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7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推进泰州中医药全面健康持续发展2020/3/72020/3/72016年12月25日16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2020/3/7目录三、推出学习宣传《中医药法》四种形式二、《中医药法》五大亮点一、《中医药法》三大意义四、实施中医药法思路举措五、泰州中医药工作现状与展望首先,立法是保障中医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法律是“钦定官修”的,是通过国家权力机构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约束性和规定性,因此,中医药立法,能够将中医事业在国家关系中的重要地位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从而保障并规范其发展。一、《中医药法》三大意义第二、立法能够改变“人治”状况。建国以来,中医药工作由于法制不健全,因人而异的现象比较明显。例如,当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时,中医事业就得到发展;反之就受到影响,甚至停滞。此外,由于无法可循,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往往某个领导的一句话,可以决定一个中医机构的存与亡。第三、立法能够“以法治医”。中医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近年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急需专门的法律来加以明确、规范和调整,从而使中医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不受干扰地健康前进。《中医药法》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为宗旨,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坚持规范与扶持并重,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保持我国作为传统医药大国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领先地位。1、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二、《中医药法》五大亮点•2、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具有鲜明的特色,所以需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药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规定了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一是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三是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对医疗机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3、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与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比,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中医药法》明确:一是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三是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项目分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和医保支付范围。四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五是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4、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明确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管理;二是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5、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严厉的处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一是媒体宣传: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专栏、院刊等现代与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推介。二是发放宣传书册:免费发放《中医药法》及《释义》。三是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协会主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承办《泰州日报》普济杯有奖知识竞赛。四是举办专题讲座:国家、省、泰州市、组织各市区、各单位举办《中医药法》专题讲座。三、推出学习宣传《中医药法》四种形式1、深入开展中医药法学习宣传:丰富形式,立体报道,家喻户晓。2、实施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实践技能效果考核方案:通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取得医师资格的,按照考核内容,即一定的专长,进行执业注册,并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开放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3、推行盲人医疗按摩执业政策:按照《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人员,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四、实施中医药法思路举措4、中医诊所由许可改为备案:实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要求经备案的中医诊所不得开展备案的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活动,以限制诊疗范围的措施来降低医疗安全风险。5、开展国家社会办中医试点:探索建立社会办中医“机构与人员准入开放机制”、“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的支持支撑机制”;2018年实现社会办中医机构数、床位数、服务量较2015年均翻一番。6、保护与发展中药:注重保护中药饮片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鼓励和支持中药新药的研制和生产;鼓励和支持配制、使用中药制剂。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材料。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继续推行乡村医生自种、自采中药材: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可以种植、采收、使用不需特殊加工炮制、不属于国家特殊管理的植物中草药,但只限于其所在的村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内部使用;不得上市流通,不得加工中药制剂。对有毒副反应的中草药,应严格掌握其用法用量,并熟悉其中毒的预防和救治,确保农村居民用药安全。7、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一是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人才培养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二是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建立完善的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三是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师带徒工作;四是发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四是开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8、加强日常监管:放管结合,开展综合与专项检查,加强对中医、中药质量、安全、依法行医、价格、服务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医医疗与中药安全。9、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一是开展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遴选;二是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三是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四是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五是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10、推动政府及各部门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市及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市办好一家独立设置的中医院,促进提档升级。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根据中医药特点和规律制定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中医药医保倾钭政策。四是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根据中医药特点制定、修订有关标准。1、实现了五大突破:全市共有卫生院1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个、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站1179个。100%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有中医科、中药房,100%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中医药骨干医生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江苏省第一家实现了所辖市、区全部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全国首批建成“全国基层(社区与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地级市。建成基层中医馆140多家。7市、区均设置有二级以上中医院或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4家,二级4家。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50项。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社会办中医试点,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协会,中医药健康服务有突破。五、泰州中医药工作现状与展望2、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人才,特别是基层中医药人才缺少;二是中医药扶持支持政策尚未形成体系;三是法制、规范、标准化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3、工作新思路:实施中医药十大工程、目标。一是样板化国医馆(堂)与标准化基层中医馆全覆盖工程;二是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全覆盖工程;三是泰州市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工程;四是兴化市泰兴市中医医院新院建设工程;五是姜堰中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院创建工程;六是兴化市泰兴市中医医院三级中医院建设工程;七是中医药养生文化体验与生态健康旅游示范工程;八是中医药健康服务全行业管理工程;九是国家社会办中医试点工程;十是推进特色中医专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