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矛盾原理马克思矛盾原理,辩证法思想的核心•是否承认矛盾的存在以及矛盾在联系和发展中的根本因素,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矛盾的含义即对立统一。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统一性,又叫做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两个方面互相依存,不能分离;共存于一个统一体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对立性,又叫做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不断对抗,此消彼长的关系。矛盾斗争的表现:•矛盾双方相互差异•矛盾双方相互排斥、限制。•一方力图支配、统治另一方。•一方力图消灭、吃掉另一方。•形成矛盾斗争的不断升级,达到极点,又可发生逆转,趋向缓和、统一。矛盾具有普遍性、多样性、不平衡性等性质。•普遍性,即任何事物内部以及各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任何时间阶段都存在矛盾,概括而言,就是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多样性,主要是指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区别和联系。内部矛盾就是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就是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能加速或者延缓事物发展进程。需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但是有些特殊场合或阶段,外因也能起十分重要的作用,接近决定性的作用。•不平衡性,主要是指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与联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和联系。主次矛盾,是指复杂事物发展过程当中,起决定以及支配作用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又叫做主流和支流。是指矛盾内部,起支配作用,决定事物性质的一个方面叫做主要方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①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②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矛盾的共性和特性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共性即矛盾普遍性。•特性即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有特殊性,不同矛盾之间有特殊性,矛盾的两个方面有特殊性,同一个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有特殊性。•共性寓于特性之中,由特性表达出来。二者不可分割。甲、两人就“我思想”和“我存在”关系问题发生了争执,乙两者的观点反映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甲的观点是唯物主义的,乙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二者的根本分歧在于物质与意识谁决定谁的问题。该图否定了矛盾普遍性的存在。方法论:•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敢于承认矛盾,直面矛盾,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即坚持两分法。矛盾的特殊性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的不平衡性要求坚持重点论,即坚持抓主流抓主要矛盾,但同时也要统筹次要矛盾和支流。•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重点论和两分法以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结合。•矛盾的原理还解释和构成了否定之否定原理。有兴趣可以去探究一下,因为它关系到事物发展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社会基木矛盾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在社会基本矛盾二运动中。社会基木矛盾运动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方式,社会基木矛盾总是在其运动中存在与发展的,特定社会形态必然处于特定的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形式之中。结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并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思想来处理和对待身边事物。马克思主义思想是科学的、正确的。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人必将走向成功!谢谢观赏!