衔。知识分子也好,达官显贵也罢,狭隘面前,人人平等。教师的子女十有八九要拿教鞭,公务员的后代必然生活在体制内,农民和小贩的儿女嘛,自然还是农民和小贩。Whichdoesn’tmeanfolksherehavenoaspir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