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三原县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建设验收申请报告建设地点:三原县陵前镇肖家村实施单位:三原天宇果业合作社二零一五年二月目录1、验收申请书2、项目简介3、项目总结4、主要设备材料清单5、工程照片6、税票及有关票据验收申请县农业局:今年,由我(社)承建的陕西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1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已按《陕西省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所有建设任务。现提请贵局对该项目建设进行验收,并申请项目补助款10.5万元整。申请人:2015年2月22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申请表申请表编号:申请人姓名(或专业合作社名称)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或专业合作社法人代码)详细通讯地址(或住址)省市县乡村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奖补设施名称申请设施型号规格申请理由申请人或法人签字以上栏目由申请人或专业合作社填写。乡(镇)政府审核意见县级农业部门审批意见审核: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同意推荐。日期:20__年__月__日(加盖单位公章)同意建设设施名称:同意建设设施型号规格:验收合格后,奖补(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整,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万仟佰元整。省市县财政资金万仟佰元整。审批人:日期:20__年__月__日(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意见县级联合验收意见日期:20__年__月__日(加盖单位公章)奖补设施编号:验收人:日期:20__年__月__日(加盖单位公章)三原沃野苹果专业合作社100吨组装式冷藏库简介我社经马额镇政府同意,2014年3月15日向县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建设一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4月15日通过县农业局,财政局现场考察,批准建设。按照《陕西省2014年农产品加工初加工补助项目技术方案》要求和相关技术指标,6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8月1日竣工,9月12日调试合格。项目总投资4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金10.5万元,自筹30.5万元。经运营情况总体良好,施工和建设大道涉及标准和要求,符合:“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工程”验收条件。本库主要储藏苹果,预计年储藏能力增加100吨以上。项目建设对解决农产品储藏难,增加收入将起到积极作用。2015年2月22日三原沃野苹果专业合作社100吨组装式冷藏库项目总结我社经马额镇政府同意,2014年3月15日向县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建设一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4月15日通过县农业局,财政局现场考察,批准建设。按照《陕西省2014年农产品加工初加工补助项目技术方案》要求和相关技术指标,6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8月1日竣工,9月12日调试合格。项目总投资4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金10.5万元,自筹30.5万元。一、工程前期与农业局、财政局、建设方及时沟通,既达到了国家规范的要求,又达到了我们降低劳动强度和降低费用的目的。二、施工期间我社和各部门之间积极配合,一切行动为工程,无论是技术上还是材料上都是第一时间保证其需求。三、施工安全做的好,由于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做到位,整个过程中未出现大的安全事故。四、经运营情况总体良好,施工和建设大道涉及标准和要求,符合:“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设施建设工程”验收条件。本库主要储藏苹果,预计年储藏能力增加100吨以上,项目建设对解决农产品储藏难,增加收入将起到积极作用。201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